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永乐长歌朱棣朱元璋>第 40 章 烤鸭
  邓毓灵听见这话,笑道:“是谁教你‘明白’的?是燕王?”

  仪华凤眼微垂,轻声笑道:“除了他,还能有谁。”

  “自然可能是别人。”

  仪华一怔,以为自己听错了。

  毓灵问:“你是因为要嫁他,所以才喜欢他,还是因为你自己真的喜欢他?”

  毓灵这一问,她确实答不出。

  她只知道,她喜欢他。

  但如果她不曾预先知道要嫁他,若当初圣旨命她嫁的不是燕王,而是太子、秦王、晋王,她一定不会对这些人生情么?

  见到燕王之前,寻常男子,确实不曾入她的眼。燕王是特别的,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然而这种曾经确凿的感觉,经毓灵一问,仿佛白纸黑字瞬间被渲染得模糊。

  燕王于她,到底是什么?

  毓灵见仪华低头摆弄着衣带,神色茫然,笑道:“你既然刚好喜欢自己要嫁的人,是种福分,也不必细想许多。糊涂是福。”

  仪华反问毓灵道:“姐姐,你现在一门心思喜欢冯哥哥,有把握嫁给他么?”

  毓灵笑道:“我娘眼高于顶,攀不够的高枝儿。若非不敢被皇帝叫声‘丈母娘’,而婚事未定的皇子里头,最年长的吴王又不到婚龄,我娘恨不得把我送进宫呢。其次就看好你们家,你家允恭要不是实在太嫩,恐怕我要做你弟媳了呢。”她还有心情开玩笑。

  仪华道:“听你的意思,你家难道不愿与冯家结亲?”

  毓灵冷笑道:“自然是嫌冯家门槛儿太矮。况且冯诚只是冯胜将军的侄儿,将来未必做得国公爷,我娘才不会让我嫁给他。”

  仪华惊讶道:“你明知不能嫁给他,该及早抽身,何苦现在还对他一往情深?”

  毓灵笑道:“那要问问他,没爹没娘寄人篱下,明知娶不到我,当初为何偏来找我说话。”

  明明说的是世间顶悲伤的事,毓灵却一直在笑,仪华心里像吃了一瓣没熟的橘子,又酸又涩。

  “那你们打算怎么办?是认命,还是……私奔?”仪华问。

  毓灵像是被她逗笑:“女诸生,你向来是咱们姐妹里最聪明的,怎么说起傻话来?两边都是高门大户,死要面子。到时布下天罗地网,私奔不过是白白送死……认命是决不会的。不管我娘让我嫁给谁,我要一辈子想着他,他也一辈子不许忘了我。各自长长久久地活着,各自寻机会和离,最差,不过是等我熬到丈夫死了,做寡妇,自己做主再嫁,到时就算七老八十,我也要嫁他,死了,也要埋在一起。”

  世间事,人之心,皆如白云苍狗,瞬息万变,这两人却约定了一辈子。

  仪华郁结满怀,一声长叹,毓灵却笑着将话扯开去:“哎,你不知道,当时在钟山,我满衣裳都是血,秦王见了我,大喊一声,‘何方妖怪!’明明吓得要死,全靠嗓门壮胆。嗓门洪亮震天响,震得松树上残雪簌簌地掉。晋王倒不像坊间传说得那么怂,起手一道长鞭甩过来,但还没打中我,就死命提着缰绳勒住马脖子往后缩。可惜冯诚当时没和他们一路,不然我真想看看他会吓成什么熊样。”

  仪华苦笑道:“他若在现场,怕是要心疼死,你还想看他笑话。”

  谢夫人被曹夫人扯着张家长李家短地乱侃,在邓家待到近日暮才回。

  晚饭时允恭兴致缺缺,略动了几筷子,便说饱了。

  谢夫人笑道:“莫非今日在外头,已经吃过了?”

  “儿子没在外头吃。”

  “真没吃?”

  “没有。”允恭低着头,疯狂心虚。

  仪华笑道:“殿下带你去了烤鸭店,竟然不请客?他吃你看着?”

  允恭跟落水的猫似的,浑身打个激灵。仪华笑道:“你不知道么?姐姐有千里眼,都看见了。”

  小人儿整个呆住,眼睛瞪得圆圆的,眨也不眨。

  谢夫人拍仪华道:“你又编瞎话吓唬他!”忙起身去摸着允恭的后脑勺哄他:“孩儿吓不着,吓不着,你姐姐骗你的。”乐得仪华揉着肩膀格格笑。

  允恭重重地“哼”一声,跳下椅子,撒气将地面跺几跺,扭头就跑。仪华忙放下筷子去追,追了没几步,“哎呀”叫一声,蹲在地上捂着脚踝,不追了。允恭听见姐姐叫,回头一看,连忙上前探视,被仪华笑着一把握住手腕,才知中计,怎么挣都挣扎不脱。

  仪华笑道:“好啦,是姐姐不好,姐姐不该骗你,允恭大人有大量,消消气,嗯?”

  允恭脖子梗得硬邦邦的,扭着头不理。

  仪华笑道:“姐姐明天做你爱吃的炸柳叶面果儿,还有凉拌莴笋,赔礼道歉,好不好?”

  允恭态度软化,想了想:“我还要酥酪,两碗,两——大——碗!”

  “好好好……”

  怕允恭吃烤鸭积食上火,仪华熬了山楂甜汤。

  允恭喝着甜汤,美滋滋,便又腻在姐姐膝头,要姐姐陪他打双陆,趁着玩,旁敲侧击问姐姐是怎么知道他跟着燕王去吃烤鸭。

  仪华笑道:“那你要先告诉我,最近你散学回来晚,是不是都跟他去玩了?”

  允恭红了脸。仪华瞥见,笑道:“你不说,姐姐也知道了。”

  允恭急眼争辩道:“我说了我不去!他非要我去!他非要拉我,都是他硬拉我的!”

  仪华笑着按住他的小瓜皮帽往下一拉,将他的脸罩住,笑道:“你喜欢他,就随他去玩,不是坏事,姐姐又不会骂你。”

  允恭将帽子从脸上掀开,嚷道:“谁喜欢他了!我讨厌他!最讨厌他了!”

  仪华笑得前仰后合,戳戳他的小肚腩:“你讨厌他?那要先问你肚子里的烤鸭答不答应。”

  “它们都说不答应!不是,它们都说答应!”

  允恭是仪华从小一手带大,自然任她揉圆搓扁,毫无还手之力。仪华逗他一会儿,笑够了,问他:“既然最‘讨厌’燕王,那最‘喜欢’谁?”

  “最喜欢姐姐!”

  “真乖!”仪华满意。又问:“大本堂里,最喜欢谁?”

  “当然是太子殿下!”

  “为什么?”

  “太子殿下,什么都会,什么都好,总之是很厉害的人!”允恭小小年纪还不懂品评人物,但提到太子,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崇拜。

  仪华自然也知道太子的好。

  可她心里,为何总觉得他不如燕王?

  为何她心里,世间任何一个男儿,都不能与燕王相比?

  闪闪发光的,该是燕王才对,小破孩不懂,竟说太子最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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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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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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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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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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