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名曰风雨楼,五风十雨,和顺的丰收天气。这座酒楼的名字相当接地气,但名声可不那么触手可及了——风雨楼从古至今,一直为皇室提供菜肴,不论都城在哪,风雨楼永远与皇室相伴。时至今日,风雨楼于首都扎根,虽然也还承接国宴级别的订单,但也稍微放低了姿态,开始承办私人层面的酒宴了。
从风雨楼外观来看,就是一座作古时装修的小楼,在这古迹遍地的都城当中,风雨楼这种装潢档次着实没有令人眼前一亮之处,甚至还有拙劣仿冒的嫌疑。但当客人走进不起眼的大门,首先会被墙上的一幅幅书法作品吸引去了目光——不同笔迹、笔锋,皆写作同样的二字:风雨。其中不乏帝王、名家真迹,但目前挂在正对着门口的位置上的,是风雨楼现任当家的字品。
龙飞凤舞的“风雨”二字,底下仅一枚落款,朱红印泥只拓了个篆体的“唐”。
来风雨楼的客人,撇去享用皇家级别的珍馐美味外,更想同风雨楼现任当家见上一面。
风雨楼最初的内部布置并不和现在一样——甚至说得上是大相径庭。
从前的风雨楼位置逼仄,处处是「老掉牙」的过时装饰,服务员都作满清打扮,见了客人只管叫老爷——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而当风雨楼易主以后,内部焕然一新——大堂铺水磨石地砖,一块一块严丝合缝;中庭设大型假山,作微型园林,移步换景美不胜收;回廊地板是木地板,内室地板则是鹅卵石上浇筑玻璃,再铺颜色低调的地毯,开整面墙的落地窗,自带露台,外头种着高大枇杷与芭蕉。据说连餐具都是现任当家精挑细选出来的,随季节更迭而更换。
来这里吃饭不仅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还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风雨楼每天只承接一宴,甚至不接,但不见得各位雇员可以松懈的过上一天。从保洁员到大堂经理,所有人一天到晚都紧绷神经认真工作,随时随地都准备着为客人送上最完美的服务。
这一天,风雨楼迎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
他戴着老式的呢帽,走进店里后并不去柜台订桌,而是径自走到书法前,负手而立,抬起头望着现任当家的字迹。
一旁侍立的迎宾小姐是个初来乍到的小姑娘,人虽稳重,但碰上了比她还稳重的客人,她也有些拿不准,且看其他同事都是一副气定神闲、见怪不怪的样子,小姑娘更加心里没底。又等了一会儿,见那位客人仍纹丝不动,小姑娘迟疑着上前,开口询问道:“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吗?”
客人像是突然发现了她的存在一般,惊讶的“咦!”了一声,他打量着小姑娘开衩一直开到腿根的高级旗袍:“我们店什么时候提供那种服务了?”
大堂经理见状,急忙过来解场:“哎呀,她是新来的啦,不大懂规矩啦,老板您就别在意啦。”
经理一口粤味儿十足的普通话。小姑娘身体都僵硬了——这位并不是客人,而是老板。
传说中的老板身量高是高,但似乎总嫌过于纤细了,一身棕黄色的落拓长袍,侧面挂了个腰包。而当他抬起头、摘下呢帽时,小姑娘更加意外了:老板是个未成年……
只见老板栗发黑眸,生得俊俏非凡、英俊潇洒,与大明星叶胤骁有几分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叶胤骁满脸张狂傲慢,而老板只有略显病态的苍白。
老板把呢帽按在胸前,向小姑娘微笑:“新来的?很水灵的一个小姑娘呢,在店里要好好干,啊。”他说话时很有一点大摇大摆的京片子味儿,说话结尾加上一声商量似的“啊”,叫人不得不顺从他。
他转过身,经理陪着他往风雨楼深处走去,隐隐约约听见老板说:“回头把后勤处的叫我办公室来,我要问问她谁给她的胆子,给人迎宾做这么下流不优雅的衣裳穿。”
经理很迷惑的:“可是现在的旗袍不都……?”
“人旗袍开衩只到膝盖!咱们旗袍开那么高做什么?人小姑娘高兴被看大腿?我们是高级餐饮会所,不是高级洗脚城!”
老板走远了。
***
唐晓翼是风雨楼的现任当家。
他也不想当的。但是当年他在蒙面赌场玩儿,碰上了风雨楼的上任当家。那位旧东家是个纯正的赌徒。所谓赌徒便是为了过瘾押上什么筹码都无所谓的亡命之徒。那日旧东家山穷水尽,居然押上了风雨楼做最后一搏,唐晓翼也没在意,随手翻牌就是个满堂彩,旧东家一点挣扎的余地都没有,就这么输给了唐晓翼。
起初唐晓翼还不知道对方最后的筹码是风雨楼,底下人一报上来,唐晓翼也没反应过来,随口应了一句“哦,风雨楼啊”,末了又迟疑的追问了一句:“……哪个风雨楼?”
是都城大名鼎鼎的御用民厨风雨楼啊。
那会儿唐晓翼手头上的正统事业刚刚起步,正是事情纷乱多如牛毛的时候,哪里有空管风雨楼。于是弱小、无助又可怜的风雨楼是真的风雨飘摇了,是真的岌岌可危了。
唐晓翼大概也觉得丢着这天字第一号招牌不理也不大好,就暂时把它托付给了一位朋友。那位朋友有钱啊,把风雨楼一圈,叮叮当当的改建了一个多月,改建完成后的风雨楼外表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但里头早已换了新天新地。
那位朋友交货的时候很高傲的:“花了一点点钱,教你以后赚大钱!”
事后唐晓翼问起当初改建时花了多少钱,历经三代当家的老管事张口就报出一串天文数字,唐晓翼直接被茶呛到了——有钱是真的有钱,品味也是真的品味,不愧是华夏国政府内部出来的,做什么都自带王公贵族的矜傲气质。
日后风雨楼称得上是日进斗金,时至今日已经不知道为唐晓翼赚了多少个天文数字。唐晓翼知道这多半是那位朋友超凡脱俗的审美能力的功劳,曾同对方提过分红,果然被对方不屑的拒绝了——他压根不稀罕这点儿钱。
有钱真的能让人变得麻木,特别是,当他还永不破产。
——如果他都破了产,那么华夏国的市场经济多半也该破产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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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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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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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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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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