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妙妙仔细一看,吓了一跳。此刻出现在伏虎山的人居然是周红斌,背后还跟着一个年轻男人。两个人一人背了一个背篓,手上还拎着两个蛇皮口袋。
看得出来是满载而归,不管是背上的背篓,还是手里的袋子都已经装的满满当当。
奇怪!这周红斌是怎么知道伏虎山已经安全了呢?是只有他们俩上过伏虎山,还是有很多人都来过呢?
“周哥,谢谢你带着兄弟上山。你看这背篓里的山货和野味,可以赚一笔。要是能再搞头野猪就更好了,一下子整个大的,哈哈哈!”
说这话的人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人长得不太高,也就最多一米七五。一笑起来,整个人看起来憨厚老实。
“谢啥谢,那是你自己胆子大,愿意冒这个风险。赚了钱谁也不用感谢,谢谢自个儿就行了!”
“不过红斌,你之前跑外线和黑市不是挺赚钱的吗?怎么突然就金盆洗手,不干了?”
周红斌皱了皱眉头,面部表情看起来有一些不耐烦。
“不想做了,太危险了。咱们这一行还是踏踏实实的端着铁饭碗比较保险。”
“那倒也是。再怎么说也是按月发钱,够吃够喝,再存点钱,年底的时候央媒婆张罗着给给自个儿说个媳妇儿。这日子呀,才算有盼头。”
“徐哥,你就别打趣我了。我暂时还没这个打算,就想好好上班,有空的时候多到山上来寻摸一下,说不定还能捞个大的,发点小财。”
此刻周红斌想起了王妙妙,小姑娘走的时候跟她说过,现在跟着李哥做生意,风险太大,毕竟他还有爹娘还有哥哥们都在岭南村,一旦受到牵连,不是他能承受的。
以前想要快速的赚钱,就是想要多存些钱,好多一些机会去争取一下王妙妙。现在他已经知道,跟小姑娘没有任何可能了。他就不能再这么冒进,要稳打稳算。
常年在外面跑车,已经能感受到政策在松动。他就想着要尽可能多存一些钱,等以后有机会也可以在外面大展拳脚。
今天跟他一起上山的人姓徐,也是以前从部队上退伍下来的,现在跟他一起在运输队工作。为人豪爽,从他进运输队就一直很照顾他,而且身手不错,他才敢带着上伏虎山,万一有事也有能力可以自保。
要说周红斌怎么会想到上伏虎山?还是周强那个大嘴巴,有一次无意中提到王妙妙上伏虎山抓到了野鸡和野兔。他就在想,小姑娘一个人都敢上伏虎山,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又接受了部队好几年的锻炼,怎么就不能上山去碰碰运气呢?
这已经是他第五次上山了,一开始他们在最靠近岭南村的那座外山边缘走动,把所有的目光都放在打野味上。伏虎山也是座宝山,他们每次来都能满载而归。慢慢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今天不知不觉的已经走到了第三座山,除了野鸡,野兔还打到了两只傻狍子。
背靠伏虎山,又有李哥这条线,虽然不像以前倒买倒卖利润那么高,但是绝对可以稳稳当当的积累财富。
王妙妙自然不知道他心中所想,这时候还躲在空间里默默的等着他们离开这个地方。
“徐大哥,咱们赶紧回去吧,要不然天黑下不了山了!”
两个人稍坐了一会儿,就背着猎物出发了。
王妙妙和小白在空间里待了好大一会儿才出来,心里默默的想着,看来这个周红斌是个识时务的。如果能这样稳住,等到政策开放,自然会有一番自己的天地。这辈子不跟白湘湘纠缠在一起,或许他会过得比较自在。
和小白在山上浪荡了两天,收获颇丰。野味,野果不在话下,一大批的金线莲,还收获了几株人参。小白最喜欢的还是瀑布,动不动就跳下水去扑腾一圈,它游泳的时候会把身体匍匐在水里,只露出来一个毛茸茸的头,还不时的抖落头上的水珠,看起来很是可爱。琇書蛧
这座山的秘密不知道还能保留多久,可能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人上这座山,所以王妙妙特别珍惜目前只属于她和小白的后花园。
在结婚前,她会尽量多住在岭南村,她在伏虎山救过顾铭昊,安葬了杨氏女和她的爱情,更得到了数不尽的财富。最重要的是,在这座山上的所见所闻让她克服了恐惧,变得更加勇敢,更加无畏去面对未来的生活。
回到岭南村,分别去大队长和老支书,还有马婶子家转了一圈。老支书很是很欣慰的跟她说着周红斌最近的变化,除了出车基本上都会回村来陪着他们老两口,应该没有再去捣鼓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了。
他同时也替儿子操心,毕竟年纪不小了,在农村,像他这么大孩子都有了。可是他却丝毫不着急,也有不少媒人来打听,只要他知道了,立马就是一口回绝。
王妙妙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当做什么都不知道搪塞几句了事。
马婶子义愤填膺的告诉她,王翠花被放了回来。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身体不好,前段时间突然在农场中风了。现在眼斜嘴歪,一张嘴就流着哈喇子,拄着拐杖勉强可以挪几步。王建设一家都嫌弃她,现在只有王爱民两口子给她一口吃的。
王妙妙其实还是挺感慨的,人啊!总是在最难的时候才能看出来本性如何。
王翠花最引以为傲的大儿子狼狈回村自顾不暇,最偏向想要依靠的二儿子对她弃之敝履,偏偏最看不上眼的小儿子对她尚有一丝孺慕之情,不可谓不讽刺。
周爷爷的身子骨看起来更硬朗了,景城又长高了一截。最主要的是精气神儿发生了变化,景城看起来开朗自信了很多,少了很多倔强和别扭。
“妙妙姐,我跟你说,我现在一天可以赚六个工分呢。我和爷爷两个人可以养活自己了,就不用你那么辛苦的赚粮食给我们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光芒。王妙妙从认识他的那一刻就周景城骨子里有着自己的傲气。
“嗯,我们景城长大了,以后就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王妙妙伸手去摸他的头,不出意外还是没有得逞。
“对,我会继续努力,让我和爷爷都可以吃饱穿暖。以后等我长大了会赚更多的钱,到时候也给妙妙姐买好吃的,买漂亮衣服。”
周爷爷在一边笑呵呵的打趣他,你妙妙姐想要什么她自己会买,就算她不买还有你昊子哥呢,哪轮得到你?
周景城对自己爷爷的吐槽毫不在意。王妙妙也把他当成了孩子气的说法。不知道的是这小子是把这些话当成了一种承诺,在未来的很多年里,他不管去哪里,回来都会给王妙妙带好吃的,买漂亮衣服,从无一次例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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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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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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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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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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