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运气以外,还有另一个原因,则是他将自己压到了四境后,没有刻意地使用飞剑追求杀伤,不然哪怕不用如墨瑶光去晃眼睛,就凭借着龙门境的本命飞剑,就算压境到四境,诸烟也不会赢得如此轻松。
齐三发着牢骚,离了场子,方还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虽然没说话,但是意思表达的很是清晰。
输给山下四境剑修,丢不丢人?
齐三没好气地说道:“过会你要是输了,我看你丢不丢人。”
方还摇了摇头,对着齐三诚恳地说:“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齐三笑骂,推搡一把道:“什么鸟文。”
方还走进了白线内,轻轻挽起袖子。
方还的外貌其实长得很是清秀柔美,随了他的母亲,只不过大部分时间都被他的那张破嘴给分担掉了注意力,他的三柄飞剑春雨枯草生白骨也是随着他的外貌一般,三柄飞剑一柄比一柄柔美,线条如春宵女子一般美好。
当然,要是只是因为方还的外貌柔美,就对其飞剑放松了警惕,自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方还嘴里叼着丝带,双手将头发扎起,扎好头发后,笑着问道:“不介意我先布阵?”
诸烟只是闭上眼睛,运转剑气。
方还抱拳还礼,随后也闭上了眼睛,第一柄翠绿色飞剑飞起。
春雨是他的第一柄飞剑,也是他用得最熟练的飞剑。
剑气长,剑气短,剑气绵绵如春雨。
一滴雨水落在青石板地面,溅起一圈涟漪。
真的下雨了。
诸烟睁开了眼睛,皱起眉头,很是不喜地看着身上新买的衣物被打湿,心里坚定了要好好揍上这家伙一顿的准备。
轻白像是感受到了她的布满,也嗡嗡鸣响。
方还闭上眼睛。
现在境界被压在了四境,许多手段不太好施展,但是有些还是能使用的,只是需要耗点时间。
那个叫做诸烟的山下少女还在那里不急不缓的运着剑气等待着,看样子是决心准备等他先手了。
好事。
方还有一个原则,那个原则就是不论与谁为敌,他的底线都比对面低一寸,仅仅只低一寸。
对方倘若是道德圣人,那他也是个道德小圣人;对方倘若是个没有底线的混账人渣,那他也是一个比对方更没有良知的混账人渣。
眼前山下少女显然很有底线良知,那自己也堂堂正正地作为一名剑修出剑即可。
绵绵春雨慢慢变大,愈来愈大。毛毛雨,小雨,大雨,暴雨,最终宛如河流在空中倾塌。
剑气如洪,冲刷着一切。
这股剑意,当真是冰寒刺骨。
寻常剑修,倘若身处他的春雨之中,连最基础的运气都会被影响得寸步难行,斑驳剑意会渗透进五脏六腑之中,宛如附骨之疽一般棘手。
同境之内,春雨之中,方还无敌手。
只可惜诸烟不是寻常剑修。
诸烟并没有头疼,只是有些无语,感受到体内愈发澎湃的剑气。
她只感觉感觉倘若这春雨再下一会,她不发泄个十次八次大招都能给自己憋死。
这算是什么?一个齐三,自己有斩龙脉免疫了他的神通,一个方还,神通不但对自己无效,甚至还因为自己是万阴炉鼎,给自己大幅增益?
这两人的运气,属实不好了些。
场地外,藏书阁门口,夏藉站在长木椅子旁,完全没心思坐着看。
看崽崽打架,比自己打架要揪心多了。
她看着眼前的被淋得像只落汤鸡的小诸烟,她的心里满是心疼。
“夏大剑仙,这是关门弟子?”
声音突然传来,夏藉看向身旁高挑女子,笑着点头:“是的,叫左诸烟。”
高挑女子名为阮瑜,来自东域沐音山,
高挑女子凝视着场内,像是思索着,有些不解,将一小碗酒一饮而尽:“你为什么就这么喜欢去垃圾堆里收徒弟,还真能捡到宝贝呢?”
夏藉笑容愈发灿烂,心情颇好,完全不在意高挑女子坐在她身旁喝酒。
谁说来自东域沐音山的女子剑仙阮瑜最是不会说话来着?这明明很会说话嘛。
刚如此想着,阮瑜好巧不巧又开口了:“不过你这次眼光下降了点,江辞当年虽然也有点平,但好歹屁股够翘,这个整个就是一平板。”
夏藉脸色一黑,这人的确不会说话。
她看向小诸烟,心里愤愤然,平确实是平了点嘛,但是崽崽才十一岁,还没开始长身体呢。
外街白线圈内。
春雨昂扬,遍地积水,诸烟轻闭双眼养精蓄锐,像是等待着方还结阵,方还半点不客气,三柄飞剑如同缝制衣物一般勾扯光线缝织,像是三根绣花针一般,不一会,属于方还的那半张场地里已然布满了光线,勾勒出了一个从未所见过的阵法。
穿针引线,织剑为阵。
金丹境,三柄本命飞剑,十九岁,除了天生剑胚的身份以外,他还对术法阵法略懂一二。
方还轻笑,长袖一挥,飞剑枯草起。
春雨逢枯草,正是起剑时。
在春雨的滋润下,枯死的苗芽从青石板缝隙间钻出,飞速生长蔓延,巨大藤曼与草木拔地而起,无所不至。
不仅仅是广阔的白线圈内,整条长街都开始被感染。
齐三怒骂一声,踩了一脚企图攀上他的腿的枝桠,突然一抹红光一闪而过,枝桠碎裂,剑气半点不锋锐,甚至可以说是柔美温和,但是当藤曼枝桠遇到红光时,如同遇上瘟疫一般,避之不及。
幽香扑面而来,许长抿轻轻落于酒桌之上,手里还提着一小半壶醇酒,许长抿仰头喝了一口,白皙俏脸微醺。
齐三苦笑:“那就拜托许长抿前辈清理这些植物了。”
他的瑶光如墨,拿这些疯涨的植物半点用没有。
许长抿根本没看他,也不知道究竟听到了这句话没有,只是□□玉足轻点木桌,腾飞而起,大红色铺天盖地,一袭夺目的大红嫁衣飞舞,纷多红尘剑气轻盈如薄纱,布满了整条街,玉璞境的剑仙对剑气的掌控自然是炉火纯青,红尘剑气半点不伤人,只是将众多植物化作齑粉。
许长抿站于飞剑之上,遥遥直上高空中俯视整个集市,齐三抬眼望去只能看见遥遥一个红点,心里有些仰慕,自己何时才能抵达玉璞境?踏入上五境,方才能算得上是真剑仙阿。
许长抿赤足踩与飞剑红尘之上,衣裙被风吹拂,她将最后的酒液一饮而尽。
她摇了摇空空如也的酒壶,醉醺醺地看向了下面。
全白云端都知道,夏藉曾经与许长抿是挚友,但是现在夏藉不喜许长抿。
佛教有道是,人间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求不得,又舍不得,的确苦。
说来好笑,她有三柄飞剑,红尘艳骨孽缘,本应当最不受此苦。
她的故乡不是白云端,而是来自北域齐衡国。她的父亲是齐衡国的相国,那个时候她还叫作许长安,从小便是锦衣玉食,作为家里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女儿,她的父亲许万云对她万般宽容极其有耐心,捧在手心怕摔,含在嘴里怕化,这句话半点不夸张。在这种环境下,许长抿自然是骄纵跋扈,哪怕她将天捅破了,她的父亲都能帮她摆平。
在十岁的时候,她的大哥成亲了,哥哥们笑着让她试试嫁衣,她穿上嫁衣,松松垮垮,人刚刚及裙摆高,众人都觉得有些好笑,气氛热热闹闹,只有她看着镜子中的正红色的百褶如意裙,裙子夺目且明媚,仿佛能让她整个人都温暖起来。
就在那天晚上,朝廷变动,许家被血洗,她被大哥塞进了木柜里,诸多嫁衣铺盖在她的身上,身体护住了嫁衣之上,遮掩着她,她听着外面的惨叫声怒骂声和刀剑刺入体内的可怕声音,昏昏沉沉,像是被泡在水里,做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
血液落在嫁衣上,不知道究竟是原先就有这么红,还是被血染红了。
当她被揪着头发揪出衣柜,那柄刀即将砍在她的脖子上时,却被一个女子拦住了,女子告诉她,想要活命,那就放弃许家千金的身份,去和她学剑。
她点了点头。
她没有哭,像是麻木了一样,跟着女子,踩着众多尸骸上,离开了许家府邸,去练剑。
自此,许家千金许长安死在了变乱里,还活着的是北域齐衡国的天生剑胚许长抿,偏爱正红色嫁衣,只穿正红色嫁衣,尤其偏爱百褶如意裙。
再再后来,她练成了剑,血洗了齐衡国皇宫,许多人觉得自己冤枉,不该死,但是她半点不在意,她杀的人里当然有冤枉的,当然有不该死的。
但是那天,她的大哥也不该死,她的父亲也不该死,许长安也不该死。
嫁衣剑仙的名号越来越广,直到有一天,一袭黑衣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气质像是仙人一般出尘脱俗,那时候她的年龄方才十七,刚刚杀完人,身上剑气淋漓,一身染血嫁衣,飞剑红尘还滴淌着血滴,但仙人半点没有露出害怕表情或是厌恶表情,只是笑着问她,要不要和她去白云端?
好啊,她不由自主地点头。
其实后来还发生了许多事情,她自己也思考过,假如自己在二十岁的生日那天,如果没有喝酒,如果喝酒后没有向夏藉坦白,如果被夏藉拒绝后没有使用飞剑神通孽缘想要强行留住夏藉,是不是今天还能以着弟子的身份,站在夏藉身边呢?
其实她并不后悔坦白,因为她知道自己绝不会满足于只当夏藉的徒弟,倘若再来一次,她还会选择坦白,她还会在夏藉拒绝之后,强行选择用飞剑神通孽缘留住夏藉。
但是不论如何,每当喝了酒,半醉之后,她还是会想起来刚刚遇上夏藉的那一天,那个清风明月的女子剑仙眉眼弯弯,如新月生晕,如花树堆雪,向着浑身满是血迹污秽宛如恶鬼的她笑着邀请。
“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白云端?”
还是痛彻心扉。
她再度拎起酒壶,倒了倒酒壶,发现里面空空荡荡。
泪珠滚落至剑尖,她居然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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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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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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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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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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