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老爷子打算带着一家子去远在千里之外的老屋祭祖。

  桑桑第一次知道老屋的存在,一时间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老屋?”

  “嗯,叶家在战乱时期捐出了家产,这老宅自然也卖了,后来就回到了c市生活,小时候我跟着阿爸在c市生活了几十年,后来叶家东山再起,我们将老宅又买了回来,这么多年都没回去过。”

  老爷子如今年纪大了,有时候睡觉的时候想想,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因为桑桑,死亡已经不再可怕。

  但老爷子这人念旧,老宅虽有祠堂,却只有叶家几代人,老屋那边实际上才是叶家的大本营。

  “正好姑奶奶您回叶家,不管怎么样我们应该给您上族谱。”

  叶家族亲观念强,上族谱这件事看起来简单,其实老爷子私底下已经准备了快一年的时间。

  去年的时候孩子们都忙,叶家那时候受气运控制,老爷子自然没有什么心思想这些,那年大家好不容易团圆,自然要回一趟老屋。

  桑桑闻言想都不想就答应。

  不过说的却是:“c市的火锅很出名呀,到时候我们下了飞机去吃火锅好不?”

  老爷子:“……”

  最终一大家子还是坐上了私人飞机,飞往了最近的停机坪。

  不过当初为了躲避战乱,叶家的老屋距离c市市中心都还有一百多公里的距离。

  但因为桑桑心心念念想要游玩,正好叶家在市中心有房产,虽然不大,但刚好够一家十几口人住下。

  大家除夕夜第二天就出发,当天中午就到了。

  一大家子出去吃了一顿火锅,桑桑觉得那火锅又麻又辣,一边喝水还边吐舌头。

  因为吃的满嘴是油,桑桑下意识用手擦了擦嘴,然后鼻子上和额头上也满是汗渍,没多想直接用手去擦了擦。wWW.ΧìǔΜЬ.CǒΜ

  然后——

  哇!

  “好麻呀!”

  桑桑哭的那叫一个昏天黑地,急的叶家人围着她团团转。

  桑桑不是没吃过火锅,但第一次尝到本土的辣味,简直要了她的小命。

  等吃完后小团子都忍不住在想,如果自己不是阎王,恐怕这顿饭吃下来,自己都不知道要死几回了吧?

  好在没一会儿桑桑恢复正常,吃完火锅又去附近的小吃街尝了个遍。

  等到初三,众人才驱车前往老屋。

  等车停在镇上,大家提着行李走进老屋。

  老屋没有老宅豪华,但占地很大,是一座三进三出的宅子,全是木头建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老爷子自从定居a市后不常回来,不过老屋每年都会有人维修,家中也有定期打扫。

  这次回来之前老爷子又安排人来老屋打扫了一遍,因此周围非常整洁。

  桑桑没有来过老屋,不过没一会儿就找到了喜欢的东西,于是和叶沅宝一起在老屋里面玩耍。

  老屋在一座古镇里,周围并不清冷。

  因古镇在当地比较出名,因此全是本地的游客。

  而整个古镇,就数叶家的宅子阔气。

  以前这老宅都是关着大门,网上甚至有不少营销号想要探究里面是个什么情况,只不过老屋足足有两楼,颇有一种四合院的架势,不过耸立的大楼让无人机进去了都窥探不了一二。

  现在桑桑和叶沅宝两个似金童玉女的孩子在门口玩耍,不管是游客还是邻居都不免想要看一看。

  “小朋友,这是你家吗?”

  桑桑和叶沅宝正捡着门口的小石头,闻言抬起头,见来人不认识,稍稍愣了一下,最后却点了点头:“嗯那,这是我家。”

  说话的游客不免朝里面看了看,发现里面比大门还要阔气。

  而且院子贼大!

  虽说这里地理条件没有多好,可古镇平日里人流量还算十分不错,要是把这宅子开办成民宿……

  不知道得有多赚钱呢!

  “你家可真大。”游客不免感叹了一句。

  然而眼前的两个小孩子之前一直住在老宅,并没有觉得老屋有多大,毕竟s市的那所老宅才叫真的大。

  桑桑和叶沅宝没有回答,不过发现聚拢的人群越来越多,甚至还有人问他们能不能来参观,桑桑想了想,最终带着叶沅宝进了屋子,然后把大门关上。

  叶书良刚放好行李换了一身衣服,见桑桑不去外面捡石头玩儿了,一时间还在疑惑。

  待桑桑说明了原因,叶书良这才感叹道:“以前不过是一个村落,谁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竟然还成了当地的旅游景点。”

  叶书良说完,继续道:“现在外面人多眼杂,说不定看见你们两个小娃娃把你们拐跑了也说不定,所以你们不出去也好,等明天我让怀州带你们去逛一逛。”

  “哇!”

  桑桑当即跳起来,整个人十分高兴:“太好啦,我看见附近好多饭店都吃竹鼠,到时候让怀州带我去吃!”

  叶书良:!!!

  老爷子压根不知道自家姑奶奶竟然还喜欢吃老鼠。

  虽然竹鼠和老鼠不大一样,但都带了一个鼠字,老爷子也是直摆手。

  他们到老屋的时候是下午,老爷子去找来老族长说上祠堂的事情。

  这古镇大多数都是一个姓,也算是叶家的起源地。

  既然要桑桑入族谱,自然要去请老族长来主持事宜。

  因此老族长匆匆赶到,看到桑桑的时候,都忍不住觉得眼前的小团子有些熟悉。

  不过他觉得一定是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了眼。

  今年老族长已经九十五岁高龄,背驼了大半,头发也稀稀疏疏没有几根。

  用桑桑的话来说,就是如果前面留着三缕头发,那就是妥妥老年版的三毛。

  因此从始至终,桑桑都坐在太师椅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老族长的脑门看。

  老族长活了大半辈子,在这镇子里也算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但一直被人盯着脑门还是多少有一点不自在。

  “咳咳,这是你新添的孙女?入族谱倒是不难啊,而且最近后生们都回来了,正好可以操办,这孩子多少岁了,是天字辈吧?”

  老族长连忙打岔,开始说起过两天入族谱的流程。

  现在的小年轻们不知道叶书良,但他是老族长,自然知道镇上能有如今的经济发展全都是靠着叶家。

  有个出名的人物,走出去别人都会高看你一眼。

  因此哪怕老族长辈分比叶书良还要高一些,却十分尊敬。

  但叶书良却咳嗽两声,打断了老族长自顾自的话。

  “老族长,那什么,桑桑的辈分可能稍微有点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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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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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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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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