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看着黑着脸的司马懿,这下就是傻子都明白,曹无跟司马懿一定是有仇的。
之前就听说,曹无给司马懿刚出生不久的幼子起名,起的都是侮辱的名字,现在真正见到,才知这两人原来恩怨已经如此之深,竟然在公开场合频频羞辱。
更离奇的是,北府一个婢女,伶牙俐齿,反复羞辱大臣,却不见丝毫惧色。
司马懿不怕别人看他,但当曹植又看过来的时候,他知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于是道:“河内司马,确实精通音律,但世家子弟,哪个不是精通音律的,这算不得什么出彩处,仲达自是没什么可表演的。”
曹植又是“哦”了一声,他也没搞懂自己这个叔父怎么就如此针对司马懿,但身为文士,他更关心曹无的新诗。
“仲达兄,若叔父的诗好,你便奏上一曲,助助兴而已,也没什么的。”
曹植淡然的语气,让司马懿心中凉了一截。
他自负一身绝学,之前不愿出仕,是因为官渡之战后,曹操已经事实上定鼎中原,这时候出山,已经拿不到像荀彧、荀攸、程昱这些从一开始就跟随曹操的谋士那样的地位,所以干脆不出来。
后来又选择出仕,一是因为曹操屡次来请,让他难以应对,二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个机会,一个让他拥有足够地位的机会。
那就是做曹丕的从龙之臣。
和在场众人一样,他也看到了曹操急需接班人的现状,但和在场众人又不一样的是,他选的,是身处困境的曹丕。
雪中送炭,永远好过锦上添花。
骗曹植南下劳军这件事,做到了曹丕心坎里,等回去之后,他就是曹丕的真正近臣了,也将是曹丕最为倚重的人。
但也因此,曹植不会替他挡曹无对他的羞辱。
先是剑舞,又是奏乐,曹阿六明显找茬,也明显是曹无对他各种针对的延续。
这连番攻击,饶是司马懿智计百出,也只能暂时硬着头皮继续推脱。
推了几次后,曹植不乐意道:“仲达兄婆婆妈妈,一点也不爽利。”
他终于还是放过了司马懿,看向阿六道:“阿六姑娘,快念吧,大伙儿都等着呢。”
阿六笑着环视一圈,见大家的胃口早就被吊起,不禁对计划了今天所有事情的诸葛亮点了个赞。
她眼光看向一处,又快速收回,继续道:“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邓艾一边写,一边对照诗中景色浮想联翩。
众人细品这诗,写景自是不错,一个暗字,将雪山山色形容的淋漓尽致,而孤城遥望,又像刚才那首诗一样,有一种苍老古朴的韵味。
“对比前一首,这两句终究是差一些。”
孔融抚须道。
曹植也点头道:“只是普通写景,且看下去。”
阿六一字一句道:“黄沙百战穿金甲。”
曹植头都没点完,已顿住。
“黄沙……金甲……好诗,好诗!”
他仿佛看到一位将军,身穿金甲,在万里黄沙之中纵横捭阖,又看到他一次次在沙漠中血战,七个字,给前边的景色赋予了更深的情感,人的存在,让景色更有意义。
“不破楼兰终不还!”
阿六最后一句说出,曹植的脸上竟然露出了近乎扭曲的神色。
他把四句诗连在一起,瞬间看到了更广阔的景色,那百战的将军,不再是死物,而是鲜活了起来。
曹植拍案而起道:“好诗!今后千年,立志之诗,当有此作一席之地!”
阿六再次环顾,“好”字不绝于耳,饶是她早有预料,仍然心有飘飘然。
自家将军,才是那个经天纬地的不世出之才,这些小猫小狗三两只,也敢跟将军比?
她却不知,曹无这些诗,都是千古流传的,经历过考验的诗。
在场诸人,也有些文才,但放在千年这样的维度上,除了孔融、王粲等建安七子,和三曹之一的曹植,剩下的,能留下痕迹的又有几个?Χiυmъ.cοΜ
就算七子和曹植,也主要以文章出名,诗上留名不多,更何况,他们都是四言、五言诗。
所以,当他们见到新奇的七言诗时,自然会因为其独特魅力而折服。
最喜写诗的王粲兴奋道:“我会把这两首诗都记录下来,整理成册,传遍十三州,让天下都知道,又有好诗出了!”
擅长文章的陈琳却道:“仲宣兄,你且别急,看看这小囡囡还有没有其他好诗,没有念出来的!”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纷纷期待的看着阿六。
阿六飘飘然道:“自是有的,不过……”
“彩头,彩头!”
曹植喊道:“仲达兄,麻烦交个彩头吧!”
全场所有人再次盯住司马懿。
司马懿连退数步,终于道:“好,好!我司马仲达,今日便舍命陪君子,若曹阿六再能作出好诗,我愿下到场中,为舞姬奏乐!”
就连这种时候,他还不忘诋毁曹无,说这些诗是阿六写的。
然而事到如今,大家已经都信了是曹无写的。
试问天下有谁,能写出这么好的诗,却让别人替自己出名?
一首倒也罢了,这可是两首,甚至是还有第三首。
这时代的文人,都是爱惜羽毛的,谁愿意把自己的心血拱手让人?
曹植道:“好,爽快!阿六姑娘,速速把新诗念来!”
阿六不慌不忙的再念一首凉州词,说道“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的时候,在场众人几乎全部站起,轰然叫好。
等全诗念罢,邓艾竟然只写了四五个字,实在是沉醉在诗中,写不下去了。
众文士亦是沉醉其中,接连三首传世之作,震惊的无以复加。
王粲道:“这一首,也必须收录!近日我正在整理英雄记,现在才知,我漏看了天下英雄!我将把曹北府的三首诗全部写入英雄记中,让后世观看!”
徐干道:“好!好事,好诗!”
七子中的刘桢则看向孔融道:“文举公,这首又怎么说?”
建安七子虽然名称七子,但其实是在邺城时才有了交情,其中孔融年龄远比其他人要大,文名也传播的更广,因此他被曹无欺辱,才有那么多人愤愤不平。
但今日,他似乎完全站在了曹无的这一边,他感慨道:“我等作诗,喜用四言,乃是传自诗经、乐府。年初我听说有乐府收集诗歌,拿到了一首孔雀东南飞,乃是五言绝唱。然而今日,曹北府以七言入诗,词汇更多,修辞更密,表达的意思也更广泛,朗朗上口,意境天成。今日名士大会之后,七言诗将名震天下。北府将军曹无曹破天,在世人眼中,也不应再是那个跟老夫争论的纨绔子弟,他该是……”
孔融端着酒杯站起道:“七言圣手曹破天!”
曹植举杯:“为我叔父,当浮一大白!”
众名士纷纷起身应诺,举杯畅饮。
而阿六笑眯眯的盯着远处的一个席位,诸葛亮也笑着对她遥遥举杯。
阿六举杯,也喝了下去。
一杯下肚,脸色微红,她把杯子往地下一丢,“啪”的声响,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他们只见这娇小可人的曹阿六,带着几分英气,指着司马懿道:“司马仲达,该你下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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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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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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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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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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