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无看着眼前与中原不同的景色,突然叹息一声。
在他经历过的历史里,公元938年,南汉国在白藤江边吴权击败,交趾地区逐渐和中原渐行渐远。
与西域时丢时复不同,这一战之后,中原王朝几乎再也没有实际控制过交趾,北宋曾于五十年后再战白藤江,先胜而后败,最终留下了割据的政权。
终宋、元、明三朝,每一朝都曾经想过彻底掌控这片区域,但它最终还是在明朝离中原而去,彻底变成了一个新的国家。
自赵佗割据岭南起,这片被后世称为越南的地方,曾经在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都属于中原王朝。
他们曾经说着中原王朝的语言,用着方方正正的汉字,但最终还是从这片土地分开了。
曹无对这些历史,只是粗略了解,并不精通,但想起丢失土地,心里总是不好受的。
说起来,交趾分裂的源头,其实还是得归到东吴大帝孙权头上。
长期以来,交州本是一家,偏偏东吴获得交州之后,把交州分为两部分,交趾、日南、九真三郡还是称为交州,而郁林、苍梧、南海等郡则变成了广州。
后世的广东、广西,从此和交州完全分开,变成了两个行政区域,而以交趾为主的交州,则变成了天下最南的一州,且最为偏远。
在中原王朝强大的时候,控制力完全能到达这里,还没事,但到了五代十国,中原王朝顾及不到这里时,交趾变成了诞生割据势力的温床,直到后来,一代代割据势力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国家。
这是孙权做梦都想不到的后果。
在前世,步骘到苍梧,苍梧太守吴巨假意逢迎,被他杀害,步骘到交趾,士燮却完全倒向了东吴。
在这个时代,其实也是沿着同样的脉络进行的,吴巨不想臣服,只是假意逢迎,而士燮则同样倒向东吴。
当然,在此之前,士燮一直是要朝贡中原的,也对曹操封的绥南中郎将之职非常满意。大概是最终没能等来中原的大军,只能选择投降东吴。
“识时务啊。南天小中华,呵。”
曹无笑了笑,摇了摇头。
这一世,既然他来过,便不会再让交趾从中原版图分裂出去,也不会留下分裂的祸根。
南天小中华这种东西,还是没必要存在的好。
至于士燮,也许他确实心向中原,不得不投降东吴,可是现在已经没机会去分辨了。
正想着,马蹄声响起,曹无抬头,看见曹休纵马过来。
曹休到了近前,立刻翻身下马,抱拳道:“叔父,已经探查明白,这里也没有江东军的踪迹。”
“好。”
曹无从水边抓了一根草,咬在嘴里。
他和虎豹骑已经找了好几天,就是在找江东军的主力在哪。
从听到蒋琬的情报开始,曹无就和陆逊推演过,周瑜绝不可能拿着自己的一万精锐去攻城,攻城可是最耗费兵力的。
周瑜一定还在反复选择决战的地点。
而曹无,同样也是。
他踩在白藤江的水中,任由水拍打在脚面上。
曹休嚅嗫了一下,最终劝道:“叔父,您要不要穿甲。”
曹无摆了摆手:“不光我不用,让大伙儿都先卸甲休息下吧,这里天气实在太热了。”
才四月而已,交趾就热得不行,比广信还要热。
曹无明白,这其实已经近似热带气候,和中原的温带完全不是一回事,五岭横亘在那,挡住了太多东西。
“喏!”
曹休并不再劝,无条件的接受了曹无的说法,径自去让大家休息。
因为陆逊跟在主力旁边做军师,这里只有貂蝉跟着曹无,魏延从旁边保护。
魏延站的笔挺,一丝不苟的戒备着,曹无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文长,要一张一弛。”
魏延受宠若惊,抱拳道:“末将遵命!”
这一抱拳,身上的铠甲都在哗啦作响。
曹无看了眼他的额头,全是汗水,想必背后已经湿成一片,可是怎么劝,魏延都不解甲,也只得由他去了。
他们找了许久,都没能找到周瑜的主力,曹无也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也许周瑜主力真的去了苍梧?那就只能靠阿四的那些奇技淫巧来抗住了。
如果江东军和士家以换家的方式去取广信,那倒确实是他的麻烦事。
正想着,一只纤纤玉手搭在他的额头,轻轻按压起来。
曹无便不再想,老老实实坐下,任由貂蝉按摩。
魏延背过身去。
貂蝉道:“其实不必这么累的,着急的应该是江东军。曹军毕竟天下三分有其二,等到春耕结束,又能凑出数十万大军。就算荆南底子薄,运送粮草和大军不便,以荀令君的才华,运送三五万援军来,总不在话下,有这些人,交州总是丢不了。”
曹无闭着眼睛,慢慢道:“百姓太苦了,去年大战,耗费了太多精力,苟或老哥也不见得有余裕去招兵,屯田毕竟只在北方,南方却少。”
貂蝉点点头,没再劝他,曹无却自顾自的说下去:“周瑜谨慎、冷静、残酷,你也看到了,他几年前就在谋取交州。咱们若是不来,恐怕整个交州兵不血刃都是他的,再假以时日,他们就能做好防御,在交州构筑一条铁血防线。交州在他手里,他就可以从交州、荆南、江夏、合肥四个方向用兵,等那时再来进攻,就是腹背受敌了。”
“简言之,周瑜不来,那我打完苍梧或许就走了,周瑜一来,那就必须与他决战。”
他的眼睛闭着,可是貂蝉却能感觉到他身上的锐气。
必须决战。
区别只是,决战地点在哪里。
……
同样是在蒋欣进攻广信的那一天,交州这片土地上的另一个支点——交趾郡治龙编城,也迎来了新的契机。
蒋琬被困太守府中,却丝毫不着急,他每日借着出府采买材料的机会,和外界交换着情报。
他本是一介书生,然而北府交换情报的种种方式,却让他大开眼界。
比如在鱼肚中传书,比如在菜叶上用特殊的材料写字等等。
蒋琬自忖,如果是自己站在敌对位置上,一定发现不了这些传书,可见北府是精通情报的。
不过蒋琬的困局在于,他的情报来源这几天断了,也没能传出什么重要的信息,至少没能得知周瑜的江东主力在哪。
这一日清晨,他打算趁着换班的时间,再冒一冒险。
在太守府中有一个房间,有座偏厅,平常是不允许进人的,但似乎里边住的人特别好吃,便有了蒋琬去送食盒的机会。
第一次蒋琬还没注意,但第二次他就发现了问题。
被关在里边的那个人,他应该就是——
交趾太守士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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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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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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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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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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