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用名门这个词来形容更为恰当一些,而非世家。
唐家并没有太多子孙,也不与其他世家联姻,娶的嫁的多是小门小户,从小接受的教育都和战阵有关,十个子弟里面至少七个混军伍,有的混的好,比如唐清枫,有的混的很一般,可能只是个旗官。
不管怎么说,唐家这个名门并不是家财万贯的“名门”,名下倒是有不少田产,吃穿用度不用愁,物质生活水平也肯定比普通人高出一大截,只是架不住唐家“败坏”。
一旦南关遇了战事,活着军伍们缺吃少喝,唐家就会慷慨解囊。
唐家可不是赵家,手指缝里流出来一点点就是笔天文数字。
这也是唐家和其他世家的不同之处。
世家,有一百块,给军伍们一块。
唐家属于是有一百块,给军伍们一百五,自己还得上外面再借五十去。
新君老八登基后,南地这些世家也没有前朝时那么明目张胆,大摇大摆的送钱、送肉、送物资。
都知道周恪登基靠的就是军中,其他世家如果还想以往那般明目张胆的“讨好”军伍,定会引起宫中警觉。
这也是为什么这次南关有了战事后,以赵家为首的那群世家们不敢第一时间运送过来一些物资尽绵薄之力的缘故。
平常也就算了,遇到了战事,军伍需要钱,大营需要钱,钱越多,粮草越多。
站在帐外的唐清枫,终于发现了韩佑的一个“优点”,那就是“阔”。
韩佑可不是世家,他是天子亲军,如果这家伙能够“慷慨解囊”的话,这钱收的毫无顾忌。
正当唐清枫暗自思索着怎么“委曲求全”诓韩佑点钱时,城墙方向传出了鼓声,低沉,沉闷。
唐清枫面无血色,发疯似的朝着南关冲去。
刚要躺下的韩佑也冲出了帐外,撒腿跑向城墙。
鼓声之间的隔时间很长,这种鼓声只有一种含义,军伍,裹尸归城。
鼓声传遍了每一个角落,关城内无论军伍还是民夫,包括百姓,站在原地,低声呢喃着什么,好走,好走,壮哉…
韩佑跑到关墙时,城门大开,一架架板车被拉回到城中,粗布或是兽皮盖在上面,盖住一具具满是血污的尸身。
城墙上的任苍麟与将领们转过身,沉默无声。
一名杂兵走了过来,眼睛通红:“白日出城引敌的将士们,敌军…敌军将他们的尸体送到了关墙下。”
微风徐徐,吹起了白布一角。
那是一张略显稚嫩的面孔,狰狞的面容代表着他在失去生命气机前,哪怕是最后一刻还在搏杀。
板车队伍行的很慢,一个又一个校尉与副将们从城墙上跳了下来,拉动着板车,送他们袍泽最后一程。
韩佑让到一旁,连呼吸都不敢用力,怕惊扰到了这些忠魂。
“都…都战死了?”
“亡,四百六十七人。”杂兵摇了摇头:“余者被卸了刀甲,夺了马匹,捆缚双手押到关墙外,还少四十九人下落不明,应是…应是进入了群山之中。”
韩佑望着好像望不到头一样的板车队伍,这一刻,他突然有些感激周天凤。
至少,周天凤将活捉的将士们送了回来,至少,没有取他们性命。
一个悄声无息的身影来到了韩佑身边:“随老夫来。”
韩佑摇了摇头:“待兄弟们全都回了城。”
“跟老夫来!”段千峰的口气不容拒绝:“你若想守住城关,不愿再见到将士们埋骨南关,便速速随老夫登关!”
韩佑深吸了一口气,低着头走上了台阶。
一步三回头的韩佑,胸口堵得慌,不是愤怒,就是堵得慌。
那些巨象发疯一般撞击城关时,城门大开,近千名骑卒义无反顾的冲杀了出去。
那时韩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里,见到了这些悍勇的骑卒近乎是沿着敌军大阵两侧边缘冲杀过去,接触的那一刹那,不知有多少人被箭矢射在了身上,被利刃砍到了身上。
之后没有人再提这千余名骑卒,韩佑还以为他们会遁入深山之中,寻了机会再回城。
现在才知,战死近半,活捉近半,即便是被活捉的,身上都带着伤,重伤多,轻伤少,安然无恙者,一个都没有。
登上了城墙,段千峰将韩佑拉到了角楼旁。
“周天凤此举送尸归俘,意在收买人心。”
韩佑张了张嘴,他原本想说,如果这算收买人心的话,他希望真正的交战开始后,周天凤每次都会这么做,如此收买人心。
段千峰继续说道:“你知若是再有几次,会发生何事吗?”
“会少死一些人。”
“不,会让军伍们以为,上了战阵事不可为,就莫要殊死抵抗,可活。”
韩佑瞳孔猛地一缩,终于明白了老段的意思。
南军很猛,也是国朝唯一可以与北关边军争锋的悍卒,可再是悍卒,谁无牵挂,哪处大营没有新卒。
这些心中有牵挂的,这些新卒,见到了侥幸活下来的军伍虽是战俘却能被送回城关,那么临阵时,心中难免会想着不拼尽全力杀敌,就不会被杀死,不会被杀死,就能回到关内!琇書蛧
段千峰继续说道:“此事传回关内,无论是世家还是贩夫走卒,不知多少人会想着倘若周天凤踏入关内,必不会乱杀无辜,各为其主,连军伍都可放过,莫说旁人了。”
“高明!”
周统暗暗点头:“这周天凤有两把刷子,还是个义师仁师。”
“我尼玛…”
韩佑气的鼻子都歪了,破口大骂:“要不是看在你爹的面子上,我特么早就…”
周统:“你早开革我了。”
韩佑:“我早干死你了!”
旁边的风白也气的够呛,要不是自己还没继承燕王的头衔,早就上去削这个蠢货了。
就周天凤这种人,韩佑太了解了。
打着复国的名义开朝见过如何如何的,你要是个反清复明,那也行。
瞅瞅前朝大康那是个什么德行,仪刀卫明目张胆残害忠良、各道官员与世家狼狈为奸横行乡里,各处折冲府、兵备府被私吞军饷,前朝昏君动不动就为了一己之私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国库赤字后就没变过颜色,百姓食不果腹,每年饿死多少人?
这样的国朝,有什么“复”的意义。
无非就是你周天凤沾了点皇室血脉,打着这个旗号想要自立为王或是黄袍加身罢了,真要是那么牛b,心怀大义悲天悯人,那就应该在前朝的时候造反,而不是老八登基之后励精图治的关键时刻跑出来捣乱。
不说别的,周恪当年明明可以登高一呼聚集无数将士打进京中,结果老八怕天下大乱反王四起,愣是冒着失败的风险就带着精骑跑回了京中,要不是运气好碰见榜一大哥,现在中州大地说不定早陷入了无边无际的战火之中了。
“既是攻心…”段老夫子望着南侧连绵的火光,冷笑了一声:“老夫,奉陪到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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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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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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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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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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