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锦书一张小脸煞白,她被百姓挡在身后,脸上的神色太过于悲愤,让众人十分担心。
“不是么?白飞捷身为孤勇将军,他的职责不就是打仗么,且不说是为了保护百姓而战死,就说这难道不是他的职责么,他为职责而死,你却在此哭哭啼啼又是什么意思,这里是城门口,你故作悲态,又做给谁看!”
永欢见百姓如此护着白锦书,却对自己这个公主视而不见,心口憋了一口怒气,话张嘴就来。
她本就被娇惯坏了,与平王一样,自私阴暗无脑,所以说出的话也不曾思考,尤其是还当着这么多百姓。
“公主殿下,我家中也有去参军的儿子,儿在外,我这个做母亲的不曾睡过一日好觉,凡是家中有儿郎参军的都知道这种感觉,我们最怕的便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最怕的便是军中传来噩耗。
但便是如此,我们知道保家卫国是荣誉,可这份荣誉却是带着伤痛,儿郎们在外征战从来不是为了所谓的荣誉,而是家国,若说是为了什么荣誉,那这世间没有任何荣誉能比得过人命。”
一年岁很大、头发花白的老妇人说着,她头一次这么大胆,但永欢公主说话实在伤人心,更是伤了万千将士的心。
这份荣誉给她要不要,她说的如此冠冕堂皇,那不如也让她上战场好了,能参军成为将士,是一件值得人尊敬的事,绝非永欢公主说的是为了所谓的名头荣誉,将士们是为了家国!
“贱民!你敢如此说本公主。”
永欢公主被一个百姓指着说,脸都气红了,也顾不得公主的仪态,伸手指着那老妇。
“是,我们是贱民,您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可您说的我们不能认,大胤的将士绝非你说的那样参军都是为了荣华富贵,一上战场,便是将命都交了出去,若是在乎那些虚名头,那便不会参军,永欢公主你是在侮辱所有的将士!”
又一百姓愤愤出声,他们实在是受不了了,在场的大多数人家中儿郎都去参了军,永欢公主如此说,是往他们心头戳刀子。
再说白大姑娘刚知道哥哥去世的噩耗,她没有发疯,没有晕过去已然是保持着理智,难道还不允许别人悲伤么,敢情死的不是她永欢公主的亲人,所以她才在这里说风凉话是不是。
“你们,你们放肆,我外祖乃是举国公,他也曾带军杀敌,我举国公府府上也曾死过将士,怎么没有如此大肆宣扬,为何没有时时拿来说,同样都是将士,为何白家人特殊,就白家人矫情是不是!”
永欢公主一甩衣袖,闻人妍气的半死,她特别想冲上前给永欢两巴掌,可她又怕胡闹过后家中将她关起来,这样她就看不见白锦书了。
“是么,我想公主殿下说的战死的人应当是国公府上的三公子吧,这些年举国公府貌似就失了他一人吧,若是他的话,我想公主搞错了一件事,三公子他是如何死的,没人比国公大人更清楚,说起来此事还与我将军府有些渊源,若公主谈起此事,锦书倒是有几点想要说。”
白锦书脸上一片冷淡,她轻轻的对着挡在身前的百姓摇了摇头,百姓们见状,让开了一些。
白锦书往前走了几步,眼中全是冷意,身上的气势骇人,让永欢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大胤天元十三年,举国公奉旨带五万大军出征中观城,当时中观城下中观县被敌军包围,三百多名百姓被敌军当做人质。举国公与府上三子何捷不顾成为人质的百姓强行攻城,妄图夺回中观县,却中了敌军的埋伏,造成大军损失了一万将士,人质惨死一半。
三公子胸口中箭丧命,是我远隔一城的二舅舅率领白家军冲了过去,当时二舅舅只带了三千白家军与敌军厮杀,为救举国公,二舅舅险些被砍掉一臂,白家军三千将士惨死大半,最后中观县收回,血腥味传遍四周三天未曾消散,若是没有二舅舅,不知举国公是否可以全身而退,你说三公子何捷是英雄,赎我不敢苟同,他若是英雄,惨死的百姓不会认同,惨死的白家军也不会认同,是以,我想问公主,三公子何捷的死为何没有人会缅怀,府上为何对他的死只字不提,你如今又说起三公子,不觉得太可笑了一些么,此为一点!”
白锦书冷笑一声,说完,脚步又朝着永欢公主逼近:
“其次,你口口声声将举国公挂在嘴边,不知举国公若是知道当年救了他的二舅舅之子白飞捷被他的外孙女说成是贪慕荣誉的将士,死了还要被泼脏水,又会作何感想,还是说公主此举是被举国公府教导的,是以,举国公府是何居心,此为第二点!”
“第三,你说举国公府满门将士,从天元十三年开始到如今,举国公上过几次战场,手中的军队黄金兵又战死了多少,屈指可数吧,我白家军将士的残骨便是五个国公府也堆满了,敢问公主这又是多少你所说的荣誉能换来的!”
白锦书眉眼狠厉,言语犀利,她一步一步逼近永欢,眼中的冷光像是厉鬼一样骇人,让永欢觉得她好似被什么东西掐住了脖子。
“还有,你身为公主,食百姓供奉,却一口一个贱民喊着他们,大胤王朝千万百姓每年纳税养国,不是让你张口闭口贱民的喊他们,你固然是公主没错,但天下百姓都是圣上子民,你此举,不仅骂了圣上的子女,更是骂了圣上,你身为公主,失德失行,不检讨一下自己么!”
白锦书话落,周围一片死寂,街道两侧店铺中的人都探出了头,忍不住为她的一番话拍手叫好。
“最后一点,我四哥,孤勇将军白飞捷,自十三岁随大军出征,从一个小兵做到将军的位置上,六年,打了上百场仗,护了数万百姓免于战苦,身上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便是我哗众取宠想让百姓们跟着我一起祭奠,不配么,是否不配!”
白锦书穿着一身白衣,说完,身形晃了晃,好似说这些话用尽了她身上的力气。
百姓们担忧的看着她,越发激动。
这便是白家人,大姑娘都如此了还在护着他们,怎么不让他们感动。
“他配,孤勇将军他配!”
街道的一头,一道响亮的声音传了过来。
傅子轩的身影缓缓出现,他走路一拐一拐的,看样子是身上有伤,可便是如此,他却走的异常坚定,直到停到白锦书跟前,他一掀衣袍,朝着城门口的地方跪下了下来,高声喊道:“我代表我自己,叩谢白将军,望白将军走好!”
傅子轩跪在地上,不远处,几位年轻的公子缓缓出现,他们眼神复杂的看着傅子轩,实在想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反常。
“前方可是有什么事,东周仪仗队入京了,荣王容止车架来此,劳烦守城将士速速开路。”
城门口,又有一道声音传来,人们一听,皆大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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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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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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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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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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