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龙道:“大师兄,一个天命门而已,即便插手也没那么恐怖吧?”
盖世天道:“任何一次失败,迷信一点来说,那都是败给了命运。而天命门代表的就是命运,一开始,他们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立于不败之地,那失败的注定就只有对手了。
我道:“我已经让二师兄去查了,是不是天命门现在还说不准。”
盛天龙道:“天命门的人不多,大不了出一个杀一个。”
我们能想到的事,龙虎山会想不到?
斩杀谈何容易。
我没有说话,用手揉了揉额头,坐下来道:“天命门的事先放一放,我们把这里的事做好在说。”
盖世天很在意是不是天命门出手,沉吟了一下道:“小一,以你和钱常有的关系,你直接写一封信过去问一问。”
我摸着下巴起身,来回踱步。
这个问题我没有想过,但正如盖世天说的,我直接和钱常有联系比暗中调查要好。
至少在保住我们的友谊上很有利。
我道:“龙虎山已经退出了我们使用的信息系统,钱常有他们估计也不会在使用手机,让人送信过去的话,我也不确定他在何处,估计都送不到他手里。”
盖世天道:“你用白纸做底,朱砂做墨,写好了交给我,我有办法把信送到他手里。”
上古时候,通讯信息技术不发达,传递信息的术法也是数不胜数,算得上主流术法,大师兄如此有把握,估计是会上古的传信秘术。
这些东西在上古的时候,就像现在的手机,人手一个,但也正是因为常见,动乱的时候也最容易被人忽略,回过神想要去保护的时候,已经失传了。
到了现在,更是成为了绝版的术法。
只不过它的存在对于我们现在的生活影响不大,也就没人去重视。
我是想把这件事放一放,因为我感觉只要一插手,不管结果如何,都会加快我们友情的流失。
当然,并不是我不懂友情。
反而是从一开始,我就清楚我们的友谊不寻常,维护它也不能走常规。
可是因为白轩的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即便相互理解,但在不断的对立中,友情还是会被一点点磨灭,最后能留下来的,恐怕也只有一个回忆了。
而我,并不想成为孤家寡人。
盖世天看出我心里所想,传音给我道:“身为领导者,不该被友情所阻挠。而真正的朋友,也不会把友情当成武器。”
我深吸一口气,白轩我们的约定也是如此,但白轩离开的时候,我说在较量一次,也就是说当初在后勤部拿下他的时候约定的不作数了。
相信就算邱沧带他离开他的时候我没有说那句话,白轩也不会遵守。
我沉默了片刻,起身去找纸笔,盛天龙也给我找来朱砂磨成墨。
想了想,我提笔写开始写,询问了一下他们最近的情况,然后说了一下现在的局面,以及对未来的一个展望。
我说这些,是希望他能够明白我心里面的蓝图。
当然,我的理想无法强加给别人,也不可能去要求谁来为我的理想服务。
我只是一直相信白轩、钱常有和我们都是一路人,希望能够唤起他们的共鸣。
最后我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询问他是不是插手了这次争端。
写完我看了一眼,心里还是犹豫,不确定这封信是给钱常有还是毛小辫。
最后在写信封的时候,我抬头问盖世天道:“师兄,你能把信送给毛小辫吗?”
盖世天有些不解的问:“为何?”
我道:“毛小辫钱常有和陈二皮他们年幼相识,三人是一个铁打的小团体,其中做决定的人就是毛小辫。”
盖世天眉头微微一皱,没有第一时间回应,而是来回的走了半圈,开口问我道:“掌门师弟,你真以为一个人会完全去听一个人的话吗?”
我愣了。
邱玉松没有做出这事的时候,白轩我们也是一个小团体,主导的人是我。
可结果呢?
“利益!”我无奈,不情愿的吐出这两个字。ωωω.χΙυΜЬ.Cǒm
盖世天道:“对,利益。天命门也是一个门派,他们窥视得到命运的轮盘,比任何人都清楚什么时候出手利益最大。”
我没有在说话,只是在信封上写下:钱常有亲启。
信封好之后,盖世天就接了过去,他手中出现一个符印,随即符印上升腾出白雾,很快就把信封包裹在其中,随即盖世天嘴角默念,似乎是在吟诵咒语。
术法里,咒语的作用如同钥匙,最开始的术法,都要配合咒语,后面不断的简化,咒语从吟唱变成了默念,最后被取缔。
盖世天现在施展的术法还需要默念咒语,可见用的是古法无疑。
念完咒语,盖世天口中脆喊一声“去”,紧跟着一口气吹出,手心符印散发出来的白雾一下炸开,一只雪白的飞鹤就从白雾里飞了出来,凌空一个盘旋,随即飞出营帐。
盛天龙杜超我们都很好奇,追到了门口,只见那飞鹤的羽翼上不断散发出点点玄光,扑动着在虚空悬停,似乎是在确定方向。
调整好方向后,飞鹤一飞冲天,在百米高空瞬间就消失不见,像是穿越了时空。
整个施法的过程如同电视剧里的神仙,让我们惊奇的同时,也在怀疑,像盖世天这样的人,放在上古时期是不是已经能称之为仙了?
好奇心的趋势下,盛天龙迫不及待的回到帐篷里问:“师兄,这一招能不能教我一下。”
盖世天笑了笑道:“这并非什么高深的东西,之前不会,是因为我们在时空术法方面过于空白。”
我打断大师兄的话问:“是不是捣毁申家的传送阵,得到的东西填补了这个空缺?”
盖世天点头道:“我们虽然只是得到一个传送阵的废墟,但对我们来说,影响深远,用现代的话来说,在时空领域,一下就让我们进步了千年。”
千年,只是一个比喻的说法,实际上完全不止,因为现在的修士活到千年堪比登天还难。
而术法的一些推演无法像科学研究一样记录下来,甚至于用语言都无法去准确传递。
因为那是一种感觉,很玄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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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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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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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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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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