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余娇>第三百九十八章 杏楼
  “你怎没让弟妹随你一同过来?前次见面不知内情,我给弟妹备了份见面礼,原想着她此次同你一块来京,好尽一尽我这个做师兄的本分。”陆瑾端起一碗粥,边吃边出声道。

  余启蛰夹了一筷子腌萝卜,就着清粥,回道,“我尚未在京城稳住脚,何必带她过来跟我吃苦。”

  陆瑾虽帮着余启蛰去查安南侯府和刘次辅府上可曾走失过孩童,但并不知其中内情与余娇相关,信了余启蛰的话,揶揄道,“师弟,你这是真动了凡心?”

  他喝了一口粥,笑说道,“少时跟着师父,你性子寡淡的很,我一度以为你会出家也去做和尚。”

  陆瑾不如余启蛰性情沉稳,从前在法华寺时,跟着师父打坐,余启蛰能规规矩矩的盘膝一坐便是一晌,陆瑾不同,终究少年心性,爱动得紧。

  师父讲禅,他听得一知半解,余启蛰却好似有佛缘慧根,领悟得甚快。

  只是到头来,两人却都未曾剃度出家。

  用完早膳,陆瑾赖着未走,余启蛰来京城已有好几日,他这个做师兄的理当领着他四处转转,做东请他去杏楼吃顿好的。

  只是昨夜轮值,陆瑾眼下困倦得厉害,便叫宋婆子给他把隔壁的屋子收拾出来,兀自补觉去了。

  余启蛰回房坐在窗边的软塌上,垂眸继续看书。

  宋婆子和院内的小厮都知余公子是来京考会试的,这些日子除了饭时,旁的时候,便手脚极轻,甚少在院里走动,生怕打搅了余启蛰读书。

  余启蛰看书有批注的习惯,时不时会提笔在书脚写上一行小字,偶有所感,还会在纸上挥毫泼墨,作一篇文章。

  转眼便是半晌,余启蛰放下笔去倒茶,手中一轻,才发觉茶壶已空了,他招来宋婆子,要了一壶茶。

  沉思了一会儿,将书册放置在一旁,执笔在纸上写下了程英、申添、刘次辅朝廷上这三股势力的名字,随后又添上了安南侯府,以及大大小小他所知的官员。

  轻轻勾画,便圈连成数道关系网。

  司礼监掌印程英,天子近宦,可谓是权擅天下,明正帝能将奏章批红交于他,可见对这太监有多宠信。

  只是此人再如何了得,终究是个宦官,全靠取媚于明正帝才能稳住地位,与能站在奉天殿里的朝臣不同。

  满朝的文武大臣间关系更为盘根错节,或有姻亲,或是门生,七拐八拐的总能扯上那么一点儿干系,当然最终还是利益相关。

  而那周放,不过是盘根错节的老树根上最不起眼的虬须,随意便可扯断抛掉,还丝毫牵扯不到主根。

  余启蛰的眸光又回到了程英的名字上,此人虽是个宦官,可偏偏不容小觑,能代替明正帝批红奏章,说是能替天子代行朝政都不为过。

  不然何至于首辅申添都要讨好于他。

  那周放若是依附申添一派,正如陆瑾所言,劝动圣上清淤的是程英,申添一派若伸手动了官银,算是打了程英的脸,很难自圆其说。

  余启蛰在程英的名讳下重重的画了一笔,官银贪墨一案只怕是与此人脱不了干系。

  明正帝崇道斋醮,意用泗河清淤的银子修建道宇,程英身为天子近宦,能得宠信,自是对圣意揣摩甚笃。琇書蛧

  满朝言官都未能劝动明正帝,他若是程英,必然不会淌这个浑水,他不过是个太监,便是明正帝行了昏君之举,那也是御史台纠察天子失责,与他并无半分干系。

  为了宠信固权,非但不会劝,反倒会顺着明正帝的心意,为其解忧。

  除非这司礼监掌印虽是个太监,却心怀天下黎民苍生,宁肯冒着失势,惹明正帝厌恶,也敢直言进谏。

  但看程英从前行事,为讨明正帝欢心,从各地网罗道士送入宫中为明正帝炼丹药,又动用国库,亲自监管为明正帝修了与朝臣觐见的奉天殿同名的奉天斋,一昧谗佞媚上,绝非后者。

  余启蛰闭了闭眸,若这官银本就是监守自盗,当今这位今上可真够昏聩无道的!

  点了火折子,余启蛰将方才所写的纸张引燃,看着那些人名在指间燃成灰烬,他缓缓吐了一口浊气。

  晚间,陆瑾醒来,招呼余启蛰与他出门。

  “杏楼是咱们京都六十三家酒楼之首,有道是‘杏楼歌舞足风流,美酒如刀解忧愁’!”

  陆瑾边说边咽口水,“招牌菜水晶膀蹄,汁如水晶,肉质酥烂;油炸烧骨,又香又酥,外焦里嫩;劈晒雏鸡脯,干香不柴,嚼劲十足;柳烧糟鲥鱼,入口即化,骨刺皆香,糟鹅胗掌,鲜而脆嫩,糟香四溢!”

  说罢,他去扯余启蛰的衣袖,催促道,“快快快,师兄带你去长长见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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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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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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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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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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