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浣溪很快有了思路,按照丑字先生的提醒和指导,她使用了剧本模板——相对于普通的小说行文,剧本的时间地点人物要单列出来。

  之后的剧情发展,要以对话和动作来展现,这就是演员拿到剧本后的台词了。

  宋浣溪认真写了起来——

  时间:凌晨五点

  地点:港城九龙长荔街上的一栋陈旧楼房

  人物:女主角凌明月,和她的继母凌太太,继妹凌明珠

  事件:

  凌明月打了个呵欠,从床头摸到衣服,悉悉索索地穿了起来,穿好以后,她快速地打开了灯,看了一眼自己,确定衣服没有穿反。

  手刚碰到灯绳,楼下就传来了继母的骂声:“死丫头又乱开灯,今天非把你的灯泡给拧下来不可!”

  凌明月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谩骂,她一边打洗脸水,一边轻快地哼起了歌。

  ……

  宋浣溪的笔顿了下,感觉女主角有点过于乐观了,刚被骂了还有心情哼歌?

  她旋即瞄了眼手边的PrincessStory,没错!真正的公主就是这样的!

  哪怕便秘,也要在马桶上歌唱!

  ……

  凌明月煮了一锅粥,做为一家人的早饭,饭好了以后,继母凌太太打发她去拖地。

  等她拖了地回来,发现只剩一碗米汤,还有两根咸菜,她浑不在意,一边哼着歌,一边就着咸菜把米汤喝了。

  凌明月是一名年轻的纺织女工,在家不受继母待见,在工厂里却很受欢迎。

  她刚一进工厂,就不断有人和她打招呼:“阿月,早!”琇書蛧

  “明月,你早啊!”

  凌明月总是一边哼着歌,一边轻快地和工友们打招呼。

  等到了工位,几个小姐妹立刻围了上来,“明月,是不是又没吃饭?”

  凌明月笑着应道:“吃过了,一碗米汤两条咸菜。”

  立刻就有人拿出一个饭盒,你一根香肠,她一块蛋饼,转眼把饭盒堆的半满。

  凌明月连道谢谢,也确实没有吃饱,就接受了朋友们的好意。

  很快开工,她一边看着机器,一边又情不自禁地哼起了歌。

  盖俊英先生恰好来厂中巡视,他驻足听着这动人的歌声,微微动容,刚要开口,身边的监工一声大喊:“谁在唱歌?不好好工作!”

  那歌声立刻如同受了惊吓的小鸟,飞走了。

  盖俊英深以为憾,于是,他决定举办一次歌唱比赛,来找出这个优美声音的主人。

  ……

  宋浣溪越写越顺手,很快写到了故事结尾,凌明月穿着工友们为她拼凑出的华服,仿佛公主一样,一边唱,一边走上了舞台!

  迎面走来的盖俊英,身穿白色西装,手捧鲜花,宛如王子!

  而她的继妹,穿着华丽,却只能愤恨地坐在台下瞪着她!

  写完,宋浣溪满意地又看了一遍,公主自带的美妙歌喉天赋真是不错。

  还有男主角的名字,她取的也很是得意,有郭就有盖,英俊颠倒一下,不就是俊英?

  宋浣溪把草稿又誊抄了一遍,很是认真的在封面上,荣昌影业编剧部后面又加了个括号,里面写上,字写的不那么好看的先生收!

  宋浣溪封好信封,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她下意识地看了眼时间,时针和分针刚好在12的位置重合了——

  赫!这么晚了!

  宋浣溪吓了一跳,她赶紧洗漱上了床,小弟一个习惯性打滚,又滚到了她怀里。

  宋浣溪摸了摸小弟的胳膊,眉头皱了皱,怎么养不胖的?明天多给阿芸点钱,让她割点肉回来。

  疲惫涌来,她很快睡了过去,而在她怀里,宋文斌悄悄睁开眼,看了眼头上的阿姐,也安心的睡了过去。

  ……

  阿刀和阿疤你一口,我一口,最后一根香烟抽完,突然就意识到了不对。

  “老弟,几点了?”

  两个人合用一块手表,反正出任务总是在一起,平时的话,谁约了女孩子,谁就有优先使用权。

  阿疤看了眼时间:“十一点一刻。”

  阿刀直接站起身,大步朝着池记走去,阿疤不声不响地跟在了后面。

  阿刀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刚刚睡下的池老板吓了一跳,待听闻宋浣溪早就离开后,阿刀和阿疤面面相觑。

  最后,两个人结伴来到了宋浣溪楼下,看着上面亮着灯的窗前映出的纤影,齐齐松了一口气。

  ……

  “所以说,你们没看到她从池记出来,却在她家里看到她了?”

  陆兴邦双手插兜,站在两个手下前,一字一顿,一脸怀疑。

  他的目光掠过了一脸坦荡的阿刀,直接落在了阿疤身上:“你说。”

  阿疤犹豫了下,道:“在小先生下工的时间,有一辆黑色汽车驶过。”

  看看,这就是有用手下和无用手下的区别!

  陆兴邦又扫了一眼旁边一脸茫然的阿刀,做个头头真不容易,还要考虑手下的智商问题,派出去办事,都得一个笨的再搭一个聪明的!

  他摆了摆手:“知道了,你们休息去吧!”

  两个手下告辞离去,陆兴邦趁着办公室的门开合之际,向外看了一眼,立刻对上了一双满是血丝的眼——

  陆兴邦登时一阵头大,他三教九流的朋友都有,也搞清了门外这家伙的身份,前云贵督军家的五公子!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真要较真,对方也不是他惹得起的。

  当然,对方应该也不想翻脸,毕竟他一个光脚的,逼急了抢几双鞋来穿,也是有可能的。

  到手的东西,陆兴邦却不甘心就这么吐出去,最好找个人傻钱多的冤大头,来接下盘。

  他又点了支烟,本就烟雾弥漫的办公室越发向仙境靠拢——

  这么点破事真把人烦死,姓龙的在外面盯了一天,害得他都没去听书,今日份明报就在案头,他也懒得去看。

  那两个蠢货这么点破事都办不好,盯人都能盯丢——

  等等,刚才阿疤说什么了?

  一辆黑车驶过?

  陆兴邦若有所思,宋浣溪不是不谨慎的人,她肯搭对方便车,这人一定是云吞店的熟客。

  云吞店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个有钱的客人了?

  现在这年头,开的起车的都是真·有钱人,据他所知,一个月烧掉的油钱都要三百块!刚好是普通人一个月工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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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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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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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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