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姜书兰辞职在家,对他可是一心一意的好。
从来就没让他吃到过冷掉的饭菜,也没让他为家里的琐事操半分心。
“她还记得我爱吃什么,做的饭也是咸淡正好,还整天给我洗衣服,还帮我刷鞋,内衣也都替我洗了……”
一桩桩一件件,之前刻意忽略过的细节在此刻无比清晰的出现在眼前。
沈永德总算想起了姜书兰的好。
他甚至回忆起了当初结婚时自己夸下的海口,一定要带媳妇过上好日子。
到后来,怎么就忽然发展到了现如今这个地步?
沈永德想:我离不开姜书兰,我不能和她离婚!
不为了别的,就为了那热乎乎的饭菜和被窝,也坚决不能离婚!
他舔了下干裂的嘴唇,又不由自主想到了那个总被忽视的大女儿。
这么些年,其实他根本就没在沈梨身上花什么钱。
与之相反的,以前是大女儿赚了外快,总会偷偷塞给他。
这丫头唯一的缺点就是嘴不如沈安柔甜,别的都可舒心了,是个贴心小棉袄。
沈永德以前一回家,沈梨就端上凉好了的白开;
他一抬手,沈梨就把他的衣服脱下来挂在衣架上。
“小梨以前在饭桌上一口好的也不肯吃,还老是给我夹肉。”
沈永德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
他浑身上下哪哪都疼,只有大脑在飞速转动。
沉浸在过去的美好回忆里不愿意出来。
到最后,就是直接疼昏了过去。
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滑落到枕头上,很快就浸透进去,消失不见。
沈永德做梦都想回到从前。
有些东西,只有当失去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珍贵。
沈安柔老半天才回来,还不知道她爹刚才窝囊地在病房里躲着哭。
她悄咪咪走过医院走廊,推开门,从小缝里露出一只眼睛,紧张地观察着沈永德的情况。
沈永德完全清醒着,睁着一双怨毒的眼睛。
沈安柔的心脏揉搓到一起,吓得战战兢兢地走到病床前。
“人呢?”沈永德粗声粗气说道。
“我妈说,她晚上来换班。”
“老子都躺在床上不能动了,她就该天天过来伺候,要不是她,我至于受这份罪?”
沈安柔肚子里憋着一股气,恨不得一脚踩在沈永德那张猪一样的脸上。
合计着享受的时候他没快活,遭罪全成了他一个人的?
但当着沈永德的面,她不敢这么说,只好装作委屈地擦了擦眼角并不存在的眼泪。
“钱呢?”沈永德继续粗声粗气问道。
沈安柔掐着大腿,极不情愿地从兜里掏出一把零碎的钞票,放在床头上,“我妈只给了这么多,她这几年也难。”
“就这些?”沈永德的声音气得变了调。
他急忙掐住了自己的人中,生怕下一刻就被气晕过去,眼白往上翻着,面容扭曲。
这点东西,比起他花在潘洁身上的钱,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沈永德气炸了:“这些钱能干什么事,连一晚上住院费都付不起,她给你这点东西,是让你来打发叫花子的?”
沈安柔暗自咬着牙,不敢反驳。
而沈永德越说越来劲,“要是书兰,她知道我生病住院,肯定有多少掏多少,绝对不糊弄,哪像你那个娘,用到人的时候,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沈安柔不服气,“姜书兰不也把我赶出来了?”
“废话。”沈永德理直气壮,“谁让潘洁气她?”
他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完全忘了自己才是真正的“万恶之源”。
饶是沈安柔,也被一番不要脸的话震惊了,嘴巴张了老半天才将将合上。
而沈永德在长吁短叹过后,眼中居然流露出了几分货真价实的“唏嘘”。
“要是书兰没被你们母女俩气走,肯定会来医院照顾我,沈梨那个小妮子那么听话,也能跟着过来伺候我这个当爹的。”
沈安柔深吸一口气,“爸爸,我不是也在这里吗?”
沈永德斜睨她一眼,“你能顶什么事!你是能给老子做饭,还是能给老子翻身擦洗端屎端尿?”
“我——”沈安柔噎住了,皱了皱眉。
沈永德冷笑,“看吧,你就这点本事,嘴上叭叭叭的,说的比唱的好听,用到你的时候,就半个屁也放不出来。”
“我还指望着你能成个大文豪,给我长点脸,结果好不容易发表篇文章还是偷的,清高个什么劲!”
沈安柔被屡屡踩中痛脚,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憋着气提过暖壶,到开水房里去躲了会。
她素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只干了这么一点活,胳膊和手就痛得发酸。
但就算是这样,也逃不过沈永德的使唤。
“给我削个苹果。”
沈安柔使不习惯水果刀,磕磕绊绊地拿着个苹果比划,手指被锋利的刀尖割破,“啊”了一声。wWW.ΧìǔΜЬ.CǒΜ
沈永德只是看了一眼,接着就炸了毛。
“你以为自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这么大一个苹果,削皮削下去了一半,让我啃核,想把我噎死?”
沈安柔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摇摇欲坠,赌气地把苹果丢在了地上,不满地瞪着沈永德。
“我还有几天就要高考,现在却休学在家,没有老师教,还要花大把大把的时间照顾你,我的前途都被毁了!”
“你被退学还有理?”沈永德大口大口呼吸,胸膛像青蛙的肚皮,咳嗽了起来,声音大得像是要把天花板震传。
他抬不起胳膊,只能朝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高考,你要比沈梨靠得差!看我怎么收拾你!你就去给我跳河自尽,也别活着浪费老子的钱和粮食!”
沈安柔哆嗦了一下,后背一凉。
沈永德虚弱地躺在床上,但是眼睛却亮得吓人,犹如恶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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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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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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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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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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