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超级兵王叶谦韩雪>第4701章 替身
  叶谦注意到这二人的谈话,一来是因为他们两是武者,叶谦就重点的照顾了。二来,自然是因为那年轻人的一声公子。

  等那名为三叔的干瘦中年人开口,叶谦就已经知道了,这两个人,估摸着就是那星宇商会五公子周成明的跟班。

  如周成明这种豪门子弟,出门可不是叶谦这样,一个人跑哪儿就是那儿的。人家那出行,早早就有人先一步,一路上安排打点,让自己主人走的是一点儿麻烦都没有。

  以这两人的实力,肯定也不是护卫之流。据周成钟说,他的五弟周成明,虽然天资不算特别好,可仗不住人家有如此好的身世啊!

  譬如说,叶谦之前修炼的时候,在丰源县那边消耗了大量的百草丹,这玩意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奢侈品。

  哪怕是叶谦,拼死拼活的,积攒个百来点积分,也就能换个十多瓶。而在七杀,百来点积分,可是一百多块低级灵石啊,那对于一般的武者来说,可能积攒一辈子都就这么点儿的财富。

  像丰源武馆的姚振宇,哪怕是一馆之主,可事到临头连八十颗灵石都拿不出来。

  可这周成明,人家修炼的时候,百草丹,想要多少有多少,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那是出自炼丹大师之手的优良品质的丹药,他才会用。

  灵石?作为星宇商会会长的儿子,生命之中会缺少灵石么?

  良师?据闻,王家的家主,就是一位神通境的武者。这倒也还罢了,王家那等豪门,加上家主也是神通境,自然可以结交到一些神通境的武者。这周成明,就拜了一位神通境武者为师,那位神通境的武者,是三山国一个名为武魂殿的组织的成员。琇書蛧

  所以他才能以二十多岁的年纪,成为一位炼体境五重的武者,他本身就有这样的实力了,自然不会需要炼体境三重的人当护卫,只能给他跑腿。

  而这个武魂殿,叶谦之前也没有听说过,是周成钟提起,叶谦才知道,三山国居然有这样的一个组织。

  这个武魂殿,让叶谦极度的震惊,因为这个武魂殿,成员只有八个,然而,这八个人,全部是神通境!

  偌大的三山国,虽然在武者层次上,比起神鼎国要高那么一些,所以神通境武者不像神鼎国只有一个,可是,也绝对不会太多。

  在叶谦猜测,整个三山国的神通境,不会超过十五个。

  可是,这么个武魂殿,居然就拥有八个神通境武者!试问,这么一股力量,几乎可以说是凌驾于任何势力之上的,包括王室!

  听周成钟说,王室和武魂殿,目前来说还是良好的关系,因为武魂殿之中,有两位来自于皇室。虽然说,两个在八人之间也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有他们二人调节,加上其他几人或多或少要给几分面子,一直都相安无事的。

  而且王室除了这两位神通境,在皇宫里还有一个神通境,守卫着皇帝的安危。他们三人相加,虽然不会是其他几人的对手,然而,对方也肯定讨不了什么好去。

  所以说,关系还算和谐。

  而王家的家主,因为年纪大了些,并不是这个武魂殿的成员,但他和其中一个成员关系莫逆。这五公子周成明,是他颇为喜爱的一个晚辈,所以就拜托了那位好友照料。

  虽然叶谦知道了这层关系,但也没有怎么往心里去,在他想来,自己一击必中,杀了周成明之后,嫁祸于周成星,随后就拍拍屁股走人,哪里会有什么机会,能够泄露自己的身份?哪怕那武魂殿再厉害,也绝对查不到他的身上来的。

  所以,在这酒楼里,居然听到了两个周成明的仆人的谈话,实在是意外之喜。而这两个仆人虽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但他们显然也是能够近距离接触到周成明的人,知道一些外人不知道的消息。

  此刻听那三叔似乎话里有话,别有意味,叶谦丢了块牛肉到嘴里,一边慢悠悠的嚼着,一边听着那边的谈话,此刻他已经把其他的谈话声都屏蔽掉了,所以此时此刻,那叔侄二人,几乎就是在叶谦面前,看电视一般的谈话。

  而叶谦,就是那个看电视的人。

  “三叔?您这是什么意思?公子他……穿蚕丝衣袍和穿棉袍,有什么区别?”那年轻人诧异的说道:“不都是衣服吗,难不成,穿身上还有些不一样吗?”

  “嘿,小子,这些都是经验,你不懂的。”那山羊胡子显然颇为享受这种在后生面前显摆的感觉,此刻还卖了个关子。

  那年轻人倒也机灵,赶紧的把酒壶拿起来,给这三叔斟满酒,但那壶里已经没有了,他便冲着店小二喊道:“小二,酒再拿两壶过来,还有,牛肉也切个三四斤过来!”

  随后回头对这山羊胡说道:“三叔,尽管的喝,今天啊,我请您了,喝个痛快!”

  山羊胡子见年轻人如此的懂事,呵呵一笑,摸了摸胡须继续说道:“这么和你说,让你穿上公子常穿的衣服,你会习惯吗?”

  “这……我感觉,我穿上肯定也很帅气!”那年轻人想了想,呵呵一笑道。

  “嗤,你懂什么?我跟你说,那蚕丝虽然名贵,但你没有穿过的话,第一次穿那还真的不是很舒服,各种不自在!”三叔冷笑一声道。

  “哦?还有这回事?可……可这和公子穿棉袍有什么关系?”年轻人摸了摸脑袋,又倒了杯酒。

  三叔吱溜一声喝光酒,摸了摸下巴,似乎也来了兴致,说道:“公子为何会忽然换上棉衣呢?和你说吧,穿棉衣麻衣的人,习惯了,忽然间穿蚕丝锦衣,呵呵,那自然不习惯,但同样的,穿蚕丝锦衣习惯了的,忽然穿上棉衣,那绝对是折磨,浑身难受!”

  “可我看公子坐立行走都还很好啊,就是不怎么说话,说话也就一两个字……啊?难道是说,公子他……不是他了?”年轻人终于恍然大悟了。

  “还算不太笨。”山羊胡子抹了抹下巴的胡须,夹起一块牛肉,优雅的嚼了起来。

  而叶谦听到这里,心中一动,他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在山羊胡子说道一半的时候,他就已经醒悟了,感情那五公子周成明,居然还有这么一份心计,他竟然找了个替身!

  这替身,肯定不是急匆匆的寻找的,而是找了有那么几天了。显然的,这周成明从他的爹死了之后,知道要争夺会长之位,自己的人生安全,肯定是有些问题的。

  于是乎,这家伙居然动用了自己的势力,寻找到了一个和他长相近乎一般无二的人,来当做替身。

  一来可以在某些危险的场合,用来吸收伤害,就算人家不出手,起码也是放在这里吸收了注意力。

  二来,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替身,来布置一些陷阱,让对手踏入其中,而他呢,则在一旁等着瓮中捉鳖。

  只不过,毕竟他爹挂了也没多久,虽然他找到的那个替身很努力的在学习了,只是,他出身富豪,那个替身却来自穷苦家庭,周成明的一言一行他都可以慢慢的学,可这二十多年穿衣服的习惯,还真不是那么好改的。

  这家伙一穿锦衣丝绸,就浑身不自在,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

  为此,那周成明也很是无奈。所以,只好穿上棉衣了。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特别熟悉周成明的人,恐怕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就算是注意到了,也根本不会多想。

  人家穿衣服而已,和当前的局势有个屁的关系?难不成我今天穿什么衣服,不是看我的心情吗?

  可是,这个三叔,毕竟是周成明的跟班,很熟悉自己家公子的习性,再加上一些耳闻目染的,就把真相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随后,就在这年轻人面前显摆,却不知,居然被一个有心人给探听了去。

  “这么说,公子的……替身已经出现,那么公子岂不是已经隐藏到了暗处,或者去了其他地方做谋算了?”年轻人这个时候把声音压的很低了,毕竟他也知道,这事关重大。

  可惜,他就算是压的再低,叶谦也能够听得见。

  “哼,自然是了,不过,咱们不要有任何的动静,就像往常一样,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见到了那假货,也得恭恭敬敬的,当真的来对待。放心,公子事成之后,咱们这次跟着来的,都少不了打赏!”山羊胡说道。

  “是是是,有三叔叮咛,我自然晓得。”那年轻人连忙点头说道,一边还起身给这山羊胡倒了一杯酒,满脸的赞叹道:“真的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今天听三叔一席话,简直胜读十年书啊,肯定是我日后人生的宝贵财富……”

  接下来,就是两人互相的吹捧,以及哪儿的姑娘不错,哪里的姐儿水灵之类的话题了。叶谦也就不再关注,但他觉得,今天这顿酒肉,吃的值得。

  “结账!”叶谦喊了一声,店小二过来,叶谦随手丢出一块灵石,在那店小二惊呆的眼神之中笑道:“好酒好肉,多的,赏给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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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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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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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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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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