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是中原王朝的宗属国,而且学习了很多中原汉族文化,对中原政权也有高度的认同感,如果不是山高水远,很多高丽人都愿意去大宋谋生活。
相比大和,他就更容易认同大宋朝,所以金贤俊一提起去大宋,立刻得到了两人的赞同。
金贤俊他们并不着急着进入西夏,而是返回战场,想去找一些补给,不然路上没吃的。
他们来到战场上,发现尸体已经被运走了,有不少士兵正在打扫战场,远远的看是辽军士兵,显然是辽军获胜。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因为金军孤军深入,中了埋伏,激战了三天,全军覆没。
他们三个都穿的是辽军的服装,也就装着辽军士兵的样子开始帮忙打扫战场,为了怕被辽军士兵认出他们是高丽人,还在脸上抹了血污。
在搬运尸体的时候,他们就在尸体上翻找,不过大部分士兵都不会把钱财放在身上,因为不知道会不会战死疆场,所以都会在驻地留下遗书,自己战死了还能转交给家人,干粮带的也少,也就几个饭团。
他们收集了一些饭团,想找一匹马。
可就在这时,突然隐隐传来轰鸣声,金贤俊他们三人顿时脸色大变,经过这些日子随军作战,他们已经清楚的知道,这应该是铁骑踩着地面发出的轰响。
正在收拾打扫战场的辽军士兵慌乱的四下奔跑,有人狂喊着:“金兵来了,金兵来了。”
原来,金兵的援军终于赶到了,只是晚了一步,没能救完颜堂他们。
辽军士兵打扫战场的这些人动作太慢,也没想到金军来的这么快。
远远的已经看见原野上黑压压的金军的铁骑朝着他们冲来,朴天牛惊恐的对金贤俊说道:“怎么办?”
金贤俊真想用脑袋撞墙,早知道他们就不回战场了,直接走,现在还能怎么办?
他急忙说道:“赶紧趴在地上,换成金军的衣服,咱们本来就是金军啊。”
朴天牛两人一想,也对,有什么怕的,来的是他们的军队啊。
于是三人赶紧趴在地上,各自找了一具金军尸体的衣服开始穿衣。
他们刚换好,金军的铁骑便冲到了,与辽军展开了激战。
顿时战场上喊杀声四起。
金贤俊摸到了一柄狼牙棒,狼牙棒是金军和辽军都喜欢用的一种武器,所以战场上经常能见到,只是重量各不相同,根据自己的臂力选择。
他拿到的这个狼牙棒不如他的重,可是现在也顾不上了,抡着狼牙棒,带着朴天牛和崔志勋就往溃逃的辽军冲去,喊叫着杀。
同时朴天牛和崔志勋护在他的身后,他们也就杀了几个人,战斗就结束了。
因为金军这次来的人数太多,辽军根本不是对手,除了一部分溃逃之外,其他的被歼灭或者投降了。
这时金贤俊才喘了一口气。
边有几个高丽的兵士看见他,赶紧跑过来向他敬礼。
金贤俊有些奇怪,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这才醒悟,原来刚才情急之下他顾不得细看,他穿的居然是一件红色铠甲,这是金军谋克,也就是百夫长才能够穿戴的衣服。
金军有铁的纪律,如果队伍打散了,级别低的士兵要服从级别高的的指挥,并且见到长官要敬礼,否则会被严惩。
所以这几个高丽棒子见到他好像也是高丽人,便跑过来向他敬礼。
金贤俊原本想糊弄一下,找个机会带着两兄弟开溜,这时忽然跑过来一个传令兵,对他说道:“谋克大人,将军叫所有谋克猛安前去开会。”
金贤俊只好带着朴天牛、崔志勋,跟着传令兵来到了一处山坳,这里已经有不少猛安和谋克聚集在这了,其中有一部分谋克是高丽人,而这次赶来增援的军队,其实大多数也都是高丽人。
金军用来攻打金国西边还没有被实际控制的辽朝疆土的时候,喜欢使用杂牌军,反正当炮灰,真正跟大宋打,啃硬骨头的时候他们才会使用女真人。
不过现在随着女真兵和契丹军大幅减少,高丽军越来越多的被推上了战场。
由于不少谋克都是高丽人,金贤俊在其中也就不显眼。
来的路上,金贤俊在自己衣兜里找到了这身衣服原来的主人,正好也姓金,他记住了名字。
开会的时候并没有核对身份,一个身材魁梧高大的女真人站在台上,向上百个猛安、谋克训话。
他说的是女真话,旁边有翻译用高丽话做翻译,得知这人名叫完颜希尹。
他拄着一根拐杖,一只手和一条腿都没了。
他就是出使大和结果被宋军围困平安京,生擒活捉的那位完颜希尹。
他得到赎身之后便返回了金国,这次被派领兵到西边来追杀辽军的残部。
他在台上告诉了诸位猛安和谋克下一步的行动方案,他们将进入西夏去抓捕一个叛逃的辽朝大将,名叫耶律余睹。
但是跟随耶律余睹到西夏的军队大概有二万人,而他们现在全军也就只有一万五千人,兵力上是不够的。
但是西夏是金国的盟友,西夏人会帮着金国抓捕叛逃的耶律余睹的,让全军将士要奋勇向前,再立新功。
这实际上是一次战前动员,毕竟他们的兵力比较少,而且最关键的是大多数兵士还是来自高丽,战斗力远不如女真兵,完颜希尹深知这一点。
所以必须要给士兵们打气,免得到时害怕,他全军溃败那就惨了。
之后便宣布解散,第二天一早出发前往西夏。
解散之后,金贤俊还是想带着两个兄弟离开,毕竟他是冒牌货,万一被查出来那就惨了。
可是他正要走的时候,却有传令兵过来登记他们的腰牌,每次战场结束都要进行一次整理,看看战损情况。
询问到金贤俊之后,金贤俊只好把前这身衣服的主人那腰牌拿了出来,登记之后询问他还有多少兵,金贤俊说兵都打散了,他也不知道,目前跟在身边的就是两个。
于是传令兵做了登记,把他带到一顶帐篷,让他等着,还给他们送了些吃的喝的。
金贤俊三人大喜,于是狼吞虎咽的吃了个饱,这时传令兵又来了,给他配了五十多个高丽兵。
金贤俊看见他们全是高丽人,很高兴,就这么他稀里糊涂的就成了谋克。m.xiumb.com
既然有吃有喝,也没人说破他的身份,他决定先呆下来,看情况再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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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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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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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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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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