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女人单薄又毫无生机的背影一直在她的回忆中。
所以直到她碰到一个街边的乞儿,她仍旧没有思考冲了过去。
乞儿好似没比自己小多少,从小就是孤儿,在海市当乞丐。
在这个普通人家都吃不饱的年代,乞儿想要温饱更是难上加难。
桑桑救下的那个乞儿,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身上几乎衣不蔽体。
他偷了包子铺的一笼包子,被当街打得半死。
桑桑看到他的时候,一群穿的同样单薄的人围着他拳打脚踢。
桑桑替他付了包子的钱,包子店的老板这才放过了他。
乞儿跪在地上磕头道谢。
桑桑看着他,乞儿身上没有一块好的地方,但这样的皮肉之痛对他来说好像是平常事。
“你叫什么名字?”桑桑问他。
乞儿那双麻木的双眼闪过一丝迷茫,半晌过后才摇了摇头,带着一丝怯弱:“我,我是孤儿,没有名字。”
桑桑愣了一下。
乞儿又道:“谢谢您救了我,我能回去了吗?”
桑桑摇了摇头:“你不饿吗?”
乞儿还没反应过来,桑桑就让路边摊的馄饨老板做了两碗馄饨。
老板起初不愿意,她知道老板为难,便道:“我们在路边吃,碗筷你也算进去,我买了。”
馄饨摊的老板一听,便乐滋滋的煮了两大碗混沌。
然而二人直接坐在路边吃馄饨。
乞儿一边吃一边落泪,但是又怕自己哭了遭好心人心烦。
桑桑见了,惊讶道:“不会吧,老板的混沌虽然好吃,但也不至于好吃到哭出来吧?”
乞儿:“……”
他是头一次看见这么愚钝的小姑娘。
桑桑嘿嘿一笑:“你家在哪儿,带我过去看看呗?”
乞儿想了想,摇了摇头。
桑桑以为他不愿意,便听他说:“那群人很凶,会抢东西,你去了危险。”
他当了十五年的乞丐,自然知道有些乞丐为了活命什么事都能做。
恩人如此模样进去,不知道要受怎样的欺负。
“我保护不了你。”乞儿道。
桑桑这才反应过来:“没关系,我很能打,他们不敢欺负我。”
在桑桑的淫威下,乞儿将桑桑带到了破庙。
他一回来,就左右张望了一下,便道:“出来吧。”
下一秒,四面八方突然涌来七八个小孩儿,有两个还在蹒跚学步的模样。
他们眼神渴望。
乞儿将自己差点被打死却死活不松手的馒头一个个发在了这些孩子的手上。
哪怕沾了灰,可那是白花花,胖乎乎的馒头。
他们没想到今天的收获这么好。
拿到手的孩子当即狼吞虎咽的咬了起来。
不过咬了几口后,年龄稍大的孩子问:“哥哥,你吃吗?”
乞儿被问的脸上满是笑容:“吃了,我吃了混沌。”
闻言,所有孩子目光一亮,大家一边吃馒头,一边问乞儿馄饨是什么味儿的。
乞儿一通形容后,听说馄饨里还包了肉,顿时流下口水吗,然后一口口咬着馒头,好似手中那脏兮兮的馒头就是混沌一样。
桑桑这一刻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吃过馄饨。
至少眼前的这群孩子没有。
“以后你们跟着我,你……”
桑桑说的是乞儿,想到对方没有名字,总觉得你你你的叫起来不礼貌,于是询问道:“我给你取个名字怎么样?”
“名字?”
“对,名字,我叫叶桑桑。”
乞儿睁着双眼,重重的点头,言语中还有些小心翼翼:“我也可以有自己的名字吗?”
“嗯,所有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名字,以后你叫叶玉归,是我寻道宗第八十七代传人。”
叶玉归有了名字。
许多年后,他会时不时想起在破庙的那一日。
叶桑桑像个中二少年,让自己跪下拜她为师。
只是当他问师祖是谁的时候,师父愣住了。
良久,师父长长的叹了口气:“为师也不知你师祖名号,我与他也只有一面之缘,他只是告诉我寻道宗没落,所以只要给他一块银元,他就让我做寻道宗第八十六代传人,之后……之后他就不见了。”
桑桑说的,其实就是让他拿一块银元教他下天雷的道士。
虽然他爹说她是骗子,但她总觉得这位寻道宗第八十五代传人的道士,有真本事!
然而,叶玉归和寺庙里的那群孩子,巴巴的看着她。
虽然什么话都没说,可又像什么都说了。
6
年关一过,大帅爹又要去军营忙碌了。
胡小蝶继续在大帅府中看戏,桑桑带着叶玉归还有阿秋回到了四九城。
不过她才来学校没多久,陆别时也来了。
桑桑问后才知道陆别时今年一年都要在四九城跟洋人做生意,而且叶大帅和胡小蝶并不放心桑桑在外求学,得知陆别死要过去后,摆脱陆别时去公馆照顾桑桑。
对于这个请求,陆别时是不会拒绝的。
陆别时闲暇时刻带着桑桑出门玩儿,以至于让桑桑的生活增加了一抹色彩。
一晃来到桑桑二十岁,陆别时前两年在四九城发展很好,所以留在了四九城,陆爹则是在海市,父子俩人各忙各的。
桑桑的学业进行到一般,国内频繁爆发战争。
虽说规模不大,但总归受到了影响。
叶爹担心女儿安全,尤其是他确信往后可能会更加不太平,于是打算让桑桑去丑国读书。
桑桑犹豫了很久,最终拒绝了。
叶大帅头一次这么生气,不是因为女儿不听自己的话,而是他担心孩子的安全。
“你跟你娘都一块去!”
“这件事没得商量!”
这是叶大帅对女儿最硬气的一次,但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不仅乖女儿不同意,就连胡小蝶一听自己要去国外,也不干了。
胡小蝶操着一口海市话道:“不行啊,女儿可以去,我不行的啊!”
胡小蝶说着说着就掉眼泪:“侬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会说外国话,到时候侬让我怎么活啊!”
叶大帅没辙。
他忘了妻子是个文盲。
最终桑桑去国外读书的事情搁浅了。
叶大帅只好让陆别时对桑桑多加照顾。
他自己也有许多事要做,他这个做爹的,也不能时时刻刻都能护着孩子。
陆别时自然是答应的。
这时的桑桑大三刚开学,叶玉归正在攻读高中课程。
叶玉归自从被叶家收养相当卖力。
叶爹对女儿的这个徒弟十分看好,至少他觉得叶玉归没什么坏心思,努力又向上,对自己女儿言听计从,这种人留在女儿身边,未来是一大助力。
他让叶玉归再过两个月,就到自己身边历练。
叶玉归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而此时又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宋家在前线,几乎全员战死。
宋扬紧急辞掉四九城的工作回到叶家,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跟桑桑联系。
虽说桑桑觉得宋扬这个人很不靠谱,却也担心宋扬,写信回去告诉叶爹多加照顾。
而她在第二天,看见了一个即将被父母卖掉的孩子。
那日她听说开了一家新的裁衣店,打算买衣服回去,途中要穿过一条人烟复杂的小巷子。
只是一眼,她就看见了被当成牲畜卖掉的孩子。
那孩子大约七八岁的模样,看起来十分瘦弱,个头不高,颇有些营养不良。
她停下脚步,细细的看向那个孩子,那孩子的视线正好也看了过来。
“这位小姐,您家还缺佣人吗,这是我儿子,只要一块银元或者十斤粮,您就可以将他带回去,这小子会洗衣做饭,别看只有十岁,您当猪狗牛羊使唤都行。”
或许是为了卖出去,那孩子的父亲说了许多猪狗牛羊的字眼,总之一句话就是不需要将他儿子当成人。
桑桑看着跪在地上,眼神畏畏缩缩,丝毫看不出来有十岁的孩子。
“他真的是你儿子?”
桑桑无法想象有人会将自己的儿子当成牲口一样卖掉,只为了那一块银元或者十斤粮食。
但是那人却用惺忪平常的语气说:“是我儿子,就是长得有些显小。”
“你都养了十年,为什么还舍得将他卖掉?”
“最近几年灾荒,粮食收成不好,我们家一共八口人,就指望着那几亩田地过活,都说半大的小子……”
说到这里,孩子的父亲意识到自己这话说过了。
毕竟这年头除了大户人家能吃饱外,普通一点的人家谁不是咸菜就着清汤饭?
于是孩子父亲话音一转:“这孩子吃的少,您一天只管给点稀饭就能活,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只能将他卖掉。”
桑桑看着面如死灰的孩子,忽然问:“他叫什么名字?”
“赵狗蛋!他叫赵狗蛋。”
桑桑:“……”
“大名?”
“大名大名。”
桑桑觉得并不是这家人过不下去了,而是不爱这个孩子。
这年头谁家孩子出生,不说花钱,至少也会请村里稍有些文化的取个名字。
小名儿叫狗蛋还能理解,若是大名……
她想到这里便不再继续想了。
她有些为难。
尤其是她见赵青阳的面相,若是教导不好,恐怕会危害四方。
但要是不救,赵青阳要是活着,未来恐怕更会严重。
桑桑内心十分纠结。
如今她已经染上了因果,再三思索后没办法,从中掏出一块银元:“既然我将他买下,那以后他就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
桑桑爱钱,叶玉归和阿红经常给她做钱袋子,什么样式的都有,并不比洋人的差多少。
虽说她也喜欢洋人的玩意,但叶玉归和阿红挑灯给自己缝制钱袋子,因此这些年她都没有换过其他样式的。
她爹平日里零花钱给的足足的,几乎是学校独一份,怕自己不够用,还要分别给叶玉归和阿红一份,生怕自己平日在外面没钱用,几个哥哥每月都会按时给她零花钱,以至于每次出门,他的钱袋子都鼓鼓囊囊的。
孩子父亲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元,哗啦哗啦作响。
他眼睛咕噜一转,狠了狠心:“小姐,我儿子从小力大如牛,从小便能下地干活,既然以后与我们没关系,自然要多加几块银元。”
桑桑拿着钱袋子的手一顿,皱了皱眉头:“你这人怎么这样!”
孩子父亲看起来老实巴交:“毕竟是我们辛辛苦苦养了十年的孩子。”
“养了十年你们把他卖掉,收起你那副嘴脸,做给谁看啊!”
桑桑原本还在犹豫要不要救下赵狗蛋,如今瞧见赵父那贪婪的模样,桑桑从中抓了一把银元,数了是个出来,黑着脸道:“拿着钱就滚。”
这话并没有激怒赵父,他拿着钱高高兴兴就走了。
甚至没有想过跟这个孩子告别。
赵狗蛋看着父亲远走的身影,眼中没有任何留念,只是直勾勾的盯着对方的背影,直至在人群中消失。
桑桑看着赵狗蛋,便道:“你是人,不是牲畜,你不加赵狗蛋,以后你的名字叫赵青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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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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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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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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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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