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一剑拂去人间尘夏藉江辞>第 96 章 第九十五章 入仙人境
  长明城的书院,坐落长明城中心繁荣处,于喧闹处取清净,面积辽阔宽敞,青石板路旁栽种着些许碧绿,走廊冗长但宽敞,沉木质地的镂空栏杆与颇多老旧屏画,勾勒出了寥寥典雅意境,同白云端的那座小书塾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青衣姑娘刚刚踏过那门槛,突然就有一个小姑娘背着一个小木箱,气势汹汹地撞进了她的怀中,青衣姑娘被她吓了一跳,那个小姑娘反而是丝毫不认生,风风火火地同她道了声歉,青衣姑娘话都没说出口,那小姑娘已经一溜烟地跑没影了。

  有道是“七□□,嫌死狗”,在这个年纪里的小孩,总是有着全身上下都使不完的劲头和精力。左诸烟望着那书院庭内,突然想起来这般年龄的孩童今日似乎无课,那小姑娘多半是记错了时间,所以才那般着急气恼地离去,想到这里,青衣姑娘嘴角微微上扬,不经意间流露而出的风情使得路过的两三位学子竟看得有些痴了。

  青竹群随风沙哑,仿佛能洗去风尘,青衣姑娘不紧不慢地走着,偶尔有一两位老夫子见到了她,也只是不亢不卑地简单问好,在这书院中讲究着有教无类,没有君王与臣民之分,只有夫子与学生之分,青衣姑娘半点不在意这些琐碎,更应该说是她更喜欢这样的气氛一些。

  等到青衣姑娘走到了那间熟悉的宽敞书屋,不由得下意识放轻了脚步,站在门外,破天荒地有些踌躇。

  屋内最显目处,自然是那站于桌前的绝色女子,身着墨色衣袍,发间白玉簪,肌肤素白,体态婀娜,即便身着宽松衣袍,那动人弧线也如春山起伏般勾人心魄,气质幽冷,半点不近人,桌角东南处摆着一个青铜质地的精致香炉,沉木熏香从中溢出,淡雾寥寥,映衬着那女子容貌气质出尘脱俗如画卷中走出的谪仙人。

  那谪仙人眉眼低垂,聚精会神地在那宣纸上写着字。

  左诸烟并未出声,只是耐心等待,这是夏罄的习惯,每每认真写字时,必然要起身站立于桌前,仿佛这样写出来的字会比坐着写得更加好一些。

  等到黑袍女子落下最后一笔后,青衣姑娘轻轻叩响木门,得到回复后才推门而入,夏罄抬眼,看青衣姑娘的眼神中有些疑惑:“有什么事?”

  王与其师尊之间的关系,很是奇怪,这一点是长明城中人人皆知的,倘若说她们二人关系不好,夏罄远赴千里随新王来到这暗无天日的弃域,诸烟也时常在一些闲余时候来到夏罄这里听课或是读书,一坐便是一天,不可谓不好,但倘若说她们之间的关系好,又不太真切,两人皆是那种生人勿进的清冷性子,坐在一起一日连半分交流都没有,沉默能满溢出来。

  青衣姑娘将手腕上的玉镯取下,轻轻放在了木桌之上。

  (——————)

  青衣姑娘刚出书院,又入城主府。

  城主府因为有着芯烛的存在,所以侍女仆从并不多,稀疏寥寥,冷冷清清,青衣姑娘自然而然地踏入了高高门槛,身为王,长明城中自然是没有她不能去的地方,等到穿过众多冗长走廊与寂静庭院后,她终于来到了那间始终灯火通明的屋子。

  不出意外,芯烛依然忙忙碌碌,青衣姑娘并未过多叨扰她,只是向她寻要了一件物件。

  呼唤木棺的石笛。

  芯烛自然是将那石笛交予她,有些好奇地询问她要这物件做什么,左诸烟一五一十地同芯烛说了在初来弃域时,遇见的那只奇怪的姽水,她想呼唤木棺,试试还能不能再见到它,也许它能告诉她一些事情的答案。

  芯烛苦思良久,最终还是遗憾摇了摇头,她告诉诸烟,也许那姽水是将左诸烟与左无虑混淆了,毕竟两人长相实在太过相像。

  左诸烟点了点头,并未如何失望。

  在青衣姑娘刚刚准备离去时,芯烛喊住了她:“请帮我点一盏灯。”

  左诸烟看向灯火通明的房间,愣了一下,但是芯烛的表情认真,所以她依旧没有多问,只是走向那摆在桌面的一盏小油灯,拾起桌面的火折子。

  芯烛突然说道:“在点灯之前,可以再与我讲一下您的故乡的太阳是什么样的吗?”

  看着青衣姑娘的疑惑表情,芯烛有些歉意道:“还想再听一次。”

  不知道为什么,诸烟总感觉眼前这位华服女鬼,虽然在笑,但眼神中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悲伤。

  那种悲伤从她的眉眼中流露出来,铺天盖地,几乎满溢在了整间屋子,让人情不自禁地感同身受,仿佛连呼吸都做不到。

  青衣姑娘拿着火折子,微微眯起眼睛,思索着措词,娓娓道来:“在我的故乡,有着四个季节,春夏秋冬,太阳在每一天都会升起,春天的太阳明媚,夏天的太阳热烈,秋天的太阳温柔,冬天的太阳……很温暖。”

  她低垂眼帘,慢慢说道:“在我小时候,其实特别希望冬天的太阳可以和夏天的太阳换一换,因为冬天的太阳像是没有一样,太冷了,但是夏天的太阳却是严酷到会被晒伤,有些时候我还会埋怨太阳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明明只要换一下,就能舒服很多的。”

  “我住在一间很小很小的木屋里,其实小也有小的好处,因为小屋子比较温暖,我总是在有太阳的日子里,一边晒太阳,一边告诉我自己,屋子要是太大了,会特别冷,那些有钱人都是被冻得要死的人,他们羡慕死我了,都没有我暖和。在偶尔的下雪下雨天中,太阳会被厚重的云遮挡,它们像是吸了水的棉花一般,阴沉密集,一点光都透不过来,那种日子是最难熬的,因为木屋里会发霉,在那种日子里,我就特别难过,最难受的时候应该就是睡在冰凉湿漉漉的柴火边了,我有些时候还会想要开口骂太阳,它为什么不能聪明呢,明明我都已经这么惨了,它为什么还不能帮我一点呢,对它而言只是顺手之劳啊,不是吗?”

  芯烛:“原来王的过去也很苦啊。”

  诸烟摇了摇头:“已经很好了。”

  青衣姑娘的声音放得很轻:“因为后来我就被师尊捡到了,虽然师尊现在又不要我了。”

  “到了后来,我又遇见了一些很过分的人,不仅仅是在我的故乡,还有更多地方都有这种人,他们得寸进尺,不知好歹,我明明是来帮他们的,可他们非但不领情,还责怪于我甚至想要加害于我,我觉得这种人很过分,但是我又突然想到了我曾经骂过太阳,太阳不也是这样吗?如果没有太阳,我的冬天会过得更难熬一些。为什么我认为太阳的存在是理所应当呢?为什么我只敢骂太阳,却不敢骂那座木屋或是抛弃我的父母呢?为什么以前的我做不到共情呢?”

  “现在我想明白了,我之所以认为太阳是理所应当存在,那是因为太阳它一直沉默地存在着,千百年来从未变过,我习惯了它的存在;我之所以只敢骂太阳,而不敢骂木屋或是其他人,是因为木屋或是其他人,会因为我的辱骂而消失或是生气,但是太阳不会如此;之所以小时候的我做不到共情而长大的我却可以做到共情,这是因为我亲眼见过了弃域,亲身体会过了没有太阳,没有未来的日子。”

  她自言自语喃喃道:“为什么总有人能轻描淡写地替他人做决定呢?为什么总有人能那么简简单单地就批判别人呢?放弃了弃域,随后又这么简单就放弃了妖域,就因为自己从没见过,就因为无关自身,所以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她结案定论道:“归根结底,人是做不到共情一个自己从未亲身体会过的事物的,更不用提如果他们自己根本不想共情。”

  想要让人们与落在冰水之中的可怜虫产生共情,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那些作壁上观的人们,一个不剩,全拖下水。

  这个颇为极端偏激的念头,在青衣姑娘的杂乱思绪中,只是转瞬即逝。

  风吹进屋内,灯笼随风轻晃,将青衣姑娘的琐碎语言打散逸散。

  青衣姑娘低声道:“可是那样师尊会很生气的啊。”

  她顿了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并没有用火折子点灯,也没有将火折子还给芯烛,只是将其收了起来,问道:“芯烛你是不是猜到了我接下来是要去做什么?”

  芯烛看了一眼青衣姑娘空空如也的手腕,轻轻笑道:“您不擅长说谎呢。”

  青衣姑娘低头,看着桌面的那盏小油灯:“我不会点燃这盏灯的,我相信芯烛你不会害我的,但是我不会点燃它。”

  华服女鬼飘到了她的面前,青衣姑娘仰着头看着她,芯烛轻轻抱住了她的脑袋,声音前所未有的温柔:“辛苦你了。”

  青衣姑娘只是轻声说道。

  “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任何人,理所应当地该死了。”

  话音刚落,以那袭青衣为圆心,声势浩大如平日惊雷,狂风骤起,数扇木窗瞬间被摧毁,桌面堆积的厚厚纸张围绕着那袭青衣,瞒天蔽日地飞起席卷,城主府不堪重负地剧烈摇晃,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长明城之上,漆黑漩涡笼罩住了整片辽阔长明城,仿佛整座天穹都要倾塌一般。

  天真的塌了。

  一道粗如小山的黑雷携带着震耳欲聋的声势,直直落下。

  这是整座天下对一人的镇压。

  青衣坦然,迎面接下那道黑雷。

  随后是第两道,第三道,第四道……

  青衣只是沉默着,脊梁直挺,半点不佝偻。

  整整九道天雷,待到最后一道黑雷砸下之后,天地之间才重新恢复了死寂。

  那青衣之上,可谓是凄惨至极,漆黑如墨的粘稠黑雷中,又有着猩红混杂,那绝色面容之上,耳,鼻,口,目,温热血液皆是缓缓流淌而出。

  青衣姑娘只是闭着眼睛,神情从未有过的宁静平和。

  入仙人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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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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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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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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