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明末穿梭1982:争明天下朱弦越朱弦>第一章:重生1982后我在明末来回穿梭
  1982年11月10日,秦汉省连阳县八一六七厂的保卫科里躺着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他叫朱弦越,刚刚从45年后,2027年重生回来。

  重生之前,他是商界精英,大公司总裁。

  偶然间,他得到一个可以反复穿越到古代的神秘空间,再次回到现代时,他却重生到了45年前的平行时空,人生轨迹不变,那些不能提的特殊环境变了。

  今天他饥寒交迫,本想捡点破烂废料赚钱,解决吃饭问题。

  没想到被仇人下套,捡到的东西被移花接木成了厂里新生产的十箱土霉素片,被值守的女干事逮住关进保卫科,等待着下一步处理:

  去少管所关两年,去鹏城拧螺丝打工,直至一点点爬出泥潭。

  同样,也就是因此,他错过了为父亲平冤昭雪的机会,错过了复仇的最佳时机。

  好在:自己重生回来,一切都将改变!

  他无力证明自己被冤枉,但也想到了破局之法。

  十箱子土霉素片全都被放进了空间里,除了他,没人拿得出来。

  “没拿回药品,他们不会直接把我丢进少管所,我还有化危机为机遇的机会!”

  朱弦越大喊道:“来人啊,比起抓我送少管所,我有一个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不多时,一个戴着眼镜,充满知性美的保卫科女干事走了进来,正是逮住朱弦越的刘月朝。

  她对于这个案子也感觉很棘手:十箱土霉素片,至少值两百三十块。

  人抓了,东西没拿回来,这事不好善了。

  刘月朝有些期许地说道:“你想说什么?愿意交出药品了吗?”

  朱弦越虚弱地咳嗽起来,搭配英俊的面貌,惹人心疼:“十箱药,进货价大概两百三十块……

  我不是偷,是在月朝姐的帮助下赊欠货款,预支货品。相信我……我能卖得出去!”

  刘月朝皱着眉头,回想了下朱弦越的遭遇,有些心软,也有些为难。

  朱弦越也是厂里的子弟,但自打他爹朱援朝一年前出差东南亚消失不见被定为叛逃后,这孩子就过得很不好。

  他娘身子骨弱,经不住打击病亡,只能在厂里饥一顿,饱一顿,受尽白眼地吃着百家饭。

  可是,她在厂子里也不好过。和朱弦越一样,都是孤身一人,有苦一人吃的可怜人。

  唯一的区别是,她能养活自己,朱弦越却已经温饱都不足。

  刘月朝很犹豫,如果答应下来,她会承受巨大的风险。

  刘月朝认认真真看了一眼朱弦越,也许是物伤其类,她动了恻隐之心。

  不仅如此,她又给了朱弦越两块钱和几张票据:“好好吃药,再买点东西补补营养。”

  朱弦越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忙不迭致谢,心中对刘月朝充满感激。

  同时,他也不由回忆起了这位厂里新进来的年轻高材生,心中忽然一个咯噔:

  记忆里,刘月朝接下来过得并不好,而且是相当不好。

  朱弦越心道:我的命运变了,刘月朝的命运,自然也会被我改变!

  走出保卫科,朱弦越很快就感受到了现实的冷酷。

  他也不敢吝啬,有了现钱,急忙买了一副针线缝补起了破漏的棉衣,又一口气花了一块钱买了七个肉夹馍填肚子。

  再用三毛钱买了二十块橘子糖,收拾好,朱弦越又在一处隐藏的垃圾堆里找到一根铁棍。

  实心的,掂量了下,很趁手,内心多了些安全感。

  朱弦越带着置办好的东西闪身来到了体内的神秘空间。

  这里是一个直径约莫两米的球形空间,空间里,正放着从厂里赊欠来的十箱土霉素片。

  空间外如同宇宙一样深邃,亮起两个一大一小时不时亮起的小星星。

  经过反复测试:

  那个大一点的星星,代表着1982年的世界。这是他重生到此的缘由。

  另一个小一些的星星,则是一个古代时空。

  “在古代……抗生素就是天下第一神药。有这个药,我立马就能变成神医。发家致富,翻身起家的原始资本就有了!”

  一阵轻微又快速的失重感过后,朱弦越再次睁开眼,已经来到另一个世界。

  四周茫茫如一片白地,半点绿色都没有。

  零星有几棵枯树,却是一点树皮都没有。

  站在小山包上,遥望四方,只有一座灰扑扑的小镇子。

  小镇子有些衰败,砖石建筑没有几座,一栋超过三层楼的建筑也没有。

  只有几十栋围绕着一大一小两条马路十字交汇的木屋、土屋。

  显然,穿越应该是成功了,就是不知道是哪个朝代,什么年月。

  疑问升起后,最先回答朱弦越的是天上开始凝聚的阴云。

  下雨了。

  暗骂了一声贼老天,朱弦越紧了紧身上的衣裳,快步跑向小镇。

  那里有个地方挂着“悦来客栈”酒旗,看起来屋舍多,规模大,应该住的不差。

  临了进门前,本着不能给现代人丢脸的心思,朱弦越简单拾掇了一下,拍掉尘土,梳了下发型,推开大门,朗声问道:xiumb.com

  “店家……可有客房吗?”

  说完,朱弦越便仔细打量起了客栈内的布局,以及客栈内店家与客人们的衣着。

  衣冠右衽,汉家袍服,仔细一看头顶,嗯,没有金钱鼠尾。

  再看店家掌柜的反应:起身拱手,只是脸上的表情很是奇特,说道:

  “这位……客官,不巧,小店着实没有剩余客房了,还请赶紧另投他处吧。”

  朱弦越闻言,拱手谢礼,心中有了点猜测。

  听口音,这里约莫是陕西或者河南的地界。很可能是明朝末年,就是不知道具体是何年何月。

  道理很简单:普通话与辽东官话相近,能听懂的肯定是明朝及之后的人。

  对方又没有金钱鼠尾,穿的也是正常汉家的衣服。那就是清朝之前的人。

  再看外面遍地荒芜,连树皮都没了,显然,这里经历着大饥荒。这是王朝末年最典型的景象。

  不过,朱弦越也只能猜测到这了。这里没客房,只能另投他处再问。

  “慢着!”一道清冷的女声打断了朱弦越的思索,说道:

  “既然进来了,也别走了。侔兄弟,去外面挂个打烊的牌子。这客栈,不能再放人进来了。”

  掌柜的轻叹了一口气,朱弦越读懂了刚刚掌柜脸上奇特的表情:店里住进了强人啊。

  一人领命下楼,身材雄壮威武,几个披坚执锐,或提刀,或背弓的甲兵从楼上下来,冲了出去。

  不一会就见悦来客栈的酒旗落下,大门框框关上,就连窗子也纷纷掩住。

  领头被喊作侔兄弟的人微微一歪头,几个甲士悄然围住朱弦越,他已经没了退路。

  一股混杂着汗臭、腥臭各种说不清难听的气味冲入朱弦越的鼻子里,分外真实,十分精神。

  他没有慌忙,定神看向那个这个清冷女声的主人。

  这是一个身量高挑,面容俏丽,神情冷傲,目光坚毅的女子。

  只见他上身一件猁皮绣花青色女袄,束一条枣红丝绦。傍晚日渐寒冷,装裹厚实,朱弦越却凭经验看出她身材傲人。

  外披紫羔皮猩红斗篷,头戴鹅黄贡缎风帽。

  更为引人注目的,则是一双长腿笔直有力,脚踏粉底马靴。

  一身衣装,搭配着那副冷傲的神情,清冷的声音,很有些女王范儿。

  朱弦越克制住眼神不乱看,焦点落在对方一对大而有神的眸子上,说道:

  “小生实在是因为街头即将大雨,这才误入贵宝地有所打扰。

  金盆打水银盆装,原量,原谅。小生这就离去,我保证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

  “少油嘴滑舌。”红衣女子有些不适应朱弦越的大胆直视,问道:

  “你装扮怎么如此奇怪?既没有蓄发,穿得也全然不是汉家衣冠,倒像个道士。你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来自何方,去往哪里?”

  进小镇子前,朱弦越就早已准备好说辞:

  “小生朱弦越,隐居避世已久,前些时日算出天下已经是大乱之世,近一两年更有天崩地裂,改朝换代的景象。”

  “所以,我就出世一探究竟,如果这天下当真要改朝换代,以我经天纬地之才,医治天下之能,自然不应缺席。”

  红衣女子愕然愣住,仔仔细细看了一眼朱弦越,认真地思量。

  一身衣裳奇怪,但用料看起来不错。有几个补丁,但干干净净,齐齐整整。

  皮肤白皙干净,没有刀疤,没有风吹日的晒皱纹瘢痕。

  身量颇高,身姿挺拔,看起来年纪颇轻,也许只有十七八岁,但气质举止又成熟稳重得很

  让人摸不清底细,感觉有些神异。

  “你不能走。”红娘子语气坚决,态度客气了很多,说道:

  “你既然说你有医治天下的本事,那就要亮相一个。”

  “你既然能医治天下,就说明你懂医术,如果你能救得了我夫君,那我送你一桩大富贵。可你要是救不了……”

  朱弦越听得仔细,忽然见红衣女子缓缓抽出手中长剑,又说:

  “就说明你是个江湖骗子,如果你说不清楚自己的身份,那就只能当你是朝廷派出的奸细探子,杀无赦!”

  红娘子一剑斩出,一条长凳被犀利地砍成两半,让朱弦越感觉到了幻肢一阵剧痛,说道:“如果我不救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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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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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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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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