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良双手握着火枪,猛地向右一挥,将一把锋利的弯刀格挡开,随即向前一步,飞起一脚,将面前的一名阿曼士兵揣倒在地。
“呀!”趁着对方挣扎未起之际,李延良端着火枪便狠狠地扎了下去,尖锐的刺刀轻松地捅进了这名阿曼人的腹部,一股血箭瞬间飚了出来。
“呼……,呼……”
李延良喘着粗气,警惕地朝左右两个方向看了看,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咬着牙,端着火枪继续向前冲锋,追逐那些正在溃散败逃的阿曼士兵。
“长官小心!”
一股巨大的冲撞力,突然将李延良撞开数米远,随即便听到一阵刺耳的金戈交接声。
趔趄着站稳身子,李延良转头向左侧望去,只见一名身材敦实的士兵端着火枪正在与一名军官模样的阿曼人进行搏杀。
那名阿曼军官满脸是血,右手握着一把弯刀,仗着自己身高力大的身形,不断地挥刀朝那名齐军士兵劈砍,但均被对方以火枪一一格开。
当李延良端着火枪逼过来时,那名阿曼军官明显有些慌乱,停止了主动进攻。他一边挥舞着弯刀大声呼喝着,一边不断地向后退着,同时,还不断地左右观察着周边情势,似乎随时就要伺机转身逃走。
“弃械投降,饶你不死!”李延良与那名士兵分据左右,形成包夹之势,握有绝对的主动权,便想着要将其俘获,说不定还是一个大人物。
那名阿曼军官虽然听不懂李延良在说什么,但目前所处的形势却让他感到无尽的绝望。
海上猛烈的炮击结束后,在随军阿訇鼓舞下,他们集全军冲出城来,准备与登陆的齐国军队拼命。谁知,还未接战,就被对方一波又一波的排枪射击,将冲锋的阵势击得粉碎。毫不意外,承受了巨大伤亡的部队未多久便开始崩溃,继而四散奔逃。
在被败兵裹挟逃跑时,不慎被一具尸体绊倒,将他摔得他七荤八素,还被无数只大脚踩过。好半天才缓过劲来,偷偷地爬起来时,就见齐军士兵不断地从他身旁经过,追逐败逃的阿曼士兵。
瞅准一个目标,紧握着弯刀,就要猝然暴起,准备朝一名经过的齐军士兵劈砍过去。却不想,另一名身材矮小的士兵发现了他的举动,一个箭步将他袭击的目标撞开,然后端着一支装备了铳剑的火枪,便与他展开对峙和搏杀。
对方虽然身形矮小,却非常敦实,而且动作进退有据,面对他的挥刀猛攻,非常沉着,端着火枪左右格挡,一一化解了他的攻势。
还未解决当面之敌,对方又来了一个同伴,两把幽冷的刺刀遥遥地指向他,并不断逼近。
投降?还是死战?
真神呀,请来拯救你无助的子民吧!
“喝!”
就在这名阿曼军官迟疑不决时,那名身材矮小的齐军士兵猛地向前一突,端着刺刀狠狠地朝他捅了过来。
阿曼军官心头一震,双手握着弯刀奋力地一挥,将刺刀堪堪格挡开。
然而,当那名齐军士兵借着冲势迅速欺近他的身边,突然将手中的火枪丢弃,右手从腰下抽出一把断刃,迅疾地刺入他的小腹,然后转动刀柄,使劲地搅动着。
“长官,这些阿曼人可能是受了他们真神教的蛊惑,都存了死志,不会轻易投降的。”那名士兵一边与李延良说着话,一边在尸体上摩擦着手中短剑上的血迹。
“日本胁差?”
“是的,长官。”那名士兵抬头看了一眼李延良,轻声说道:“这把刀是我曾祖父传下来的,他当年曾是一名日本的武士。”
“你刚才救了我。”李延良面带感激之色:“如此,我算是欠了你一条命。……你叫什么名字?”
“长官,我大齐军中,官兵一体,皆为袍泽,说不上谁欠谁的命。”那名士兵从地上捡起自己掉落的火枪,侧头笑着说道:“我叫武平,来自威远(今新几内亚岛)。长官,你是哪里人?”
“大兴(今澳洲布里斯班市)。”
“哇,长官来自本土的大城市!”武平不由露出一丝羡慕的神色,“长这么大,我连威远城(今莫尔斯比港)都没去过,更别说见识本土的繁华和热闹了。”
“本土也好,大兴也罢,无非就是人多一点,工厂多一点,还有道路上的马车和蒸汽车多一点。要论居住环境和空气清新度的话,我倒觉得你们威远比本土好多了。”李延良嘴上说得轻描淡写,但心底里还是不由生出几分优越感。
偌大的一座威远岛,除了威远、金华(今巴布亚新几内亚莱城市)、湖东(今印尼巴布亚地区查亚普拉市)、通州(今印尼巴布亚地区马诺夸里市)等寥寥几个“大”城市,可以说就是一座偏僻的大农村,人口也不过一百二十万出头的样子,整体经济实力还比不上一海之隔的威海府(今澳洲凯恩斯市),妥妥的穷困地区。
别说李延良出生于大兴,一座人口和经济规模均排国内第二的大城市,就算是一个来自本土偏远乡镇的普通人,也有足够傲气鄙视那些来自海外领地的“土包子”。他们恐怕很多人连火车都没见过,就更别提本土出现的各种新奇玩意,比如,能在高空飞翔的热气球,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公共蒸汽车,以及乡间农场里的大型农用蒸汽机械……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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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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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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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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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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