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告诉苏二世,宋军距离他们大概还有将近一天的路程,按照这个计算他们完全可以在宋军合围之前便与正面的五万宋军激战,并有希望能够杀出一条血路,好冲进密林得以活命。
可是他们低估了大宋骑兵的快速机动能力,探马下意识的是用他们步兵的行进速度来推测大宋骑兵的速度。
实际上这些距离大宋骑兵根本不需要将近一天时间,也就小半天就够了。
所以在吴哥王朝的军队还没有来得及接近三边宋军的防守阵型之前,他们便已经看见从北、西、南三个方向朝着他们而来的漫天尘土,几乎把天空都遮挡住了,可见对方有多少匹马,气势有多么雄伟。
紧接着他们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马蹄踩踏地面发出的轰鸣,一个个面如土色。
苏二世拔出了腰刀,指向东方高声道:“儿郎们,这里距离山边最多还有一个时辰的路程,咱们只要到了山边就能跑进森林深处了,突围!”
只有他身边的一些侍者跟着叫吼,其他的士兵都只是埋头往前跑,他们已经没有力气去喊口号了,心中已然充满了绝望。
其实他们对这一块很熟悉,因为在这一块打了一年的仗,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国王所说的山远远不止一个时辰,要跑上大半天,而且要用跑才能到达山边。
而现在他们已经气喘如牛,跑了小半天了,体力都已经透支了大半,接下来战斗爆发如何应对,谁也没底。
果然没等他们跑到山边,宋军就已经杀到了,他们很快便陷入了宋军的重重包围之中,四个方向的共计二十五万的宋军包围了只有七万的吴哥王朝的军队。
苏二世望着四面八方全是宋军骑兵,而这里依旧是辽阔的平原,山峦还在天边,已经被宋军掀起来的尘土完全遮盖,甚至都看不到了,这仗要打起来,他们会全军覆没,没有任何悬念。
他开始后悔,不该对大宋发动那样的所谓特种作战,不该派人侵入大宋烧杀抢掠,逼迫大宋就范,大宋的强大他还是低估了,而且错的离谱。
他后悔没有在搞清楚情况之前就贸然对大宋动兵,或许真的如大祭司所说的,大宋没有抢夺他的王后。
就算真的是那样的,他或许可以通过和平的方法来解决这件事,而不是派人去大宋搞破坏搞屠杀,以至于双方彻底翻脸,大宋才会派出那样多的大军杀入他吴哥王朝。
所以到现在说什么恐怕都晚了,不过他还是强打精神,骑马来到了正前方叫阵。
正前方宋军出来了一员银袍大将,正是宋军主帅,东南亚战区置制使杨再兴。
杨再兴手握长枪,在两军阵前冷冷的看着骑马过来的苏二世。
苏二世身材非常高大魁梧,史书记载的吴哥王朝的这位骁勇善战的皇帝,身高折算成现代尺寸达到二米一,体重二百多斤。
他骑的也是高头大马,就算如此他的腿也远远长出马肚子,几乎都可以踩到地上。
他手里握着的也是一柄长枪,而杨再兴却没有这么高大,要比对方矮了差不多一个头。
苏二世到了杨再兴面前,双方相互通报了姓名,都知道对方是这次战斗的统帅了。
苏二世也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他说道:“你们大宋为何出兵来攻打我们吴哥王朝?你们不仅抢走了我的王后,还出兵来屠杀我们吴哥王朝的将士,你们就是这样讲信誉的吗?”
杨再兴鄙夷的看着他说道:“你还跟我们讲信誉,你们派出人马假扮什么婆罗门教众,借口什么我们抢了你们王后,所以要报复杀了我们那么多人,烧了我们的房子,还劫持了人质。
没想到你们居然卑鄙到将屠刀伸向我们无辜的大宋子民百姓,还跟我在这说什么道义,你有这个脸吗?”
苏二世狡辩:“你们误会了,那些人不是我们派去的,他们真的就是一般的婆罗门教徒。”
“这话你信吗?”
“就算你们不信,你们也可以派人来谈判,为什么就发兵来攻打?你们这就是不讲信誉。”
“对你们这种不讲信誉的人,我们为什么要讲信誉?你们派人对我们普通的百姓烧杀抢掠,却还要叫我们跟你们谈,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就是你。”
苏二世怒了,喝道:“如果不是你们抢走我的王后,我又怎么会这样?说到底是你们有错在先,为什么抢走我的王后?”
当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既然已经没法狡辩,索性撕破脸。
杨再兴根本不想跟他解释为什么皇后会送去大宋,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接下来就只有打。
杨再兴一挺长枪,说道:“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打吧,等我将你拿下,把他押到京城,你自己去问你的王后去。”
“杀就杀,谁怕谁?有种跟我单挑。”
“正有此意。”
杨再新策马前冲,而苏二世也挥枪上前,两人双马战在一起。
只斗了不到十个回合,杨再兴一记回马枪,扑的一声,正中苏二世的大腿,痛得他长声惨叫,手中枪狠狠砸向杨再兴的后背。
杨再兴根本不躲闪,那杆枪即将砸在他的后背时,他突然往下一趴,那杆枪贴着他的后背横扫了过去,而借着这个机会,他的枪刺中了苏二世的胯下战马马脖子。
那马一声长啸,整个马人立而起,将马背上的苏二世掀翻马下。
苏二世打了个滚,想爬起来,可是后背一痛,一支枪从他后背穿到肩头,将他整个人定在了地上。
他努力挣扎,却挣不脱,这杆枪牢牢的把他定在了地上,这一枪当然是杨再兴刺出的。
随后杨再兴双手奋力一挑,将二米一的魁梧大汉苏二世从地上挑了起来,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鲜血飞溅,重重的摔在了宋军阵前。
杨再兴的亲兵一拥而上,按住了还想挣扎着爬起来的苏二世,但是已经身负重伤的,侍卫将他用铁链锁了起来。
眼见两军作战,主帅被擒,这七万吴哥军队顿时不知所措。
杨再兴高举往下滴血的长枪,高声厉喝:“传我军令,杀,一个不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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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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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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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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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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