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里的薇薇虽然谈不上倾国倾城,但是却也是五官清秀短暂,皮肤白皙,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可是今天的凌薇,脸上全部都是大学毕业的血点,眼白严重充血,看着就像是一个垂危病人,仿佛随时都会一命呜呼。

  华可馨马上弯腰捧起她的脸。

  “薇薇,你这是怎么了?脸上怎么这么多血点?你干什么了?”

  她听说只有患血液病的人脸上才会出现这些血点。

  薇薇莫不是?

  她不敢继续想下去。

  大表哥已经成植物人了,薇薇可不能再出事啊!

  凌薇什么话都不说,直接抱住华可馨的腰,将脸埋在她的肚子上,不说话也不哭,就那样紧紧的抱着。

  她这个样子,华可馨更加觉得她出事了。

  自从大表哥回江城后,她虽然一直莫名其妙发呆,但是也很少会情绪这么多低落。

  华可馨抱着她的头,手掌温柔的在她的后脑勺上安抚着。

  “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帮你的。”

  凌薇还是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的低沉的声音才从华可馨肚子那里传出来。

  “简司辰到底什么时候醒啊!”

  她已经没有时间再等了。

  提起简司辰,华可馨脸上也瞬间涌上一层悲伤。

  “我也不知道啊!我今天早上还给表姑打电话了,表姑说大表哥还没有苏醒的迹象呢!你是不是想他了?如果想他了,我和你一起去江城看她吧!学校这边我来请假。以我爸的关系,弄两张病假条应该不是问题。”

  听了她的话,凌薇轻轻摇了摇头。

  她是很想简司辰。

  迫切的想见他。

  可是,见了又有什么用呢?

  她的父亲以死相逼,他又一直不醒。

  她拿什么去说服父亲?

  她又不说原因,一直这样情绪低落的抱着自己,华可馨不由得有些生气:“那你到底是怎么了吗?你不说,我怎么帮你呢?就算不能帮你,好歹可以替你分担啊!”

  在她一再追问下,凌薇终于说了:“下个月初五就是我的生日,那天我要去和沈哲行领证了。”

  天知道,她说出这句话需要多大的勇气。

  以前在误以为自己喜欢沈哲行时,对于他的碰触都觉得难受。

  现在心里住了人,对于沈哲行的接触只会更加排斥,甚至于恶心。

  以后还有一辈子,该怎么样度过?

  光是想想,就觉得好难熬,好漫长。

  “什么?”听了她的话,华可馨惊呼一声,把她的脑袋从肚子那里掰开,双手捧着她的脸,不可思议问:“你刚才说什么?我没有听清,你再说一遍?”

  凌薇知道,她其实听到了,只是不愿意相信而已。

  “我前几天把我和沈哲行分手的事告诉我爸妈了!”

  华可馨道:“对啊!既然已经分手了,确实应该对他们坦白。”

  凌薇自嘲一笑:“可是,我爸因为这件事气的进了医院。你知道的,他几年前做过肝移植手术,身体素质原本就比正常人差!结果因为这个事,又被我起初了急性心梗。”

  华可馨:“……??就因为这个,所以你要和沈哲行结婚?可是你并不爱他啊!”

  她知道,自己表哥成了植物人,也不能让薇薇一直漫无目的的等下去,这样对微微不公平。

  站在朋友的角度,她最终的目的是希望薇薇幸福,并非非当自己表嫂不可。

  虽然这么想,可是不代表她支持她重新和沈哲行在一起啊!

  她不爱沈哲行啊!

  勉强自己和一个不爱的男人在一起,真的很痛苦。

  凌薇委屈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也知道,可是我能怎么办,我不想和他在一起,我喜欢的是简司辰,根本不喜欢他。但是,我爸以死相逼,医生说,我爸不能再受刺激,如果他再受刺激,就真的没命了!作为女儿,他们生我养我不容易,我不能只顾自己不顾他们,我不能那么自私。”

  看见她这副样子,华可馨心疼极了。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吗?非嫁沈哲行不可?你爸妈难道都不问你的意愿吗?也不管你喜不喜欢他?”

  凌薇眼角含泪,苦笑道:“他们觉得,我嫁给沈哲行就会幸福。沈哲行对我爸有救命之恩,如果没有他,我爸可能早就死了。所以在我爸妈心目中,他就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他们总以为,我以后会爱上沈哲行,会感激他们。”

  华可馨气得脸都红了。

  “可是,以后和沈哲行过日子的是你,又不是他们,万一你过得不好怎么办?莫非还能让时光倒流?”

  凌薇心里难受,胸口像堵着什么,重新抱住凌薇的腰,将脸贴在她的肚子上,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慰藉。

  华可馨烦躁道:“事情太凑巧了!如果我表哥没有出车祸,以他的外表和能力,你爸妈肯定会喜欢的!”

  凌薇闭上眼睛,眼泪随之被挤了出来,打湿睫毛。

  “也许这就是我的命吧!命中注定不能和心爱的男人长相厮守。既然这样,那嫁谁不是嫁?不管是沈哲行还是别的男人,对于我而言都一样!嫁给沈哲行,还能让我爸妈高兴。”xǐυmь.℃òm

  华可馨差点儿爆粗口。

  话到嘴边,想到是凌薇的父母,又给吞了回去。

  薇薇这么为他们着想,可是他们呢?

  自私自利,为了报恩,赔上自己的女儿,一点儿也不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像他们这样的父母,还不如死了算了。

  得知凌薇要和沈哲行领证后,华可馨第一时间向学校请了假,独自一个人坐飞机来到江城。

  简思刚吃完早餐,准备去医院照顾简司辰,走到门口时,发现气喘吁吁,风尘仆仆的华可馨,整个人都愣住了。

  “可……可馨?你怎么来了?来之前怎么不说一声?我派人去机场接你啊?”

  华可馨没有回答她的话,着急道:“表姑,你是要去医院看望大表哥吗?”

  简思点点头:“对啊!我每天早上吃完早餐就会去医院。”

  华可馨咧嘴一笑:“那我和您一块儿去?”

  简思:“你这么久跑回来,就是为了见你大表哥?”

  华可馨拼命点头:“是啊!我想他了,就过来看看他,顺便和他说说话。”

  简思欣慰一笑,走过去挽住她的手:“好孩子,那我们一块儿去吧!你吃了早餐吗?要不要先吃点?”

  华可馨摇头:“不必了,我在飞机上吃过了。”

  “哦!”

  简思不再说什么,带着她来到车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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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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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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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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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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