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我靠好孕让死对头多子多福>第1章 糙汉军人×貌美知青1
  芙蕖一睁眼就看见白珑那张大脸,他的手还在自己胸腔上压压压按按按。

  死不要脸的白珑在小世界也在占她的便宜,芙蕖反手就给了白珑一个大逼兜。

  白龙脸上的焦急紧张变为了吃惊,转瞬之间又恢复了平时正经的模样,“叶知青溺水了,这是部队教的急救方法,没想占你便宜。”

  说罢,白龙捡起刚刚为了救人扔在岸边的军绿色大背包,背在背上就朝着白家的方向去了。

  趁着周围围观的村民还没反应过来,芙蕖接收了昆仑镜塞给她的记忆和剧情。

  原身叫叶芙蕖,父母是城里的工人,叶家有两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家境其实还不错,叶芙蕖长得漂亮,按理说下乡怎么也轮不到她。

  但是叶父和她奶奶都是重男轻女的人,姐姐两年前已经嫁人,到了下乡的时候,叶父又花钱给她的两个哥哥弟弟买了工作,结果只有原主这个斯斯文文娇滴滴的小姑娘来下乡。

  到东山村之后,叶芙蕖也不矫情,虽然开始不熟练干活慢,但是熟练之后每天也努力完成工分,叶芙蕖为人比较和善,长得又漂亮,许多男知青和东山村的小伙子都喜欢原主。

  方小梅和叶芙蕖是一个地方来的,来东山村之后互帮互助倒成了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原主真心把方小梅当朋友,可方小梅却不是。

  方小梅长得娇憨可人,在城里不少人喜欢她,可到了东山村之后,发现比起她其他人都更喜欢叶芙蕖。

  特别是知青里的江时跃,江时跃家境很好,家里时不时给他寄包裹,人也长得高高瘦瘦又清俊,一到东山村,方小梅就看上了江时跃。

  可江时跃对她冷冷淡淡的,对叶芙蕖倒是殷勤得很,方小梅好几次都看见江时跃私底下偷偷把他家里寄给他的东西给叶芙蕖,叶芙蕖还老是装模作样说不要。

  既然他们都喜欢叶芙蕖那一副清丽高洁的模样,那她就让叶芙蕖跌进泥里。

  这东山村里,多得是泥腿子对叶芙蕖虎视眈眈。

  方小梅知道今天江时跃去了镇上,她把叶芙蕖带到河边,趁叶芙蕖不注意绊了她一跤,一脸害怕紧张的样子拉住了叶芙蕖,又装作体力不支让叶芙蕖掉进了河里。

  这样既达到了她的目的,又成全了她的名声。

  即使叶芙蕖没淹死在河里,被这东山村里的泥腿子救了,那也没可能再和江时跃在一起了,只能留在这东山村为这村里汉子生孩子。

  只是叶芙蕖的运气比她想得要好,被在部队当兵回家探亲的白龙救了。

  这白龙再怎么说也比这村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里汉子强。

  不过只要不是江时跃就行。

  叶芙蕖注定嫁在这东山村了。

  结果和方小梅想的差不多,虽然白龙救人是一片好心,但终归是毁了叶芙蕖的名声,而且村里很多人都看见了,这白龙对叶知青又是抱又是摸的,怎么都得负责。

  原剧情里叶芙蕖嫁给了白龙,原主长得漂亮又是高中生,白家人都很喜欢她,白龙虽说不上对原主宠爱,但也尽到了一个丈夫该有的义务。

  但是原主心气高,她不喜欢白龙,结婚之后对白龙一直都是一副冷脸,也不同意白龙和她圆房。

  两年之后又迎来了高考,原主拼死拼活考上了大学,逼着白龙和她离婚,白龙不同意,她就以死相逼,白龙无可奈何只能答应。

  原主回到城里,叶父却不肯供她念大学,又嫌弃她离过婚丢了他们的脸,想把她嫁给一个家里有三个孩子的鳏夫,原主去打听了,那鳏夫的前一个老婆就是被他打死的,原主吓得连夜跑路,去了广州打工,晚年倒是小有成就。

  白龙和她离婚之后就没有再娶,在军队一路高升,却无儿无女,孤独终老,伤透了白父白母的心。

  至于方小梅,陷害原主之后,成功嫁给了江时跃,方小梅虽然没考上大学,江时跃却考上了京市的大学,方小梅陪江时跃进城念书,后来江时跃靠着学历和家里的资本下海经商,方小梅就成了富家太太。

  方小梅看见叶芙蕖全身湿漉漉的还坐在地上愣神,就可怜兮兮哭喊道:“芙蕖,芙蕖,都怪我,要不是我没拉住你,你也不会掉进河里,被白家那个当兵的又搂又抱,你的名声可怎么办,他们白家必须得负责……”

  方小梅猫哭耗子的把戏成功让芙蕖觉察到她当前的处境。

  白珑那条臭长虫在这个小世界叫白龙,原剧情里白龙救了叶芙蕖之后就表示自己愿意负责,现在白龙换成了白珑,救人之后就跑了,臭长虫果然没有责任心。

  白龙在东山村名声好,又是当兵的,村里人也愿意帮他说话。

  村头的胖大婶是白龙的小姑,见状立马拉起地上湿漉漉的芙蕖,拍了拍芙蕖的手,“叶知青啊,我们家阿龙为人最是正直,不会干出不负责任的事儿的。”

  周大爷也附和道:“是呀,叶知青、方知青,白家小子一直在部队当兵,你们不清楚,白家小子的人品在我们东山村那是数一数二的。”

  刘瘸子色眯眯打量着湿衣服贴在身上,身段窈窕的芙蕖,“白龙要是不负责,叶知青嫁给我也行啊,我不嫌弃。”

  方小梅听见刘瘸子的话两眼放光,巴不得白龙不负责,叶芙蕖嫁给刘瘸子最好,刘瘸子可是出了名的只会偷鸡摸狗,天天躺在炕上等着他的六十岁老母亲赚工分。

  叶芙蕖嫁给这种废物最好,看那些男知青谁还会喜欢她。

  周大爷一巴掌拍在刘瘸子脑袋上,“就你这个狗样子,还想抢白家小子的媳妇,还不滚去田里帮你妈赚工分。”

  刘瘸子躲开周大爷想踹他那一脚,周大爷在东山村有些威望,刘瘸子不敢惹他,忙答道:“是,是,是。”

  然后就拖沓着一只瘸腿跑走了。

  周大爷又大声说道:“都散了,堆在这里看什么热闹,回家的回家,下地的下地。”

  周围人见没什么热闹可看了就作鸟兽散。

  “周大爷,我先带着叶知青回知青院了。”胖大婶见小姑娘全身湿透,这天也不热,怕再耽搁一会儿得感冒了,八九不离十这叶知青得成自己的侄媳妇,怎么说她也得照顾点。

  周大爷笑眯眯应着,“去吧。”

  芙蕖谢道:“谢谢周大爷。”

  又转头笑着感谢胖大婶,“麻烦婶子了。”

  胖大婶边走边扯了扯芙蕖的衣服,让衣服不至于太贴身,幸好芙蕖身上穿了几件衣服,倒是没露什么,不然在这不开放的时代还不知道被人怎么说呢。

  方小梅待在原地,见人都走光了,没一个人搭理她,她都快气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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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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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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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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