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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军婚逃不掉!战爷他能力强会疼人沈梨战景淮>第344章 父母爱情,书兰和沈清衍的初见
  姜书兰当时还忍不住偷偷感叹过:“怪不得看上去与其他人那么不同,原来出身当真跟我们不一样。”

  而与有才华又会读书的沈清衍相比,沈永德永远在本职工作里打酱油,保住工作全靠攀关系。

  就连他想来京城,都是靠着和姜书兰的婚姻关系硬生生调过来的。

  当初结婚的时候,很多人都偷偷在姜书兰耳边语重心长地劝。

  “书兰啊,沈永德不论性格还是身份,都配不上你,你们两个其实不合适的,你们还没结完婚,现在后悔还来得及的。”

  同样的话听过一遍又一遍。

  可那时的姜书兰没办法了,她没办法不过多在意别人的话。

  在那个人言可畏的年代,这桩奉子成婚的婚姻也没得选,姜书兰也无可动摇。琇書網

  光是想想,姜书兰就忍不住地叹气。

  她如今还清楚地记得,当时沈清衍在离开村里的时候,曾经告诉过她,让她去找他。

  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她。

  可是那一个晚上,直接改变了一切。

  她的清白丢了,她也没脸去见沈清衍。

  最后一直到火车都开走了,姜书兰才远远站在站台上看了沈清衍一眼,却正好对上他的眼神。

  那是一种既失望,为她不值,又怒其不争的眼神。

  无数种情绪在他眼中闪过,最后化作自嘲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他随着绿皮火车消失在了姜书兰的视野中。

  也从此在她的人生中消失了。

  即便过了这么多年,姜书兰也依旧想不明白:“当年他那个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她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被自己忽略了。

  当晚,整整一夜,姜书兰脑海里过电影一般,重复播放着她和沈清衍当年的种种。

  记忆被不断挖掘,当年的情形也越来越清晰。

  清晰到他当初教她补习英文时的那段久远的记忆片段,都变得分毫毕现。

  当时姜书兰是生产队里的年轻姑娘里面动作最利索、又最肯吃苦的。

  秉承着多劳多得的原则,姜书兰下乡后挣的公分也是最多的。

  不少姑娘都很眼馋她的体力,可惜自己身体素质跟不上,最拉仇恨的是姜书兰劳作一整天,居然还不带晒黑的。

  她们一排姑娘站在那里,就只有姜书兰白得最扎眼,其余人都跟挖煤似的。

  姜书兰清楚地记得当时她在割麦子的时候,不少姑娘会趁着沈清衍在生产队的公房里时,找他说话聊天。

  知道他不喜欢说一些没营养的话题,这些没多少文化的姑娘们努力抽出时间研究那些书本,就为了获得他一个眼神。

  姜书兰也很想跟沈清衍说话,但是她又舍不得工分,那可是工分!

  每次都铆足劲加速完成,可是每次等她结束,沈清衍差不多都离开了。

  后来有一次,姜书兰一个人下工后,踩着夕阳的余晖磨磨蹭蹭往回走。

  经过公房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往里面看了一眼。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她心悦许久的声音:“你在看什么?”

  姜书兰现在还记得自己当初回过头看到的沈清衍。

  在那一瞬,她这一整天积累的疲惫和憋闷都迅速消散。

  眼前的男人清隽俊朗,他拿着书册走向她。

  离得近了,男人垂眸看着她,递给她一个本子:“你之前不是一直在墙边听我教村里的孩子英语么,要不要笔记?”

  姜书兰不记得自己当时说了什么,但是她知道,她肯定笑得特别傻。

  那可是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到沈清衍。

  他还朝她伸出手。

  从那一天开始,不管再晚再辛苦,姜书兰下工后都能跟沈清衍见上一面。

  而他教给她的那些,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能跟他一样,在下工后利用时间多学习一点知识,姜书兰心里是前所未有的满足,她每天都很快乐。

  仿佛这样做,就能拉近一点和沈清衍之间的距离。

  只可惜,再美好的时光都有一块碍眼的狗皮膏药。

  沈永德就是那块狗皮膏药,每天撕不掉地黏在后面,一直烦她。

  年轻时的沈永德,虽然长得也还能看,但身上透出来的气质却很迷惑。

  怎么形容呢……就是狗见了都要厌恶地撇过头的那种感觉。

  眼睛底下还时常挂着厚重的黑眼圈,让许多人忍不住猜测他晚上都干些什么。

  “唉……”

  一想起沈永德,姜书兰就忍不住在黑夜中叹气。

  整整一晚没怎么睡,第二天起床,姜书兰那张被灵泉水调养得不错的脸上,少见地挂上了疲惫和憔悴。

  沈梨看了都吓了一跳:“妈,您昨晚没睡好吗?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啊?”

  “难不成是被沈永德那王八羔子气着了?”

  姜书兰顿了顿,想起自己后半夜梦里那块烦人的狗皮膏药。

  嗯……怎么不算呢?

  她不愿女儿担心,笑着摆摆手。

  “没事,就是晚上开窗不小心放进来两只蚊子,扰得我没太睡好,没别的事,你别为我担心。”

  说完,不等女儿追问,姜书兰便走进厨房抓起买菜的篮子,扭头就出去买菜了。

  逃过追问,走出家门,姜书兰刚松一口气,不承想一抬头迎面望见了潘洁。

  潘洁朝着姜书兰身后张望了几眼,见她是一个人出来,身边并未跟着沈梨。

  她一双不怀好意的眼瞬间亮了亮,大步走了过来。

  潘洁理直气壮地摊开手:“沈永德是你老公,你这几天不在,可能不知道,他又被急救了好几次,好几张账单下到我这里,都是我交的钱,现在你该把钱还我了。”

  姜书兰望着她这不要脸的样子,冷笑一声。

  阿理都没理她,轻蔑地瞥了一眼,转头走开。

  潘洁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被人甩了一巴掌。

  她不甘不愿地咬咬牙,追着姜书兰进了胡同。

  快走几步,潘洁一把扯住姜书兰的袖口。

  “不许走,想让我吃这种哑巴亏,门儿都没……”

  “啪——”

  潘洁话都没来得及说完,姜书兰忍无可忍。

  反手就是一记响亮清脆的巴掌!

  准确无误地甩在了潘洁憔悴的脸上!

  这一巴掌立竿见影,不过几个眨眼的工夫。

  潘洁脸上就鼓起了一个巴掌形状的红肿印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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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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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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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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