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余娇>第一千一百七十六章 千里奔袭
  约莫是里正带着斐哥儿挨家挨户叩门报丧,一大早村里人便陆陆续续的都上了门,余家人更是天刚亮就过来帮忙,暂充当孟家长辈招呼村人。

  余娇与斐哥儿身着孝服,跪在灵前。瞧见孟家大房混迹在村人中,也在灵前烧了黄纸,姐弟二人都没有作声,出殡之日,没谁想要闹个鸡犬不宁,搅了过世之人灵前清净。

  孟斐摔盆起灵的时候,泣不成声,余娇牵着他,随着抬棺的队伍往村后走,将柳三娘的棺椁与孟青云合葬在一处,重新立了墓碑。

  因着要起旧坟,丧事忙完天已经黑透,村人吃过白席,也都各自还家了。

  余家人都没走,帮着将小院收拾干净,知道姐弟俩白日都没怎么用饭,宋氏特意烧了晚饭。

  用饭的时候,余梦山对斐哥儿道:“好孩子你安心在京城读书,往后梦山叔得空了,便过来给你爹娘洒扫坟墓,必不会缺了香烛。”

  孟斐眼圈一红,感动不已,暗下决心,日后长大有出息了,定要对阿姐和姐夫一家人好。

  饭后余娇带着孟斐将余梦山夫妇和余樵山夫妇送出门,道:“大伯和伯母跟着劳累了一整日,辛苦了。”Χiυmъ.cοΜ

  张氏笑着摆手,“咱们是一家人,说这些客气话做什么,你和斐哥儿明日忙完就回家里,伯母给你们烧好吃的。”

  余娇笑着应下,又对驾车的余梦山叮嘱道:“爹,天黑,您回去路上慢些。”

  余梦山连连点头,让她们姐弟俩赶紧回院里,早些歇息。

  送走余家人,余娇带着斐哥儿回了堂屋,屋里燃着白烛,桌案上如今多了一块崭新的牌位。

  余娇开门见山的询问斐哥儿的意见:“这宅子你想留下,还是转手于人?”

  孟斐抓了抓衣袖,不舍的看了一眼屋内,他知道若是将小院留下,等他们回了京城,鞭长莫及,大伯一家仍旧会像无赖一般,偷偷搬进来。

  转手卖给旁人,一劳永逸,能省去不少麻烦。

  可是他从记事起,就活在这座小院里,这是他的家,若将宅子卖了,他便真的没有家了。

  孟斐咬了咬唇,终是出声道:“阿姐,我想留着。”

  余娇摸了摸他的头,浅笑着道:“那便留着。”

  孟斐眼睛一下亮了起来,松了口气,抱着余娇的手臂欢快的道:“阿姐是这个世上最好的阿姐。”

  余娇笑了笑,她知道斐哥儿一贯是个懂事的,柳三娘过世后,跟在她身边,更是什么要求都不敢提,凡是她安排的,他都会说好。

  余娇不想他这样,她在孟斐鼻子上轻刮了下,“你还是个孩子呢,不用那么懂事,小孩子就该鲜活恣意一些。”懂事那是成为大人的事。

  人一旦懂事就是大人了,再想变回任性的孩子可就难了。

  “可是大伯他们……”孟斐又忍不住担忧。

  余娇难得露出些趾高气扬的样子,笑着说:“有什么好担心的,你姐我可是次辅家的千金,大理寺少卿夫人!”

  孟斐可从没见过她仗势欺人的模样,被逗得大笑起来。

  余娇在他的笑声中神情微变,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她皱了皱眉,再没哪一刻能叫她意识到潜移默化四个字的意思。

  “阿姐,你怎么了?”察觉她神情不对,孟斐问出声。

  余娇扯了扯唇角,“没什么。”

  只是心里突然有些难过,原来不知不觉她早已融入了这个朝代,她下意识的话印证了她早就成了太晏的一份子。

  在这个阶级分明的封建时代,不管她承认不承认,她也活成了男权和父权下的附庸。

  夫家和娘家的权力,才是她的依仗。

  夜晚,余娇少见的失眠了,她有些害怕,脑海中如走马灯一般,闪回着前世的记忆,她疑惑,究竟是环境改变了人,还是人改变了环境,现在的她还是真正的她吗?

  也许是夜太深,月光太清寒,她分外的想念师哥,若是师哥在身边,一定可以给她解惑,让她心安下来。

  余娇不能否认,这一刻的烦闷,她无法对余启蛰宣之于口,哪怕他们如今是这世上最亲密的枕边人,可她的心里仍旧有一方世界,是无法让余启蛰踏足的。

  夜深人静的官道上,孤零零的一辆马车疾驰着,车夫一手抓着辔绳,一手提着琉球灯,明月清辉,隐隐绰绰的照亮前路,行路倒也不算艰难。

  “督公,前面就是长奎地界了,今夜我们可要入城?还是在郊外安置一晚?”车夫恭敬问道。

  车内四壁挂着琉球灯,一身月牙白交襟长衫的程英手中捧着一卷医书,懒洋洋的回道:“直接进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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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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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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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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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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