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锦书在裴家喝了喜酒,又停留了片刻,便带着萧君策走了。
有她在,想来那些大臣们也放不开手脚,前来贺喜的少年少女也不会肆意的庆祝。
喝了两杯喜酒,今日的天色很好,万里无云,白锦书推着萧君策走在街道上,慢慢的朝着白家而去。
明日她就要亲征突厥了,萧君策还昏睡着,不能将他带着一起出发,白锦书思来想起,还是将萧君策托付给白韶容最是安心。
青天白日,微风和煦,白锦书跟萧君策一边走,一边低低的说着什么,就好似萧君策根本就没有昏睡,他还是醒着的一般。
暗一跟暗十五眉眼温柔的跟在白锦书身后,听着她那熟悉的声音,一如每日她都会跟萧君策说话那般。
“萧君策,今日的天气真好啊,你说是不是上天也知道今日阿妍跟裴绍大婚,特意来庆祝的,要是你能醒过来,便会看到今日有多热闹。”
白锦书低低一笑,垂着头,满脸温柔的跟萧君策谈着心事。
这些时日,她虽然忙,可却每日都会抽出时间跟萧君策说话。
似乎,这也成了她的习惯。
白家跟裴家有些距离,白锦书索性就当做是散步了,她有内力,也不会觉得累。
硬生生的走了一盏茶,这才终于到了白家。
白老夫人早就知道今日白锦书会回来,早早的就等着了。
待看见她跟萧君策,白老夫人赶忙上前,拉住了白锦书的手。
“外祖父,今日娇娇来拜别您,您等着我回来。”
进了白家家门,白锦书一掀衣裙,跪在了地上。
白韶容跟白二娘一惊,周围所有的人都跪在地上,方向对着白锦书。
“快起来,你怎么能跪我。”
白老夫人亦是震惊,白锦书摇摇头,声音温软:“外祖母,这一刻,我不是大乾的女帝,我就是你的外孙女,我永远都记得您对我的恩情,永远都记得您对我做的一切,明日我便要亲征突厥,外祖母不必为我担心,我要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有些事,便必须去做,只是走之前,我最是放心不下外祖母,唯恐外祖母为我日日操劳担忧,特意来拜别外祖母。”
白锦书的双手撑在地上,缓缓的磕了一个头。
白老夫人红面华发,眼圈一红,半跪在地上,将白锦书搂进了怀中:
“好孩子,你想什么,外祖母都知道,一直以来,你吃苦了,孩子,起来,你不必记挂外祖母,外祖母因你而骄傲,定在西京等你归来!”
白老夫人轻轻的抚摸着白锦书的黑发。
白锦书靠在她的肩膀上,闻着她身上的气息,仿佛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那个时候,是她最无忧无虑的岁月。
总有一日,那样的日子,还会有的。
“起来,快起来。”
白老夫人身子骨还算硬朗,她拉着白锦书站了起来。
白锦书扭头,目光温柔的盯着萧君策:
“今日我来,还有一事想要拜托大姑姑,我即将出征,除了白家放心不下,还有萧君策,我想将萧君策托付给大姑姑,待我归来,便来接他。”
“陛下放心,臣定然不负你所望。”
白韶容点点头,眉眼温柔。
“萧君策,等我回来,我会带着好消息回来的。”
白锦书低头,用额头抵着萧君策的额头。
日升日落,时间流逝,一日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第二日,依旧是个好日子。
钦天监的官员算的日子,立于出征。
一大早,白锦书祭了天,穿戴整齐,便从皇宫率领大军出发了。
她穿着金黄色的铠甲,明阴跟楚逢时跟在两侧,大军一步一步走出西京城,朝着临水城而去。
边境已有三十万大军,因而此番白锦书仅仅只带了十万人马。
从人数上,大乾便已经碾压了突厥。
就算是不亲征突厥,白锦书也有把握赢了跟突厥的较量,但她说过,她要亲自忽律邪的首级,说到做到。
大乾的地形没人比白锦书更熟。
骑着大红马,长长的队伍饶过江西境内,径直朝着临水城而去。
赶路的时间只需五日,但因为走的地形,只需要三日便能到临水城。
长河落日,大漠孤烟,于往南走,挂在天上的太阳便好似越来越圆,人迎着太阳而走,就好似追着太阳一般。
落日下,大军的影子被无限拉长,羽刹军跟绣春军的将士们心头激动,脚步不停地朝着边境出发,只期待着,能跟突厥一较高低。
一日又一日,大军的速度不慢,他们没有选择进入城池,而是选择跨越山水,这样不会打扰到各地的百姓。
又是一日过去了,大军离临水城越来越近了,也就意味着,离突厥越来越近,离忽律邪越来越近。
坐落在辽阔草原上的淮南城,经历了战火跟狼烟的洗礼,已经没有了过往那般恬静的模样。
地面上的绿草因为战火摧残,变的黑漆漆的一团,河水中,也被尸体玷污,短时间内不能再饮用了。
淮南城原本是突厥国内环境最为优美的地方,如今,残破一片。
忽律邪攻破淮南城后,便将大军驻扎在此。
站在淮南城城墙上,可以将附近城池的场景尽收眼底。
城墙很高,高耸可入云,这也是为何淮南城在突厥如此出名的原因。
和煦的风吹来,吹到高耸的城墙上,有些凉。
风卷起忽律邪的大麾,吹拂着他的黑发,衬的他的身影好似坠入云间,缥缈不定。
两日了,每日忽律邪都会站在城墙上眺望远方。
阿木奇跟阿泰木站在忽律邪的身后,从后面看去,忽律邪的背影一片落寞,充满了无边的萧瑟感。
他们从未在他们的王身上感受到如此孤寂的气息。
原来,草原王也会觉得孤单,也会觉得孤独,也渴望有人陪伴。
残破家园,理想被摧毁,宏图大志被阻拦,如今的忽律邪,早就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草原王了。
踏踏的脚步声从城墙下传来,是突厥士兵在训练的声音。
“你们听,是她来了。”
迎着落日,忽律邪裹紧了身上的大麾。
他一贯殷红的唇瓣干涸一片,唇角鲜红,若非眼神依旧带着邪魅,还真就要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草原王。
忽律邪低低的咳嗽了两声,眼底并设出一抹亮光,好几日了,阿泰木跟阿木奇都未曾在他眼中看到这光亮,如今看到了,却觉得更加荒凉了。
“白锦书要来了,孤很高兴,很高兴。”
忽律邪语气幽幽,猛的闭上了眼睛。
他这一生,都在困境中苦苦挣扎。
他有些累了,想歇一歇,只有白锦书,才能帮他达成这最后的夙愿。
她就要到了,他们就要见面了,真好,他期待着跟白锦书最后的较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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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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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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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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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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