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唐晓翼乔治>第 191 章 第一百九一落 恶之花朵
  边锦把车停在车位上,不在乎外面正下着雨,竖起风衣领就下了车,走向雨幕里巍然耸立的写字楼。

  他走进旋转门,在雨伞架上找到了赵掇月的伞,把它握在手里,静静地等她下班。

  光线充足的一楼大堂里此时空无一人,连接待台后也没有前台小姐。边锦虽然感到奇怪,但也没有太在意。

  六点刚过,电梯那边传来“叮”地一声,接着赵掇月走进了大堂——工作日的她穿着干练的职业套装,披下顺直的漆黑长发,边走边看手表。当她抬起头看见边察时,赵掇月立刻露出了笑容,她小跑着奔向边察:“你怎么来啦?”

  女儿家娇态显露无遗。

  边锦朝她笑了笑,拉起了她的手:“今天下午有空,就来接你下班。”

  赵掇月摆手:“你又在骗我了,你怎么可能有空啊?其实不用这样,我知道你忙,我自己又不是不会回家。”

  顿了顿,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认道:“……但看见你出现在这里,我还是很开心。”

  他们已走出了旋转门,边锦单手打开了雨伞,牵着赵掇月向车走去。上了车,边锦打开空调,从后座拿来毛毯,盖在赵掇月小腹上。他记得她还在生理期,需要保暖。

  赵掇月说了声谢谢,正在看手机,原本明媚轻松的眉眼一寸寸地暗沉下来。

  边锦要她系上安全带,边发动车边问她:“是你最近跟的新闻的消息?”

  赵掇月最近正在跟一个案子,具体内容她不肯告诉边锦,边锦也不问,他没有那么强烈的控制欲和好奇心,不会干涉女友的工作,而赵掇月也答应了他,会保护好自己。

  赵掇月“嗯”了声,算是肯定了。边锦就不再多问,专心开车。

  在一起之后,边锦为赵掇月在三环附近租下了一套公寓,本来是想直接买下来送给她的,但赵掇月坚决拒绝,从她当时紧蹙的眉头上,边锦读出了一句话——“太贵了!”

  他会看中这套公寓,是因为它离赵掇月的工作地点近,周围基础设施也很齐全,小区安保也不错,住在皇宫的边锦也可以时常过来看看。他倒是不大在意多少钱,反正他是玩证券出身的,几亿或几万在他眼里都是一个样儿,只是他的游戏筹码而已。

  但赵掇月是个实打实的工薪阶层,省吃俭用三个月买套职业套装的那种。她很会过日子,意思就是精打细算、一分钱一分钱地抠。他们对于金钱观念不同,边锦也不觉得有必要因为这个和她发生争吵,只是在某些时候给她些便利而已。

  天知道他说服赵掇月搬来这里。费了多少口舌功夫。巧舌如簧的小阁下遇上舌灿莲花的赵记者,一场世纪大战。

  回到公寓,边锦先检查了一下冰箱,新鲜食材尚算充足,收拾出两人份的晚饭是绰绰有余。边锦想着明天通知人来补充冰箱,挑了些食材搁在砧板上,他挽起袖子开始准备做饭。

  边锦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哥哥不一样,他为数不多的爱好里除了数钱,还有做饭。早在他十几岁时,他就可以用皇宫里的厨房做出一桌美味佳肴,并且令先皇与先皇后赞不绝口——即使这个“赞不绝口”里大部分是父母对孩子的关爱。

  但边锦的手艺的确可以,在业余里算中上水平。

  赵掇月喜欢吃他做的菜,虽然其中大部分原因是她不爱做饭。

  此时,厨房里的暖色调灯光照在边锦身上,使这个平日里让人捉摸不透的男人多了一分真实感、少了一分距离感。酒红色衬衫袖扣解开,袖子上挽露出线条流利的手臂,修长手指静静地剥着蒜。他套着黑色的围裙,天蓝色的中长卷发在脑后低低地扎了个小辫儿,露出白皙耳垂上的耳洞来。

  赵掇月看见这一幕,嘴角忍不住上挑。她曾以为这个男人是高不可攀的神明,但在一起之后她才发现他也是一介凡人,有七情六欲,有开心也有难过。他像世间任何一个普通情人,爱人与被爱,并试图在其中寻找幸福与放松。

  她走进厨房,从背后抱住边锦瘦削的腰:“今天晚上留下来吗?”

  “我不知道,我哥那边如果有事,半夜三更一个电话就可以把我揪走。”边锦以清水擦拭刀具,手法漂亮利落,“我也想好好休息一下,我都一周没有个完整觉了,八小时睡眠真奢侈。”

  他说起这话时口气听起来委委屈屈的,但赵掇月知道边锦是忙习惯了的,对她说这些话也更像是在撒娇。她像树袋熊一样抱着它的桉树,她喜欢黏着边锦:“你辛苦啦。”

  “你也辛苦,最近跟的新闻很棘手吧?”边锦把切好的菜整齐地码放在碟里,准备下锅,“别误会,我没查你,我猜的。”

  赵掇月“嗯”了一声:“是啊,说不定我半夜也要被叫出去呢。”

  “大忙人,”边锦笑她,“好了,去洗澡吧,我要炒菜了。”

  边锦知道赵掇月忙,他有时在这里留宿,赵掇月会用电脑工作到十一点以后,边锦等到无聊,索性将这姑娘直接按到床上睡觉,她不睡他也没法儿睡。说句真话,边锦很担心她——毕竟是做社会新闻的,太有可能触及到黑色领域,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虽然他可以帮她摆平大部分事情,但边锦怕他来不及,他怕他还来不及护一护她,她就被人暗算了。

  坊间都知道《朝歌日报》有位大名鼎鼎的赵掇月记者,最为胆大聪慧,什么龙潭虎穴都敢闯一闯,揭发社会黑暗、为群众发声,以笔为刃划开遮羞布,将伤口鲜血淋漓地展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人民敬她赞她,却不知她曾数度险些殒命。

  边锦都不敢想象,在遇见他以前,赵掇月是如何生活的。

  身为记者,她嫉恶如仇、勇往直前,她是这泥沙俱下的世界里向上向阳的光。似一柄利剑,孤勇且没有退路,早在她正式成为记者的那一天起,她就已有了为真相牺牲的心理准备。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本应娇嫩天真、不谙世事,却生生活出了男儿般的血性与气概。

  边锦为这样的赵掇月而惊艳,进而是难过。

  有时他真的自私而又幼稚地希望着,她是普通且庸俗的女生。人世间有些黑暗污浊不应当被她看见,她不应当成为为众生负重前行的勇士。

  今天晚上,边锦手机没有响,但赵掇月的手机响了。

  在她迅速离开后,边锦悠悠睁眼,怀抱里似乎还残余着女人身体柔软的触感。

  他摸过手机,一看时间:3:12

  一股无名的怒气突然涌上心头,他将手机丢到床上,犹豫了一会儿,坐了起来,拨打了江断鹤的电话。

  电话只响了一下即被接起,那边没有声音,边锦开口说话,他感觉自己的嗓子好像被刀子割过了,又疼又哑:“查一下她去了哪里。”

  江断鹤办事效率很高,他兼任边锦的保镖与助理。当边锦坐在地下停车场的跑车里时,手机屏幕上已显示出了江断鹤整理的信息。

  赵掇月最近跟的新闻又是敏丨感大新闻,符合她赵大记者的风格,但这个新闻明明是她万万不该触碰的——这是一宗跨国军火走私案。

  边锦只看了个开头,就差不多明白了大概,《朝歌日报》会把这种新闻给赵掇月跟,大概率是因为警方也有参与,他们相信警方会保护记者。但是。边锦拿起手机又放下。他总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就在今晚。

  他也许应该打电话给与警方有直接关系的都柏德,让他派人保护赵掇月。

  可都柏德到底是阁下的贴身侍卫,又不是他小阁下的。

  边锦决定自己去找赵掇月。

  赵掇月今晚去了海边货场,因为线人通知说今晚在那里有场交易,赵掇月也许有机会拍到确凿的证据。

  边锦在街边停了车,徒步前往海边货场。他姿态闲适,平静随意得像是漫步在沙滩上。

  本应当一片黑暗的仓储区里,有一座仓库里亮起了暖黄的灯光,引诱着深夜的行人去里面取暖。

  他确定赵掇月在那里,因为手机定位显示她的坐标落在那处。

  边锦向前走了几步。忽然,一声巨响撕裂了深夜的沉寂——他看见有一朵恶之花盛开在货场上空,而花根处正是那座唯一亮灯的仓库、赵掇月所在的仓库。

  那一瞬间边锦感觉自己血液都凝固了,他目眦欲裂,眼前这一幕深深地倒映在视网膜上,形成最刻骨最无法磨灭的记忆。他想向它跑去,但他却像被钉在了原地,手脚动弹不得。

  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冒了出来,问他:“你本来就在这里吗?”

  边锦来不及思考这个问题的含义,他身后忽然跑出来许多人,他们穿着特种战队的衣服,荷枪实弹地向着仍处于熊熊烈火中的仓库跑去,迅速建立起了隔离带。

  他刚要迈开步子,手臂被人拉住了。

  边锦回过头,是一身黑衣的都柏德:“这是阁下的命令。”

  边锦试了试,发出沙哑的声音:“你的意思是——”

  “阁下说要捣毁这个军火集团……用炸药。仓库及邻近仓库的货物已经提前清理完毕,炸药数量经过计算,不会波及附近地区。”都柏德说得更加具体了些。

  “但是。”边锦脑子里一团混乱,许多情绪一齐涌上来,“——我的女朋友还在里面。”

  他说:“我的女朋友,赵掇月,《朝歌日报》社会版记者,她还在仓库里面。”

  都柏德沉默了一下,低声说:“我很抱歉,但我想阁下可能并不知情。”

  “怎么可能啊?”边锦拔高了声音,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的皇兄杀了他的爱人,“边察什么不知道?他是皇帝,能通天地、晓鬼神,他制定这个计划,明明就是综合考虑过了的啊?难道赵掇月是意料之外吗?”

  他已忘记了什么尊君,他直呼边察的名字。

  “但他也是人。”都柏德说,“只要是人,就会有疏漏之处。”

  边锦意识到眼前的都柏德与边察关系更加密切,他刚刚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他后退一步,都柏德适时示忠:“方才什么也没有发生。”

  虽然已与都柏德同事多年,但边锦无论如何也没法对他放下心来。他笑了笑,尽管这比哭还难看。

  他几乎都要忘了赵掇月是怎么死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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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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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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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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