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话他自己是不好意思说的,但事情大概就是这么个事情。
他再醒过来之后,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
之前傻的时候,大家都叫他傻子,但赵营长觉得这样叫不太好。
清醒之后,就给他起了一个阿木,就这么叫了四年。
刚开始失踪的那些年,叶凌瑶也还没开始找家人,家里人也都还四散着。
等到他们开始找的时候,叶文修已经叫阿木了。
他们照着叶文修的名字找,自然是找不到的。
就算是有画像,可这四年过去,阿木的长相也有了一些变化。
尤其是叶文修,似乎是到了青春期最尴尬的时候,十几岁的小伙子,脸上全是痘。ωωω.χΙυΜЬ.Cǒm
到现在一张脸上还是坑坑洼洼的,要不是最亲近的家人,还真是不能光凭着一张画像把人找到。
他们找人也不是叶凌瑶一个一个看过去的,总归还有手下人找的时候,所以没找到也是正常。
这次当真是运气好,居然就这么机缘巧合的碰上了。
他刚开始是被编入地方守军的,也就是兴庆府守军。
被抓走之后第一次就上了战场,战场上也不分是谁的兵,大家都是一起打。
回来的时候,受了伤,是被贺家军带回来的,再加上他连套士兵的衣服都没有,还真就分不清是哪的人,就又成了贺家军的人。
如今,带着一个百人的小队,也算是个小队长。
这些年来,跟着贺家军东征西战,偶尔也会戍守边疆,不会定期的守在哪个军营里。
一直辗转到上一次战乱,贺家军重新聚在一起,他也就重新被编入了赵营长的队伍。
一直到了如今。
一家人听完也是有些感慨。
实在是没想到,说他运气不好吧,这么多次战役,他都活下来了,还混了个小官当。
说他运气好吧,他好好的,小伙子莫名其妙的失忆,这么多年连家都找不到。
真是让人又感慨又气愤。
不过好在人总算是活下来了,在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好了。
玉初妍醒来之后,大概听了一下他的经历,又哭了一场,不过好在这次情绪好了很多,没再晕过去。
叶文修也认识了家里的人,知道了他们之前的生活和情况,也听了一下他们这些年的经历。
他之前还在埋怨,为何他失忆又失踪,他的家人从来都没有找过他。
但后来又听,他们这些年又花钱又找人的,每年给军队里送了许多钱粮,就是为了把他找回去,找了四年多。
如今才有了消息,他也就不埋怨了。
他自己私心里觉得,他自己似乎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让人家砸那么多钱和人力进去,为了把他找回去。
站在一个陌生人的角度,他是挺感动的,也觉得有些愧疚。
安国郡主的名号,他们贺家军怎么会不知道?
她每年都会送许多的粮食和衣服,只是她找兄长这件事情并没有传的很开,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如今,事情一对上,他才知道原来那些东西都是为了找他。
他心里不感动是假的。
可是自己想不起来那些事,便又觉得有些愧疚。
一家人聊完了,又开始吃饭,吃饭的时候,大家又重新聊起了天。
叶文修这也才知道,原来叶家人都不是普通的人,每个人都很厉害。
叶凌瑶就不说了,从安阳县君到安国县主,再到安国郡主,传出来的每一桩,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叶玉山是这次宫宴的主要人物,种出了高产粮食的人。
玉初妍操持家务,坐镇家里,将几个孩子都教的很好。
叶文清是今年的探花郎。
叶希月有一手极好的刺绣手艺,气质出众。
叶文轩也是个读书人,识文断字,聪慧可爱。
他做梦也做不来这样的美梦,居然成为了叶家的人,有了这么一群厉害的家人。
他还真是有些受宠若惊,可受宠若惊之余,又觉得自己心里有些不安了。
他真的是叶家人吗?会不会认错了?
吃完饭之后,他就被带着去了他的房间休息。
里面一应俱全,他还以为是客人的房间,否则怎么会收拾的如此整齐,像是常有人收拾的样子。
直到叶文清过来,告诉他,不管他们在哪里买了房子,都会在院子里留出每个人的房间。
“就如同这个房间一样,里面一印装饰,都是母亲亲自布置的,东西也都是我们大家一起挑的,只是不知道是否合你心意。”
叶文修看着这精致的房间,有些无措。
他从来都没有过家,有记忆开始就一直住在军营里,哪怕别人回家,他都还是在军营里。
也曾跟着别人回过家,但也从没见过谁的家里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每个房间都收拾的整齐利索。
“没什么合不合心意的,我一直住在军营,也不挑这些。”
叶文清笑了,“大哥,你不必觉得自己是个外人,你是我们的亲人,你再这么客气下去,阿娘又该哭了。”
听着他的话,叶文修叹了口气,“说实话,我真有些忐忑,你们就没想过自己会认错人吗?万一我不是你们的大哥呢?万一你们认错了呢?那他回来的时候,知道你们这么对我好,也会难过的吧?”
叶文清想了想,说道,“其实也并不是没有证据。”
“什么证据?”叶文修突然就提起了一口气。
他不知道是什么心情,似乎是有些忐忑。
既希望能够拿出证据,证明他是叶家人。
又希望不要拿出证据,怕证明自己真的不是叶家人。
叶文清说道,“我记得小时候与大哥在河里摸鱼的时候,大哥左腿膝盖右下方,有一颗小痣,很明显,你可以看一看,还有你的左腰处肋骨的地方,也有一颗小痣。”
叶文修还没怎么关注过自己身上的痣,听到他这么说,既忐忑,又期待的撩起裤腿看了一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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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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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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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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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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