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临高启明文德嗣萧子山>第十三节 澳洲的生活方式
  这种人物当然非常注重应酬官面上的人物。锦衣卫试百户虽然官卑职小,却是地方上的有力的人物,黄顺隆抱着有庙多烧香的宗旨,对这类人物一贯是相当巴结的。县丞找他一说他就立刻满口答应下来。

  通事从外面叫了一乘二抬轿子来,让李永薰坐上,一路开道,往黄顺隆家而去。

  黄顺隆家住在澳门的华人住宅区,轿子直接抬到黄顺隆的店面门口,林铭有些疑惑的看了看这幽暗的铺面,门口有两个健壮的昆仑奴手握短棒司阍。

  在路上,通事就很夸耀了一番黄老爷家的享用――林铭不以为意:黄顺隆既然身在濠镜澳,各种洋货自然是近水楼台。但是洋货的花样左不过也就那些东西而已――就是最近几年兴起的澳洲货,他在佛山也见识过许多。

  “林老爷,里面请。”通事小声道。

  在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昆仑奴引领下,一行人穿过店面,又经过一道半明半暗长长的甬道。李永薰觉得有些害怕,紧紧的靠在林铭的身上,似兰似麝的一股气味幽幽的传来。林铭原本扶着她的胳膊,这下乘机搂住了小姨子的腰肢。入手之下,只觉得腰肢软绵,手指轻揉,小姨子只“嗯嗯”了两声,顿时心中大乐,恨不得这甬道走不完才好。

  甬道的出口,却是一个修葺得十分齐整的喷泉池花园,面积不大,中间是个小小的喷泉,滴滴答答的冒着着水珠,喷泉周围地面铺着马赛克,镶嵌着种种图案。四周花木葱茏,有个精致小巧凉亭。

  周围墙壁和屋宇高耸,将外界的一切都隔绝在外,很是静谧。

  黄顺隆在凉亭里恭迎。他衣装鲜丽,气态轩昂。林铭以其职业的敏感性一眼就看出他浑身上下的服饰逾制的地方至少有十几处,就算在把朝廷服制当作废纸的广州也没有这样的夸张。濠镜澳这地方果然是蛮夷之地了。

  黄顺隆很是热情,当即请他们先“更衣”,并且表示立刻就请大夫来。

  有仆佣过来服侍俩人盥洗更衣。林铭给小姨子换男装不过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并不想掩饰她的性别,现在到了他人的私宅之中当然就不必继续掩饰了。丫鬟们送来的衣服都是全新的,用料裁剪极讲究,让林铭很是满意。请来的大夫给李永薰看了看脚,认为并无大碍,只要敷上一帖药再休息几日就好了。

  接风洗尘的酒席就设在花园的凉亭里,这里墙壁高耸,冷风不进,凉亭周围又挂了各色波斯绒毯,五颜六色的织着各种图案。地上还有两只火盆,上好的硬木炭里加入了异国的香料,整个凉亭里馥郁芬芳,春意盎然。

  桌椅全部是用藤编制的,然而全是林铭没有见识过的款式――小巧美观。因为是冬季,座位和靠背上都加了南京绒毡做得的厚垫子,很是舒适。李永薰好奇的东张西望,特别是对藤编的圆桌,更是上看下看。

  林铭见桌上没有高装摆盘,狮仙糖果,知道这是一次家宴――要是三割五献之类的接风正宴,他实在是消受不起。豪商的家宴素来以精美著称,看黄家摆出的场面这顿饭想来有许多不同凡响之处,不由的很是期待。

  果然,菜肴一上就与广东的粤菜不同。风味颇为奇特,口味香浓,又带着有点腻腥的甜味。不管是李永薰还是林铭都是第一次尝试这样的风味。据黄顺隆说这是佛朗机人的菜肴,是他老婆亲自做得。

  “这蟹用得是海蟹,拆出肉来,外面用起司调味……”黄顺隆侃侃而谈,

  酒用得是广州最时髦的国士无双。此酒以前林铭就经常为北方的同僚们代买过,但凡有人从北面来广东公干,都要买几盒回去做人情。有时候还托人送信让他代购的。林铭时不时就要派人到广州去购买这种酒,有时候上面的来头大或者是要紧的人物,还少不得还得自己贴钱――高举可不是他可以随便要对方孝敬礼物的小人物――为此他花销不小。当然,国士无双的酒味纯净甘冽,确实不是一般的土烧可比。自从王尊德“讨髡”之后因为国士无双来源断绝,身价百倍。林铭也很少能自己喝了。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还会冒着泡?”李永薰惊讶的看着玻璃杯里正从杯子底部一串一串的冒着细细气泡的橙色水。

  “这是澳洲水,最是清凉解渴。”

  李永薰喝了一口,脸上表情很是复杂:“麻麻的,又很甜味。还有橘子味。”

  “正是,这是橘子味的澳洲水。”黄顺隆抚掌笑道,“此物在本地极难得,走了汽便不好喝了。”

  当下他说澳洲水最忌走气――走了气就是果子味的甜水而已。所以包装全用专门的厚玻璃瓶子,上面塞上木塞,再用铁丝绑紧。每12瓶装在带格子的木箱子里再运来,路途迢迢,价格昂贵。但确实是消暑解闷的逸品,很受佛朗机人的欢迎。

  接着又有佣人端上一只大号的瓷锅,揭开一看,锅子里油汪汪,红澄澄的满满一锅。林铭仔细看来,其中飘浮着雪白的鱼片、黄色的鳝背,下面打底的却是黄豆芽。油汤里还飘浮着写红彤彤的如同小茄子一般的果子。一股浓郁奇异的香味飘浮在空气中。

  “此菜乃是海外风味,别具一格。”黄顺隆笑道,“只是口味极冲。”

  “其中似乎用了许多的花椒。”花椒是明代菜肴里的常用调味香料。

  “不错,”黄顺隆点点头,“花椒之外,另有西洋来得番椒。”

  众人举筷,林铭只觉得口中辛辣万分,这种感受和花椒的麻辣完全不同,雪白的鱼肉经此调味,别有一番鲜美的滋味。顿时食欲大开,连吃了好几筷。李永薰见油汤中飘浮得灯笼状的果子鲜红好看,当下出手如风,黄顺隆还来不及劝阻,李永薰就把这个泡辣椒直接塞进了嘴里。

  “吃不得――”他话音未落,李永薰已然发出一声惨叫,口中如同着火一般,嗓子眼又麻又呛,眼泪鼻涕齐下,又打了十几个个喷嚏。丫鬟们赶紧递水送毛巾,她连着喝了四五杯子汽水下去才方才止住。

  “这是什么呀!”李永熏气息奄奄,被辣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此乃是泡辣椒。”黄顺隆道,“是做调料用得,吃不得。”

  林铭对此很有兴趣,闲谈之下才知道这是临高出得“天厨”泡椒。做“澳洲菜”这是常用之物。黄顺隆兴致勃勃的说起“澳洲菜”来,他在广州紫明楼吃过一次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特意派了厨子去临高学艺,学来了十几道菜肴和四五道点心的做法。

  “澳洲菜?”林铭对澳洲人、临高货并不陌生。“杨润开堂”的大掌柜杨世意和他很熟。他的一个堂弟就在临高开药铺,托他在广东大量的发卖几种成药,生意好得不的了。闲来和林铭喝酒闲聊的时候也经常会说起堂弟那边的情形,虽然是道听途说,倒也让林铭了解了不少临高的材料。

  “正是,澳洲人虽然是海外蛮夷,各种享用却不比我大明逊色。”黄顺隆见今日的招待很对贵客的胃口,谈兴颇高,“就说这澳洲菜,许多竟是我从来没想过得!”

  林铭随口敷衍,喝酒吃菜。耳中却仔细的听着黄顺隆的每句话。他觉得这位黄掌柜和临高的澳洲人似乎关系相当的密切。当下旁敲侧击起来――他揣摩着澳洲人这次大败官兵,又兵临广州城下,将来必然是大明之敌,以后保不定还要打仗。林铭为此对澳洲人的事情都很上心,有朝一日朝廷兴大兵讨髡,自己若是“澳洲通”,得个军功保举,升官发财大有指望。

  黄顺隆有心巴结他,林铭则竭力敷衍,俩人说话愈发投契起来。黄顺隆兴致很高,亲手与林铭敬杯,渐渐酒酣说话也觉松驰。

  “黄掌柜与澳洲人往来很多吧。”

  “当初倒是有一些买卖往来。”黄顺隆知道对方是什么角色,所以说话的时候加着小心,“最近不多了。他们有不少新奇的货物――都是畅销之物――可惜我不在广州,这卖澳洲货的好处都给高大官人占去了。”

  “黄掌柜可认得一个叫郭逸的?听说他是澳洲人在广州的头目。”

  “郭逸?当然认识。”黄顺隆点头,“谁不认识大名鼎鼎的郭东主!他在这里没有产业,不过手下有人经常往来本地,专门收买佛朗机人的货物。”他呷了一口国士无双,“说来真是怪事,佛朗机人向来在这里只有买得没有卖得多――澳洲人来了之后反而特别要他们的东西!”

  其实黄顺隆和郭逸的关系远不止认识这么简单,黄顺隆尽管在整个临高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已经大为下降,但是在广东对临高进行经济封锁的时候,黄顺隆的走私渠道依然能小批量的向广东进出口各种货物。(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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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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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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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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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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