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沈欢欢霍御霆>第272章 三天回魂
  她平时很少熬夜,倘若熬夜一个晚上,她需要两三天才回魂。

  从福伯的房间出来之后,沈欢欢和飞鸟也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

  望着眼前熟悉的环境,沈欢欢顿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和舒适。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小窝窝。

  沈欢欢躺下来,忽然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这一次,意外的失眠。

  难道,是因为她很久没回来的缘故?

  所以,认床了?!

  睡不着,沈欢欢只好闭目养神,也顺道锻炼自己不玩手机的意志力,借此机会放空自己。

  今夜,有人辗转反侧,有人睡意正浓。

  ……

  翌日,清晨。

  岛上别墅,厨房里,福伯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

  今天小小姐在,所以他比往常起得早一些,亲自为小小姐和飞鸟做早餐。

  飞鸟刚下楼,就看到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也径直走过去。

  “福伯,早。”飞鸟打了声招呼。

  听到是飞鸟,福伯脸上顿时乐开了花,笑道:“你这臭小子,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飞鸟挠挠头,说:“我习惯这个点醒了,我去叫小小姐起来吃早餐。”

  福伯顿时就拦住了他:“让小小姐多睡一会儿,小小姐什么时候醒了就什么时候出发。”

  “昨晚小小姐那么晚睡,现在肯定不会那么早就醒过来。”

  而他专门给小小姐准备了一份早餐的食材,等小小姐醒来,他再做也很快。

  说到小小姐,福伯眼神里尽是宠溺之色。

  飞鸟也只好放弃这个念头,小小姐睡觉不喜欢被人打扰,这一点他是知道的。

  许久没吃福伯做的早餐,飞鸟正准备开吃,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

  “福伯,飞鸟,早!”一开口,沈欢欢差点没被自己的声音给吓死。

  她的起床气,果然重,连声音都沙哑了。

  昨晚一夜未眠,她看起来有些疲惫。

  福伯顿时心疼不已,开口说:“小小姐,我给您熬点润喉汤。”

  “不用了福伯,我不碍事。”沈欢欢直接拒绝。

  看到餐桌上的早餐,她顿时眼前一亮,双眸熠熠生辉地说:“好久没有吃福伯做的早餐了,真香。”

  说话间,她已经拿起筷子,瞬间被福伯拦住了。

  “小小姐,这是给飞鸟的,您的早餐等两分钟就可以吃了。”

  “小小姐,你不能跟我抢!”此时,飞鸟已经将早餐端到自己的面前。

  沈欢欢嘴角一抽,忍不住给他一记白眼,让他自己慢慢体会。

  很快,福伯就将她的早餐做好。

  还是记忆中熟悉的味道,还有她最喜欢喝的咖啡。

  吃过早餐后,趁着还没到十点,沈欢欢就来到了花园。

  此时,花园里,百花争艳,花园里所有的花都被照料得很好。

  岛上空气宜人,冬暖夏凉,是居住最佳条件。

  而不远处的那一座天然瀑布,倾泻而下,水珠四溅,如云漫雾绕。

  当初,她看到这个地方,二话不说就直接买下来。

  沈欢欢来到秋千旁,坐了下来,感受这一刻的惬意时光。

  还是住在岛上好,没有那么多烦恼。

  飞鸟来到了小小姐的身旁,瞥见她正在发呆,不由轻笑道:“小小姐,我推你。”

  听闻,沈欢欢淡淡回答:“好。”

  飞鸟咧嘴一笑,轻轻地推着,这一瞬间,让他恍如回到了以前那些快乐的日子。

  曾经,小小姐喜欢坐秋千,他就在身后帮她推着。

  “小小姐,要是你不回沈家多好。”飞鸟声音悠远绵长。

  这样一来,他和福伯就不用跟小小姐分开了。

  飞鸟心里虽然不情愿,但是,他尊重小小姐的决定。

  不管小小姐选择什么,他都会支持她。

  许久没有感受到这么惬意,沈欢欢闭上眼睛安静的享受这宁静的时光。

  时间,飞逝。

  飞鸟望了一眼手中的腕表,忍不住提醒:“小小姐,快十点了。”

  听闻,沈欢欢骤然睁开眼,双眸明亮,豁然起身道:“走吧!”

  话音刚落,她莲步生风,径直走进别墅。

  然后,三个人前往m国。

  ……

  霍氏集团,总裁办公室,

  “凌夜,来办公室一趟。”霍御霆眉宇间透着一丝丝的倦意。

  不到一分钟,凌夜来到了办公室。

  “爷,您找我。”

  霍御霆沉思了一会儿,眼神冰冷的看向凌夜,问:“你跟杨清进展到什么地步了?”

  凌夜一怔,瞬间一脸警惕地看着爷,不明白他为何这么问,不过他还是老实说:“还没有谈到结婚那一步。”

  “所以,你们两个人没有结婚的打算?”霍御霆问。

  “我是有结婚的打算,但是……我还没问杨清到底是怎么想的。”凌夜老实的回答。

  他现在不敢问杨清,怕她会拒绝。

  凌夜顿时明白了什么,饶有意味地问:“爷,您跟沈大小姐好事将近了?”

  “杨清……有没有跟你表白?”霍御霆面色平静的问。

  “啊……表……表白?”凌夜以为自己听错了。

  “嗯。”霍御霆淡淡的应了声。

  凌夜顿时说道:“爷,所以……是沈大小姐跟你表白?不该是男生跟女生表白吗?”xiumb.com

  他和杨清在一起,确实是杨清跟他表白,但是爷和沈大小姐不同。

  沈大小姐比杨清还男人,若是爷想要沈大小姐先跟他表白,那爷这辈子估计是没戏了。

  为了爷的终身大事着想,凌夜斗胆地说:“爷,您跟沈大小姐两人之间,您必须要主动一点,沈大小姐这么优秀,肯定也有不少的追求者。”

  “谁敢追她,我打断谁的腿!”霍御霆眼神里,透着一抹寒意。

  凌夜瞬间觉得脖子凉飕飕的,不禁问:“爷,您找我来就是为了我跟杨清的事?”

  “还是说……您跟沈大小姐吵架了?”

  霍御霆沉思,抬起眼看向凌夜,说:“她昨晚说……我是疼她的人……”

  “哦呦……”凌夜惊讶出了声。

  下一瞬,他感觉到自己一脚踏进了奈何桥,因为,爷那眼神恨不得将他杀死。

  凌夜求生欲满满,大胆地分析说:“爷,这说明沈大小姐心里还是有你的,要不然她也不会对你说出这句话。”

  “但是,她今天一整天都没联系我!”霍御霆终于说出了心里的想法。

  凌夜:“……”

  所以,这才是爷心里的烦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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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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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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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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