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远处传来了微弱的枪响声,手雷爆炸的声音,还有一些人的惨叫声。
“看来丧尸已经开始闯入巨木林了,所有人准备。”丁蒙对附近的人喊道。
丁蒙的喊声很响,试图鼓舞大家。
但是人们依然露出了恐惧而紧张的表情,因为前面传来的惨叫声意味着前面的游击战并不是很顺利。
毕竟丧尸的数量太多,即便已经被密林分散,也是成群结队的,每一队都至少几十只。虽然它们的智慧不高,但是依然懂得爬树。巨木林树干太粗大,褶皱也很多,十分容易攀爬。处在最前面的人类队伍是30人左右哨兵部队,他们身上都有冲锋枪。但看来一切进展地不太顺利,没有一个人活着逃回来汇报情况,反而是越来越多的惨叫声传来。
这些惨叫声,不但一步一步腐蚀着人类队伍的胆量,还在慢慢剥夺那抵抗的勇气。
那些拿着冲锋枪和手枪的女兵和民兵倒还好,不会非常害怕。那些拿着木质长矛的普通民众哪里承受得了那种死亡的惨叫,害怕地冷汗直冒。
这几十个拿着长矛的民众都是自告奋勇的壮汉,他们之前自己说要跟着丁蒙在第一线埋伏,现在却怯场了,害怕得双腿直抖。
他们现在很想离开第一线,去相对来说更为安全的第二线,但是一想到之前是自己自告奋勇的,现在又临阵脱逃实在是太丢脸了,所以没敢行动。
但最终,还是有几个人承受不住内心的害怕,偷偷地往巨木林更深的地方逃去。
丁蒙见有人临阵脱逃,人心开始涣散,他大喊道:“大家不要紧张,巨木林地形极其复杂,随着丧尸们的不断深入,它们会越来越分散的。当它们走到这边的时候数量已经不多了,大家不要自己吓自己。”
丁蒙的话听起来有点像是安慰的话,但的确也有些道理。随着丧尸们不断地深入,它们会越来越分散,而数量越分散,对人类来说危险性也就越低。
但是,大家心中仍然有些事情弄不明白。现在大家位于巨木林边缘位置只有1公里距离,为什么丁蒙要集合300多个有武装的人员在这个位置,把这里当做伏击的第一线。如果丧尸们越深入,越分散,为什么不让大家在巨木林更深处伏击,比如离边缘位置2公里或者3公里的地方?
终于,民兵队长按耐不住了,他爬上了丁蒙所待的那颗巨树,问他为什么这么安排。
丁蒙听完他的疑问后回道:“我知道你们肯定会有这些疑问,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怎么说呢,理解的人自然会理解。”
“你不说清楚我们怎么理解?”
“你还不明白吗?我们待在第一线的目的就是尽量减少丧尸的数量,给第二线第三线的人员缓冲。我们有枪,而第二线第三线的人员只有木质长矛,他们一旦看到丧尸数量太多,难以对付,会直接逃跑。他们不是士兵,大部分人没有什么战斗觉悟,他们只会去打很有把握的仗。一旦形势变糟,他们的脑子里就会只想到逃跑和自保。”
“所以你就打算把我们放在最危险的第一线?”
“你们有枪,你们还是预备士兵,如果你们连这点觉悟都没有,谁还会有觉悟?难道真的指望那些拿着长矛的女人和小孩去打仗吗?”丁蒙反问道。
“我懂你的意思,只有到达第二线第三线的丧尸非常分散,女人和小孩才会有信心去战斗。但是,预备士兵还不是真正的士兵,他们的觉悟也不高,我很担心真打起来后,他们也会逃。”民兵队长说道。xǐυmь.℃òm
民兵队长说的的确有些道理,一旦丧尸数量太多,估计会有不少人逃跑。
丁蒙犹豫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旁边有一个人突然对丁蒙说道:“我有一个想法。”
丁蒙和民兵队长转头望去,原来是诸葛钧,原本是军事基地孟横的军师。
“你有什么想法?”丁蒙问道。
“民兵队长的担忧非常有道理,一旦形势变糟糕,他们肯定会逃跑。所以我的建议是事先跟他们说好一旦形势变糟,可以边打边退,这样子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诸葛钧说道。
“什么意思?”民兵队长有些不懂。
“如果事先说好可以边打边退,那么在后退的过程中,大家瞅准机会后仍然会击杀丧尸。最后,大家还可以和第二线的民众汇合,相互配合。”
“我懂了,事先说好可以边打边退,相当于给他们打了一剂预防针,这样子一旦出现有人逃跑,军心也不会动摇。同样是逃跑,事先说好,和不事先说好,是天壤之别。”
“正是,也许用这个方法,我们击杀的丧尸数量会变少,但是我们保住了有生力量。第二线也可以采取这种方法,最后的话,第一线第二线的人员将全部集中于第三线。那个时候,丧尸已经被最大化分散,而第三线的人类的数量甚至还可能高于丧尸的数量。”诸葛钧继续解释道。
“是啊,厉害,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丁蒙十分佩服诸葛钧的建议。
“其实你也是个有谋略的人,否则你也不会想出三线缓冲的作战方针”
“我不是那种没有心胸的人,论谋略,我的确不如你。”
“哪里哪里。”
“好了,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丁蒙转向民兵队长说道,“赶紧的,把命令传下去,可以边打边退。丧尸要来了,快。”
“明白!”
命令传下去没多久后,丧尸的声音逐渐传来,越来越多的丧尸正在靠近第一线。
第一线的女兵和民兵们,埋伏在巨树的高枝上,举着枪对着地面。
“吼吼吼……”成群结队的丧尸们冲了过来。
“开枪!”丁蒙喊道。
丁蒙一喊,连续的枪声顿时响彻密林,各种各样的飞鸟小动物开始乱窜。
一部分丧尸停下了步伐抓起了小动物开始啃咬,不过才啃咬了几口就会被子弹打中,运气不好的直接被爆头。
一部分丧尸顺着大树干爬上巨树,不过很还没爬多高就被射倒了。不过前面的丧尸被射倒了,后面的丧尸又立即跟了上去,无穷无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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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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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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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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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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