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正在勤快清扫的小弟们动作一僵,下一秒,扫地的把扫帚一扔,擦桌子的手里抹布砸进了水盆里,激起一串水花。

  一个个高壮青年眉眼带煞,大步流星的冲了进来,转眼间,就把陆兴邦这不小的办公室给挤的满满当当!

  陆兴邦伸手抚额,“你们都进来干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边边角角都打扫干净了吗?!茶水食饭都安排妥当了?!”

  他问上一句,小弟们的头,就低上一分,陆兴邦一拍桌子:“滚滚滚!都给老子干活去!”

  一个个高大青年,垂头丧气地转身,拖着脚,慢慢地向外走去。

  唉,入了这一行,哪个不是向往快意恩仇纵马江湖的肆意人生!

  结果倒好,天天扫地拖地擦桌子,跟个老妈子似的,最后再兼职保安守个大门!

  一点都不快乐好吗!

  刚才兴哥一声吼,还以为要和别的堂口开战了呢!

  白高兴了!

  陆兴邦完全明白这帮小弟们的心思,他真是啼笑皆非,这帮初生牛犊是完全的不怕死啊,也不想一想,要是死不成,缺胳膊断腿,以后可怎么活!

  一群傻鸟!

  陆兴邦咳了咳,喊住了傻鸟中相对聪明的两只:“刀疤,阿七弟,你们留一下!”

  刀疤停住脚,一脸困惑:“阿七弟是谁?”

  “是我……”

  阿疤心情复杂的接了话。

  还没有全部出去的兄弟们,尤其是那个叫阿刀的,眼睛齐齐一亮,大家一直纠结于如何称呼阿疤,哈,还是兴哥聪明!

  阿七的弟弟,那不就是阿八!

  于是,一个个从阿疤身边经过的时候,纷纷拍了拍阿疤的肩膀,“阿七弟!好好干!听兴哥的!”

  阿疤:“……”

  待一帮闲的蛋疼的大好青年们走了出去,陆兴邦示意刀疤关上门,方道:“你去叫人打听一下,这个叫郭良荟的女作家,住在哪里。”

  说着,他把办公桌上的旧报纸转了一个方向,让报纸朝向了刀疤。

  值得一提的是,刀疤当初能够从众多小弟之中脱颖而出,除了敢打敢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识字。

  陆兴邦自栩文化人,对手下小弟们的要求,还是很高的,但凡识点字的,都被他重用了。

  刀疤愣了下,“兴哥,你的意思是——”

  要是人在他们的地盘上还好,在别的大佬,甚或其他帮派的地盘上,就不大好办了。

  他们这样的人,一跨区域行动,就成了秃子脑袋上的虱子,一逮一个准。

  陆兴邦摆摆手,示意他和阿疤两个先候着,他翻了翻连载《心锁》的小报地址,顺便看了眼主编的名字——傅明叶。

  他直接拿起了电话,拔了一个电话出去,响了很多遍,电话才被人骂骂咧咧的接起:“大圈仔,你想搞死老子么?!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时间!立棍哥刚走!”琇書蛧

  “要是让他知道我们有联系,我就死定了!”

  陆兴邦扬了扬眉:“那正好,我还缺一个得力的副手,你过来给我做事好了!”

  对面很干脆地回了一个字:“滚!”

  顿了下,这个有点暴躁的声音又催促道:“有屁快放!老子等着闻味呢!”

  陆兴邦:“……”

  旁边的刀疤和阿疤两个已经目瞪口呆。

  陆兴邦单刀直入地道:“我要你去征信新闻报的主编那里,问一下,郭良荟女士的地址。”

  对面沉默片刻:“是你新看上的马子?那我倒是要好好瞧瞧。”

  陆兴邦:“……不是,不认识,只是有点事找她。”

  对面好像突然来了兴致:“她老公在你的场子里输了钱?把她输给你了?”

  陆兴邦的声音一沉:“少啰嗦,赶紧去给老子办事!”

  话罢,他直接挂断了电话。

  电话挂断的前一秒,隐隐还能听到对面传来的咒骂声:“孙子!怎么跟爷爷说话的!”

  一旁的刀疤惊魂未定,结结巴巴地问道:“刚刚才那位,难道是14K的秀才哥?!”

  陆兴邦双脚搭在桌上,抽了一口香烟,懒洋洋地应道:“是啊。”

  没有外应,他凭什么这么快的速度,打下这么大的地盘!

  刀疤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再言语,只是殷勤地拿出了茶具,手法麻利地泡起了茶。

  旁边的阿疤也想做点事,看了半天,去外面拿了块抹布进来,默默地擦起了家具。

  实在是秀才这个外号,太响亮了!

  和他们和胜和几个大佬联合理政不同,14K是分了字堆的:忠,孝,仁,爱——

  一共三十六个喻意美好的字,换句话说,14k有三十六个字堆,遍布港城,澳城,甚至远渡重洋到了欧洲和美国,澳洲新西兰,可以说,有华人的地方,就有14K的字堆。

  可他们干的事儿,却不是那么美好。

  就以这孝字堆的秀才为例,别看他的外号斯斯文文,人却格外的生猛!

  秀才哥成名于一场官方冲突,冲突后,港城直接成立了调查科,这让秀才在整个港城都名声大噪。

  只是还太年轻,所以没有被提拔成一个字堆领袖。

  没想到,兴哥和这样的人物也有来往!

  关键是,兴哥和秀才哥打电话的时候,完全没有居于下风,甚至隐隐还是发布命令的那一个!

  这让刀疤和阿疤都不禁引以为傲,连泡茶都比平时更用心了。

  没有等很久,陆兴邦办公桌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他直接接起,“喂?”

  秀才哥有些暴戾的声音立刻响起:“找到这傻鸟了,还在加班!不费本大爷的吹——”

  对面不知是谁和他悄声说了一句,秀才哥立刻改口:“吹牛啊,我是吹牛!”

  “这人挺难找的!爬楼就爬了十二层!小弟们腿都要断了!再高几层,他们就抬不动本大爷了!”

  “太辛苦了!实在太辛苦了!”

  陆兴邦无语:“你不会让小弟们上去找人,你在下面等?”

  对方明显一愣:“是哦——”

  陆兴邦懒得理这傻鸟,直接问道:“地址呢?问到了没有?”

  傻鸟哼了一声:“要到了,就住在摩罗街,说是很喜欢古玩。”

  陆兴邦问清详细地址,给了傻鸟一个甜枣,“好了,这次算我欠你的。”

  没等傻鸟高兴,他补充道:“下次我也帮你找人。”

  陆兴邦:呵,老子从不吃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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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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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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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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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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