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白白嫩嫩带着淡粉色的掌心皆印着几个月牙状的印记。
印记呈暗红色,是血凝固的颜色,指甲都沾了点凝固的血迹,可见她用了多大劲儿,才能用指甲把自己给弄伤。
孟瑾瑶垂下眼帘淡淡看了一眼,然后移开目光。
其实是疼的,但感觉疼痛能让她舒服点。
她一共有三个弟弟,三弟承兴是孙氏所出,承宇和承章是双胞胎,是通房丫鬟杜氏所出。
杜氏怀上双胎的时候,说梦见自己生了一对可爱的女孩儿,府里的下人也说看着杜氏的肚子,就觉得是两个姑娘。
因此,父亲也就对杜氏肚子里的孩子不抱什么期待,毕竟已经有她和孟瑾玉两个女儿了,只想要儿子传宗接代,所以并没有将很有可能怀了双胞胎女儿的杜氏抬做妾。m.xiumb.com
谁料杜氏生下的是双胞胎儿子,一举得两儿,父亲满心欢喜。
而杜氏因生子有功,这才被父亲抬做妾室,对杜氏也多了几分宠爱,允许杜氏抚养孩子,去她屋里的次数也增多。
现在想来,杜氏是聪明的,不然两个孩子估计不能顺利降生。
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不仅父亲喜欢,她也喜欢极了,特别宝贝这两个弟弟,祖父给她买了什么好玩的,她都拿到两个弟弟面前给他们看,逗他们玩。
即使后来孙氏也给她生了个弟弟,白白胖胖的小团子,她瞧着也挺喜欢的,但她还是最喜欢长得一模一样的承宇跟承章,不过有了承兴的出生,父亲的注意力倒是被分走了一大半,毕竟嫡子远比庶子重要。
承宇和承章学走路是她教的,当两个弟弟跌跌撞撞走向她的时候,她特别有成就感,两个弟弟说话也是她教的,就连第一次开口说话,也是喊“大姐姐”,他们三姐弟时常形影不离。
不过,好景不长。
承宇两岁的时候病了一场,然后夭折了,而之后杜姨娘也因丧子之痛大病一场,最后撒手人寰。
承宇看似是因病夭折的,祖母认为承宇是被她克死的,想把她关进佛堂去去煞气,但她因弟弟离世哭得天昏地暗,死活不去,只想守着弟弟,孙氏便给她求了情,免去了被关佛堂的惩罚。
孙氏跟她说:“阿瑶别怕,承宇是因病夭折的,你祖母也是伤心过度才如此,你别怪她。”
那时候的孙氏真的很温柔,她可喜欢这个继母了,对孙氏十分依赖,直到忽有一日,她听到孙氏跟心腹说:“可惜杜氏那贱人死得早,不然这后院里我还能有个对手陪我解解闷。”
那心腹说:“谁能想到她死了个儿子,自己也跟着去了?丫鬟出身的贱胚子,到底是福薄的人,命不长。”
孙氏轻笑道:“不过,这也得多谢孟瑾瑶那小贱蹄子,若不是她跟那对下贱的双生子感情好,亲自喂药,不然我也没那么容易解决麻烦。啧啧……生来克母,后来又克死弟弟的丧门星,养了几年,总算派上用场,没有白养她。”
心腹奉承道:“夫人这招高明,一石二鸟。”
当听到温柔良善的继母说出这种话,她只觉全身血液凝固,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人瑟瑟发抖,想要冲出去问孙氏为何要这样做,最后还是急中生智,想到她还是个孩子,她的话谁会信?
于是,她当时就忍了下来,如行尸走肉一般离开,去跟祖父说了此事,但已缠绵病榻、气若柔丝的祖父已经没精力再管这些事了。
祖父跟她说:“阿瑶乖,不哭,这件事就不要再提了,你就当没听她们说过。”
她不明白祖父为何不给弟弟讨公道,费解地问:“祖父不想帮弟弟抓坏人吗?”
祖父双眼浑浊,黯淡无光,眼眶里蓄满泪水,声音哽咽道:“祖父老了,追不上坏人,抓不到了,阿瑶还小,打不过坏人的,我们就先让坏人得意一会儿,好不好?”
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什么时候才能去抓坏人?”
祖父回答:“等阿瑶有能力,且能力比坏人还强的时候,就可以去抓坏人了。”
祖父怕她会不听话自己去闹腾,拉着她的小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阿瑶要乖,阿瑶再等等,我们阿瑶是乖孩子,不会不听话的,对不对?”
她听进去了,而祖父也在她一遍又一遍的点头中,不舍地闭上了双眼,再也没有睁开过。
那一天,她知道了承宇夭折的真相,对她视若珍宝的祖父也永远地离开了她。
也就在那一天,她好像忽然间长大了。
然而,她到底还是个孩子,不是很懂得隐藏情绪,在恨之入骨的人面前,她演技不怎么好,对孙氏的讨厌也很快暴露,对孙氏态度越来越差,而孙氏也不跟她演什么慈祥继母了,她与孙氏的明争暗斗也拉开帷幕。
她恨啊。
她恨孙氏的恶毒,也恨自己。
承宇不乖,哭闹着不肯喝药,连杜姨娘亲自喂都不行,每一次喝药都是她亲自喂的,她哄着承宇喝的。
她一勺又一勺的喂进承宇嘴里的药,是催命的毒,每喝一勺都能加速死亡,虽然孙氏在背后算计,但却是她亲手将弟弟送上黄泉路,这比杀了她更让她难受。
借刀杀人。
孙氏多好的算计啊。
利用他们姐弟感情好,因为是她亲自喂的药,承宇夭折了也没人怀疑药有问题,没人觉得承宇的死有蹊跷。
只说承宇是她克死的,说她不靠近承宇,承宇大概就不会夭折,就连祖母和父亲也深信不疑,祖母更是对她又厌恶又害怕,怕她会继续克亲。
这些年来,她一直谨记祖父临终前的叮嘱,没有拆穿此事,一来是她费心应付孙氏,平安活着都不容易,二来是她没有证据,空口无凭。
现在她出嫁了,脱离了永昌伯府,做了长兴侯夫人,连娘家人都奈何不了她。
她想,现在的她应该是有能力,且能力比坏人还要强了,但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所有的蛛丝马迹都已经断了,她也无从下手,不知道该从哪一步开始查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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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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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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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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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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