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士兵精神不错,岳飞心里踏实了一些。
他登上城楼查看情况,眺眼望去,城外一片戈壁地面冒着蒸蒸的热气,简直就像蒸笼一般。
他虽然打着伞,都觉得吸进去的空气炽热难当,他身上只穿了一套衣服,就这样都觉得恨不得扒光。
不过郎中再三提醒将士们,天再热也不能够把皮肤裸露,因为太阳太毒辣,很容易灼伤肌肤,那带来的伤害比中暑更可怕。
随后他下了城楼,带着侍卫在城中巡视到了一处广场,广场上到处都是有十几个巨大的高台,搭着凉棚,台下稀稀落落的站着一些人。
台上人比台下的人多得多,都是皮肤黝黑的当地人,一个个裹着头巾,张着鼻孔,两眼无神,身材干瘦,盘膝坐在台上,用呆滞的目光望着远方,仿佛看不见生命的希望。台上一个人正大声的吆喝着。
岳飞便问身边的翻译官这些是什么人。
翻译官回答说道:“回禀岳大帅,这是奴隶市场,当地是马库利亚最大的奴隶市场,上面全是奴隶,都是他们相互争战中抓到的对方的俘虏来作为奴隶,出手价格非常便宜,一碗小麦就能换一个奴隶。”
翻译官又指着另一个高塔说道:“那边的奴隶不是战俘,是自己愿意自卖自身来作为奴隶的,但是身价会高一些,需要三碗小麦,是给家人留下的。
他们活不下去了,自己卖自己,然后能换一口吃的给家人留一条活路。”
岳飞表情十分沉重地点点头,他很想去帮他们,但第一批带来的辎重中粮食并不太多。
而且按照皇帝的要求,后面陆续会送来大量粮食,但前期只会暂时开放粥场,后期才会开始大规模赈救灾民,从而获得民众的支持。
岳飞恨不得现在就开始赈济这些灾民,但他还是忍住了,不能乱了官家的计划。
官家的每一步都是算得很精致的,他这些年来在官家的指挥下,取得了一连串胜利,让他清楚的知道,跟着官家走,不折不扣的执行圣旨才会是胜利的保障。
忽然探马来报,说是城西方向来了一支军队,人数大概有几千人,朝着京城方向来了。
岳飞立刻让部将张宪镇守城池,他自己则亲自率一万人马出城迎接。
对方确认是军队,而在这里他们还没有盟友,肯定要列阵备战。
这时军队逐渐出现在了地平线,越来越近了,等到足以看清楚他们的队形之后,岳飞和部将们都有些想笑。
严格的说这应该不算一支军队,或者说不算一支严格的训练有素的军队,他们甚至没有什么队形,就是这么随意的一窝蜂的走了过来。
他们手里都拿着长弓,这弓非常长,甚至比他们的身高还要高一些,将弓斜着拿着,每个人的后背则背着一把砍刀,有少量的人手里拿着圆形的木制盾牌。
他们身上几乎没有铠甲,全都是光着身子,黑黝黝的肌肤,在太阳底下泛着油光,他们似乎并不害怕这些烈日。
皮肤应该是已经习惯了烈日的烘烤,只在胯下围着一块布,三角形的,把关键部位包裹住,赤着脚踩在滚烫的沙子上,却浑然不在意。
岳飞知道这地面有多烫,他就算穿着鞋踩在地面上,都觉得鞋底有些炽热难当,更不要说光着脚踩在上面了,他们居然没烫伤。
这才是这块土地生活了千百年的人,完全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气候了。
他立刻传令:“盾牌手列阵准备防护,轻骑兵两侧准备包抄。”
对方大多数都是弓箭手,而且使用的是长弓,这种弓岳飞之前没有见过,但是从长弓的样式来看,应该射程是比较远的,至少比他们普通的士兵用的弓应该能射得远,能不能比得上神臂弓这还不知道。
因为神臂弓毕竟是弩,是用脚踩踏上弦的,其硬度和弹力都比普通的弓强射得更远,甚至可以到五百步,岳飞还没见过哪种弓有这么远的射程的。
可是神臂弓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射速。
因为它需要用脚踩踏上弦,射速比弓箭要慢得多,往往弓箭手射出三箭,神臂弓也就最多能射出一箭。
宋军中不仅有神臂弓手,也有普通的弓箭手,这是速度和射程相结合的需要。
面对对方清一色的长弓,岳飞还没有跟这种弓正面交锋过,所以神情有些凝重。
他策马走到了两军阵前等着对方,对方在距离大概三百步的位置停了下来。
一个穿着修道士衣袍的黑人老头,一脑袋卷发,骑着马走到了两军阵前。
岳飞很仔细的打量对方,结果他很惊讶的发现对方骑的马居然没有马镫。
要知道对于骑兵来说,这么一个简单的装置有多重要,没有马镫,人的很多动作在马上是发挥不出来的,也就限制了骑手的战术动作,所以马镫的发明绝对是骑兵的一大革命。
可是在这炎热的非洲,他们的骑手看样子还是一个很高级的宗教领袖,居然骑着一匹没有马镫的马,这让岳飞觉得越发的奇怪了。
那卷毛修道士在距离岳飞几十步远的地方站定了,他高举双手大声的说着话。
岳飞身边的翻译官给岳飞做翻译,说道:“他说他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他是过来跟我们谈判的,希望我们的主帅过去跟他说话。”
岳飞点了点头,也没有携带任何兵刃,骑着马来到了那卷毛修道师面前。
他也同样举着手,对跟过来的翻译官说道:“你告诉他我的身份,并问他是谁?”
很快通过翻译官,终于弄明白了对方是京城大教堂的主教,名叫阿巴。
双方做了介绍之后,阿巴说道:“你们是来自东方的军队,你们为什么要来到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占据我们的国都?你们有什么要求?”
岳飞通过翻译说道:“我们是来自东方的一个叫大宋的国度,在我们眼中每一块土地都没有真正的主人,有能力的人才能拥有他。
你们因为瘟疫和饥荒放弃了这块土地,现在我们站在了这里,正在用粮食救活你们抛下的百姓,他们非常愿意臣服于我们。
如果你们也愿意放下刀剑臣服于我们的话,我们同样可以给予你们优待,为你们解决疾病和饥饿的问题,并且保护你们的安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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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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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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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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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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