徐子建这一招叫做用耐久度换时间,这连续的爆炸,无非是让士兵护甲的耐久度减少20%左右,这并不算什么。及时赶到第一工厂才是当务之急,毕竟那里的几千士兵正被工人们压制。
大约五分钟后,徐子建的大军越过了地雷区。按照现在的脚程,再过二十分钟必到目的地。
可就在这时,徐子建的手机响了。
徐子建接听了电话,这是第二工厂的求援电话:一名女战士突然出现,在几千士兵里大肆横扫,导致那些工人们士气大增,第二工厂的士兵将撑不过三十分钟就会全灭。
“好你个薛小云,跟我玩游击呢。”徐子建气得火冒三丈。
“团长,要不我们兵分两路,你带一半去第一工厂,我们带一半去第二工厂。”其中一位副将建议道。
“那还有第三工厂呢?”徐子建反问道。
“那要不兵分三路?”
“兵分三路也不能解决问题,只要有薛小云在,就可以鼓舞工人的士气。那些工人本来就人多势众,一旦士气被带动起来,一大片压过来,士兵还是会寡不敌众。”
“那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继续赶去第一工厂。”
“什么?难道第二工厂和第三工厂不要了吗?”副将依然觉得兵分三路是最好的选择。
“一万五兵力,分成三部分,每一部分只有5000人。面对好几万的工人,依然无济于事。不如我们一个一个解决,用最大的兵力先镇压住第一工厂。”
“这也不是好办法,大军前进非常耗时,等解决完第一工厂,第二工厂和第三工厂已经彻底沦陷了。我建议先放弃大军,挑选精锐分成三路快速驰援。至于大军,可以分成三部分,迟一点到也没关系。”
“有道理,既然薛小云一个人就可以鼓舞士气,那么我们就可以削弱对方士气。我一个人去第一工厂,你们几个人带上精锐,分成两批去第二工厂和第三工厂。而薛小云只有一个,分身乏术。”徐子建赞同道。
就这样,徐子建自己一个人飞奔向了第一工厂。而大军的营长、连长以及精锐也分成了两批,分别跑向第二工厂和第三工厂。至于一万五的大军,由临时任命的团长进行分配。
没有大军一同前行,徐子建的速度马上就快了好几倍,毕竟将军或是精锐战士的体力值远比普通士兵大得多。
原本需要二十分钟的慢跑路程,现在冲刺五分钟就到了。徐子建到达工厂后,原本的几千的士兵已经只有1000左右。但徐子建拿起大刀一阵劈砍,马上就吓跑了不少工人。
那种大刀砍过去,工人们各种被打飞,就算有护甲也没用。这种大刀劈砍过来,可以造成很大的冲击力,直接对工人造成内伤,虽然没死,但也异常痛苦。
这些工人的心理素质并不高,大部分都怕死,看到自己吐血马上就怂了,他们起身的第一件事不是继续战斗,而是逃跑。
徐子建介入才五分钟,就有20%的工人逃跑,还有50%的工人不好意思逃跑,但也不敢去拼命,所以就拿着武器做做样子,根本不敢冲,其实就是在观望。只有30%的工人一腔热血,依然拼命在战斗。
战斗的人变少了,士兵们的优势马上就出来了。
1000左右的士兵配合着徐子建,开始慢慢扭转劣势。
这种情况在第三工厂也发生了,几位将军和精锐战士的加入,逐渐扭转了士兵们的劣势。但毕竟工人数量巨大,就算只有少部分人在战斗,数量也有七八千左右,所以一时半会还真结束不了战斗。
将军们本打算等着大军赶到,但不知道为什么,分成三部分的大军居然没有一路有赶到。
这事情还得从徐子建和将军们刚离开后说起了,他们离开后,大军花了五分钟才分编成三个小团。
就在这个时候,五六十辆军车从城区方向快速开来。
一万五的大军看到这么多军车开来,纷纷拔出了武器。他们很清楚这些军车里的士兵肯定都是叛军,因为这些叛军之前在离开军事基地时炸毁了军事基地里所有的军车。也就是说,南城范围内,只有叛军有军车。
士兵们的判断并没有错,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军车还未开到,就有无数火箭弹射过来。
但这些火箭弹打中士兵后并没有爆炸,而是发出很低沉的砰砰声,之后便有大量的烟雾爆破而出。
“嗖嗖嗖嗖……”
一时间,浓浓的烟雾覆盖住了大军。
很快,大军之中,便出现了惨叫声。
原来,起义军已经冲入了大军,开始虐杀。
浓烟之下,士兵的能见度只有半米左右,所以根本看不清楚敌人在哪里。更可怕的是,敌人穿着的护甲跟士兵是一模一样的啊。
“你为什么要砍我?”
“不是我。”
“谁?谁在砍我?”
“哇啊啊。”
士兵们拿着武器,看到自己被人砍了,当然就发了疯一般砍别人,也不管别人是不是敌人。
很快,这一万五的士兵居然开始了自相残杀。
而真正的起义军,其实脚上都绑了一根红绳,他们自己能够认出自己人。可是呢,现场一片混乱,还有浓烈的烟雾,士兵们根本没有注意到这种细节,所以只顾乱砍。
你砍我,我砍你,大家全部在乱砍乱杀。这才五分钟不到,就有几百人死去。
这个时候,大军里的几个兵长喊道:“大家立即把头盔摘了,然后不要动,看看到底是谁在乱砍人。”
“快点摘头盔,然后不要动。”
每50名小兵都由一名兵长管理,所以当兵长们商量出对策后,小兵们很快就会照做。
当大家脱掉头盔之后,一下子就制止了混乱,因为大家都不敢乱砍了。虽然能见度很低,但勉强还是能够认出自己人。
但头盔刚摘掉不出一分钟,就有士兵突然感觉不对,然后开始心慌,还猛咳嗽。
“有毒,烟雾里有毒……”
“毒,这是毒气。”另一名士兵也感觉浑身难受。m.xiumb.com
无奈之后,那些兵长们只能再次喊道:“把头盔戴上,快戴上头盔。”
士兵们的头盔自带过滤设备,能够挡住一般的毒气,但头盔戴上后,大家又谁也不认识谁了。
兵长们命令道:“大家想办法散开,想办法跑出烟雾圈。”
这种判断很正确,但实施起来很困难。因为浓烟之下,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跑。兵长们说要散开,大家就开始推人,打算和大家保持距离。这你推我,我推你,很快就更加混乱了。
而起义军的士兵只是再砍杀几个人,大军里的自相残杀就又开始了。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士兵们拿着武器乱挥,不打算让任何人接近自己。
你乱挥,他乱挥,乱上加乱,兵长们能力有限,经验有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打电话给领导,但却没有信号。
因为军车上有屏蔽设备,可以阻断方圆三公里内的信号。
这一万五士兵仿佛是进入了炼狱里的油锅,孤立无助。
从烟雾弹爆开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分钟,却有数千人已经死亡或者重伤。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绝望了,绝望得哭天喊地。
这个时候,喇叭响起来了。
“各位,只要大家投降,放下手里的武器,脱掉护甲,只留头盔,你们就能活命。这是标志,我们不会杀无护甲之人。”
这种喇叭无疑是灵丹妙药,瞬间给了所有士兵们活下来的希望。
士兵们为了活下来,立即脱掉护甲,丢下武器。
当士兵们脱掉了护甲,那么他们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了,哪怕是普通的冲锋枪就能杀死。
当然,起义军不会这么残忍,他们接受了士兵们的投降,用军车上的大风机吹散了烟雾,让他们捡起护甲,乖乖来到指定的地点集合。
就这样,一万五的士兵,有一万人归降起义军,另外还有三千人是伤员。轻伤的,都带走。重伤的,只能先留在原地了。
士兵的护甲,由士兵们自己拿着,只能拿着,不能穿。
一名起义军士兵,拿着冲锋枪,可以看管几十名士兵。谁要是有异常举动,只要突突两声,就能震住士兵。起义军的其他人则收拾士兵的武器,将他们收入运输车中带走。
就这样,起义军押解万人士兵,前往南城东北军事基地,也就是庞龙所在的军事基地。
在以前,庞龙的官职还不是特别大,在这个军事基地还不能一手遮天。但今天之后,庞龙就是这个军事基地的龙头老大。
另一边,第一工厂。
徐子建已经打了半个多小时,体力已经精疲力尽,挥砍的速度也越来越慢。
那些拼命的工人们在浴血奋战,工头则拿着喇叭不停地喊:“大家不要怕,不要怕,徐子建不行了,他已经累得砍不动了,大家上啊。”
有一些被徐子建打退十几米的工人们咬咬牙又站了起来,他们虽然有受伤,却故意喊道:“一点都不疼,徐子建已经没有力气了,大家不要怕。”
就这样,少数拼命的人,扛起了整个大局,他们再次鼓舞了大众。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工人们渐渐鼓起了胆量,纷纷加入战局。那些躲在工厂外面的工人,也听到喇叭声,他们也纷纷回到工厂,打算加入战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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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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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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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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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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