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李徽顾谦>第五十七章 共鸣
  周围众人听得陆纳吟诵出的诗句,相互惊喜对望。原本有些轻浮戏谑的表情被惊愕所代替。

  “妙啊,妙啊。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嗯,越是诵读,越是有意味,回味绵长。很久没有读过这样好的诗句了。”陆纳轻拍桌案给出了他的评价。

  “岂止是好?简直绝妙。祖言,老夫……老夫几欲落泪了。”郑敏颤声道。

  陆纳微微点头。他理解郑敏的心情,他也有同感。

  这首诗看似平白,但却玄妙难言。文虽白但意蕴深邃,寥寥几句,于从容含蓄之间便令人心中涌起诸多复杂的情绪来。虽似乎没有明言所写的是什么,只是表达了一种朦胧的感觉。但这感觉之中似乎包涵着诸多内容。

  似乎是说人生如梦、光阴短暂的感伤,又似乎在缅怀什么,留念什么,惋惜什么,追忆什么。似乎在说别离,又似乎是情爱,又似乎是生死。总之复杂难言。

  大晋名士们身处乱世,本就是一群敏感的人。天下混乱,人人都有朝不保夕,苟全性命之感。所以便更注重的是个人的感受和对生死别离的思考。所以才会宁愿谈论玄虚之学而不注重实际,实际上也是无力改变乱世的一种逃避心理。

  对于这一类的诗文而言,更能入其心,引发共鸣。李徽选的这一首《花非花》可以说正中软肋。

  众人纷纷围拢过来,传看此诗,一个个也都称赞不已。这些人都非白丁,能参加中正评议者,都是有学识之人,自然也都识货。

  “府君,这字写得也不错。但老朽似乎没看出是师从何人,并非王右军的字体,也非谢安石的字体。”一人沉声说道。

  陆纳等人本来被这首诗吸引,注意力不在书法上。听此人一说,众人这才纷纷细看书法,顿觉奇妙。

  当世书法大家甚多,琅琊王氏的王羲之乃是最令人推崇的书法大家。其子孙也都是书法大家。陈郡谢氏的谢安的书法也自成一派。当世学书者,皆以王谢书法为师。但眼前这少年写的字却非如此。

  初看不觉的有什么好,运笔时稍显幼稚生疏。但是细看字体风格,却另有乾坤。

  “这字虽写的稚嫩,然字体刚劲独立,挺然奇伟,带有凌冽端方之度,似有筋骨。确实非王谢字体,令人耳目一新。旭之,你觉得呢?”陆纳沉声说道。

  陆纳也是书法名家,他能给出这样的评价,那可是相当权威的评价了。

  “字体横轻竖重,虽略显拘谨,但浑厚有力,仿若刀戈。王右军书端雅飘逸,行云流水,二者实有大别。但看起来却是一样有气度。其缺憾之处虽多,但这恐同年纪阅历有关,毕竟只有十七岁。但假以时日,笔法纯属,再扬长避短的话,怕是要成一代大家。”另一位老者沉声说道。

  此人是吴中书法大家孟旭,他的点评同样有很大的分量。

  听着这两人的评价,李徽心中松了口气。自己的毛笔字之所以还能拿得出手,那得感谢自己在后世的父母,小时候便逼着学毛笔字。当时自己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坚持了下来,练好了一笔字。

  自己当时学的是颜体。教书法的老师说,颜真卿的书法和王羲之的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在某种程度上是摆脱了在他之前人人学王羲之书法的桎梏,摆脱了王羲之的影响,开创了自成一派的书法。这很难得。

  老师又说,颜真卿是忠义之臣,安史之乱时,他率军和叛军作战,忠于朝廷,至死不变,最终壮烈殉国。

  李徽当时并不太懂这些,只是觉得颜真卿是个大忠臣,一个文人能够有这样的忠义报国的行为,令人钦佩。所以当时便选择了学颜真卿的书法。

  从小到大,学了十几年,虽然不能说学到了精髓,但确实也是学了那么一分半分。李徽认为正是这一分半分学到的东西,便是今日得到认可的原因。在这些内行人眼中,是能看得出颜体书法的精妙之处的。

  众人啧啧称奇,对诗作和书法品评不休,心中也对这个十七岁的少年刮目相看。但是很快便有疑惑在心头升起,觉得这事儿有些不真实。

  一个寒门少年,写的一笔好字或许是有可能的,但写的这首诗如此的精妙,这怕是其中有什么猫腻。这首诗这并不符合他的身份和年纪。

  在以往的中正评议之中,也有人用他人的诗作冒充自己所写,以欺瞒手段获得才学上的认可的。这并不鲜见。

  陆纳也生出了这样的疑惑,于是他沉吟片刻,微笑道:“李徽小郎君,你的这首诗作甚妙,书法也很令老夫甚为惊叹。果然是谦之举荐之人,才学高旷,老夫甚为欢喜。”

  “多谢府君,在下可不敢当此称赞。但只希望没有给东翁丢人,我便心满意足了。”李徽说道。

  
  陆纳抚须笑道:“当然没给你家东翁丢人,而是长了脸呢。不过……中正评议的才学这一项是需要当堂作诗,而且由老夫等指定诗题的。你这首诗固然精妙,老夫也很喜欢。但若要作为评议依据,那还是要指定诗题让你作一首才成的。都怪老夫之前没说清楚。你觉得如何?若是你不愿意,老夫也不强求。”

  李徽自然明白陆纳这是生出怀疑,想要试一试自己是否是剽窃了他人诗作。换作自己,也会怀疑。不过命题作诗李徽可没那个本事,自己肚子里知道的古诗不少,但未必合用。若是答应了,岂不是露馅了。

  一时间,李徽有些犹豫起来。

  陆纳呵呵笑了起来,神色间有恍然之色。似乎在说,果然是剽窃的诗作,难逃自己的法眼。其余众人也面露古怪神色,原来这少年终究是弄虚作假了。这首诗恐怕不是他能写的出来的。

  李徽看在眼里,倔强之心顿起。心道:大不了就出个丑也没什么,总不能就此认怂。好歹搜肠刮肚的再弄一首出来便是。

  “请陆府君出题,在下试一试。”

  陆纳面露讶异之色,点头道:“好,老夫便给你出个题,嗯,出个什么好呢?”

  陆纳目光游移,四处逡巡,一眼看到了大堂后门外一片菊花。此时是九月中,正是菊花盛开的季节,大堂后门外一片墙根下的菊花开的正热烈,香气馥郁,赏心悦目。

  “便以菊花为题便是。不算难为你吧。诗中有菊便可。”陆纳道。

  确实,以菊为题甚为普遍,并不算冷僻刁难。况只需要有菊花在诗中便可,难度显然更是不高了。陆纳也并没有故意的刁难李徽的想法。

  李徽心中窃喜,关于菊花的诗他可是知道不少,脑子里一轮,便浮现出起码五六首经典的诗句来。但是又觉得这些诗不太合适,因为不能契合大晋朝的诗文风格,反而更显突兀,难以得到认可。m.χIùmЬ.CǒM

  李徽皱眉思索,猛然间想起一首诗来,那便是陶渊明的那首关于菊花的诗句来。但心里又觉得不太踏实,那陶渊明可是东晋人,就生活在这个时期。自己并不知道此时此刻他的那首诗有没有写出来,有没有流传开来。要是已经广为人知,自己岂不是出了个天大的丑?公然剽窃当世诗作,被抓个现行?

  李徽仔细回忆自己读书时关于陶渊明的经历介绍,依稀记得陶渊明是先做官后归隐。归隐之后才写的归园田居系列诗作以及饮酒系列诗作。也就是说,陶渊明在晚年才写了这些诗。

  此刻距离历史上的大晋灭亡还有四十年左右的时间,按照时间推算,此刻的陶渊明应该是少年或者青壮年时期。这时候他应该没有归隐,也就是说,那些诗他还没有做出来。

  李徽脑海里急速的转念,进行了一番分析和回忆之后得出而来结论。

  “李徽小郎君,当堂作诗是有时间为限的,可不能思虑太久,我们可不能奉陪的。”郑敏的声音响起。

  因为花非花那首诗的精妙,他虽是提醒催促,但却是客客气气的说话。

  李徽抚掌道:“我已经有了。”

  “哦?”所有人都看向李徽。

  李徽颔首道:“献丑了。”

  “纸笔伺候!”郑敏喝道。

  桌案旁的众人忙让开位置,书吏铺上黄纸,用石条压平。李徽提笔蘸墨,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之下用颜体行书写下一首诗来。

  诗曰: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李徽一边写,一旁的众人一边跟着他毛笔移动的逐字诵读,当李徽写完最后一个字停笔之后,周围众人雅雀无声,均面露钦佩嘉许之色。

  李徽心中一块石头落地,知道这首诗算是写对了,不存在版权问题。而且这样的诗也正对他们的口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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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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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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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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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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