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一接到小小姐的电话,就急忙地赶过来。
两人坐在沙发上,飞鸟嘴巴不停地吃着零食,就好像饿鬼扑食一样。
沈欢欢一脸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抢过他手中的薯片,咬了一口嘎嘣脆的。
“小小姐,你……”飞鸟无比震惊。
小小姐居然抢着他的零食!!
看着小小姐吃得正开心,飞鸟心里很开心,自己又拿着另外一包薯片,胃口大开的吃起来。
很久没有吃薯片了,还是熟悉的味道。
在沈家,她从来不吃零食,主要是三哥认为薯片是垃圾食品。
所以,家里从来都不会备有零食,只有三哥亲自做的甜品。
吃了一包薯片之后,沈欢欢才正色道:“飞鸟,你去给我买一辆跑车,明天把这事给我办好。”
飞鸟一听这话,瞬间就皱起了眉头,不解地问:“小小姐,你怎么又想换车了?”
小小姐已经把那一辆跑车送给他,她自己也有一辆,现在又让他去买,真的好浪费。
虽然她不缺钱,但是这么花钱也好浪费的。
沈欢欢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说:“这是我送给之曦的礼物,明天你买下之后,开到我给你的地址。”
“小小姐,你真是太大方了,一千多万在你眼里就跟闹着玩儿一样。”飞鸟竖起了大拇指,给她一个大大的赞。
沈欢欢冷笑道:“我让你去买,你不也是花钱花得很爽吗?”
“没错!您是体验不到穷人花钱的快乐,而且还不是花自己的钱。”说着,飞鸟又拿了一包薯片,递给小小姐。
这薯片,是他昨天去买的。
他知道小小姐喜欢这个口味,特意买了很多。
沈欢欢也不拒绝,也拿过来开着吃。
她原本是想带之曦去选车,但是她了解之曦,她肯定不要选。
与其这样,那还不如让飞鸟去买,明天直接开到店门口给她。
到时候,她再不收下,那就放在门口咯!
晚上,六点半。
沈欢欢跟大哥发了信息,说她今晚不回家吃饭。
而飞鸟,知道小小姐今晚不回沈家,就开始忙着做饭。
他给福伯打下手那么多年,跟福伯学做饭,虽然比不上福伯的厨艺,但是,也马马虎虎能吃。
沈欢欢看着厨房里忙碌的飞鸟,嘴角勾起一抹笑着。
她就等着吃就好了。
一个小时过后,飞鸟做好了饭,都是她爱吃的。
看到他在厨房里忙碌了那么久,沈欢欢夸赞道:“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
听到这句话,飞鸟无比的骄傲:“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我的师傅是谁。”
沈欢欢忍不住调侃道:“给你一点阳光就灿烂,行了,少臭美了,吃饭吧!”
两人坐下来,刚好开动,飞鸟的手机就响了。
是福伯打来的视频电话。
飞鸟心头一喜,接下了视频,福伯慈祥的脸就出现在屏幕上。
沈欢欢跟福伯打了招呼,然后飞鸟又跟福伯聊了几分钟,才挂断电话。
飞鸟酸溜溜地说:“福伯真偏心,就知道只关心你。”
“茶叶还有吗?明天我带一罐走。”沈欢欢答非所问。
飞鸟笑道:“有,昨天福伯又寄过来两罐,还有一罐咖啡。”
“嗯,我明天带走。”沈欢欢淡淡地应了句。
她还是喜欢喝福伯种出来的茶叶,别的茶她喝不习惯。
这里她不经常过来,飞鸟也不喜欢喝茶,留着不喝怕浪费了。
岛上的茶叶,不同的季节都有不同的口感,最主要的一点,是福伯精心种出来的。
沈家。
餐桌上。
沈方毅坐下来,看了一眼四周,并没有看到师傅。
刚要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忽然听到大哥说她不回来吃晚饭。
他只好把手机放回兜里。
忽然想到上次师傅大晚上的出去,今晚也不回家吃饭,难道,又是跟那个男人约会去了?
“我吃饱了。”话音刚落,沈方毅就离开餐桌。
大哥沈亦谦眸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无奈地摇摇头。
按理说,应该是老五跟欢欢比较亲才是,因为两人年纪相差不大。
可这老四,却是一直黏着妹妹,真是怪哉!
“这老四今晚是怎么了?这么反常!”沈辰轻飘飘地说了这么一句。
“可能是姐姐不在吧!”沈之曦说道。
她回来的时候,四哥就问她姐姐怎么没一起回来,她说姐姐有事要处理,很明显能看得出四哥心里有些失落。
此时,忽然沉默的沈云轩开了口:“大哥,我已经答应欢欢妹妹,去跟x教授学习,明天就走,医院里的事情也安排好了。”
听到这句话,沈之曦不淡定了:“二哥,你明天就要走?”
看到妹妹舍不得,沈云轩语气十分温柔宠溺:“是啊!当初已经失去了一个机会,这一次我不想再放弃。”
“可是,二哥你若一走,岂不是很久才回来?”沈之曦心里有点舍不得。
三哥沈辰安慰道:“傻妹妹,二哥又不是不回来。”
“是啊!你二哥只是去学习,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大哥也劝道。
沈之曦眼眶微微湿润,声音有些哽咽地问:“二哥,这件事姐姐知道吗?”
“我还没有告诉她,是她推荐我去的。”沈云轩笑着说道。
听到这句话,沈之曦乖巧地点点头。
是姐姐让二哥去的,那她就放心了,相信姐姐知道二哥要去跟x教授学习,也一定很高兴的。
这么一想,沈之曦心情就好多了。
然后,用公筷给哥夹了菜:“二哥,多吃点,这个红烧肉很好吃,我已经给姐姐留了一碗。”
红烧肉是姐姐喜欢吃的,所以三哥做好之后,她就留了一碗给姐姐。
此时,陈家。
陈老爷子看着手中的资料,眼神里透着浓浓的杀气。
虽然资料里没有明确说明,沈之曦就是岑元彬的亲生女儿。
但是,他的猜测应该错不了。
岑元彬抓走明宇,不管这个沈之曦跟岑元彬是什么关系,他一定要先下手。
陈老爷子对着旁边的暗卫,冷声吩咐道:“把沈之曦给我抓来,我倒是要看看岑元彬,会不会紧张这个女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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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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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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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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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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