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地如此肥沃,却长满了杂草,那是因为这块地压根就没种,这块地的主人是个懒汉,懒了一辈子了,全靠媳妇儿打理这块地。
媳妇儿临死之前还把家里的种子给分出来了,留着让这个懒汉来年再耕种,可是这个懒汉实在是太懒了,即便是媳妇临死之前把他给种子都分好了,可是他然不愿意下地耕种。
把那些种子吃完了之后眼看着就要饿死了,这事被锦衣卫知道了,锦衣卫也是顺藤摸瓜找到了这块荒地,看着地还算肥沃,所以便联系到了这个懒汉,一次性给这懒汉付了十年的地租,价钱非常的公道,甚至这个价格可以说比大明朝绝大多数的地租的价格都要高出一倍。
这几亩地租了十年,虽然即便翻倍了这地租也不过才七八十两,可是那个懒汉也已经六十有余了,就这七八十两,他活着的时候能不能花完还是两说呢。
朱松跳下马来,看着这杂草丛生的荒地,蹲下伸手抓了一把泥土,地的确是好地,只可惜这个地长满了草,不过也还好,只是一年左右的时间没种,倒是没把这地搁荒废了。
“真是给本王开了眼界,这么好的地居然都不种,这样一块地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着,真是日子过好了。”
陈正听了之后哈哈一笑:“殿下,这懒汉被咱们的人找到的时候,已经快饿死了,就别说什么种地不种地的了,家里面能吃的东西都被他给吃了,愣是没往院在外面走一步。”
朱松摇了摇头,忽然他又想起了一件事,指着这块地。
“你们找到这块地,也没说找人把这个收拾一下翻一下?”
陈正听了之后一愣:“殿下,主要是我们也不知道殿下的玉米种子到底需要个什么地呀,要是把这草全给翻了除了到时候殿下不满意岂不是还得找吗。”
“殿下放心,今日负责保护殿下的都是这乡村出来的孩子,干农活是把好手!”
陈正说完招呼起这帮护卫就开始翻起了地,这农具都是早就已经准备好的,甚至还从村子里面借来了一头牛,当然不是白借的,给了一斗米。
朱松看着他们在那吭哧吭哧干,也一时有些手痒,脱了外面金贵的长袍,将里面的衣服别在了裤腰里,抡起锄头就开始翻地。
要说还是朱元璋的儿子,独树一帜,别具一格,那一天好多村民都来围观,朝廷的锦衣卫居然亲自下地种地,这可太值得一见了。
朱松把地都翻完了,已经日上三竿了,拿起宝贝的玉米,种在了地里,埋上了土,浇上了水。
“派人轮流看着这块地,这地比本王的命还重要,出不得一点儿闪失!”
这几个护卫平了之后精神一镇,这话殿下说督可太重了,这地居然比殿下的命还重要,那就得像保护殿下一样好好保护这块地。
这一亩地负责看守的是二十个人,十个人为一班,轮流倒,在地的周围还扎上了简易的营帐,只要不是缺心眼儿,是不会往这边来的,往这边来的基本上都是别有用心之人。
朱松种完了玉米,拍了拍手上的泥土,陈正拿过来水壶为殿下倒水洗手。
“殿下,卑职有一事不明,为何,殿下不把这些玉米放在王府里的地里种呢?”
朱松一边洗手一边说道:“放在王府里面种,那谁能看到这些郁郁葱葱的玉米?”
“你不知道咱们朝廷里的那些官老爷们,他们是最迂腐最保守的,这玉米看似人畜无害,种下去长出来的粮食多,这天底下的百姓们就不用挨饿,这要是一个文官发现了这么好的东西,他们一定大力支持,可本王是个亲王还是锦衣卫的指挥使。”
“宫里不是放出消息了吗?说皇上有意要再组建一个东辑事厂,用来监管锦衣卫,这件事情绝对不是宫里的哪个管事的太监看出来的,这一定是皇上有意看出来的,如此是想告诉那些官老爷们,韩王的地位并非你们想象的那么牢固,可以与他斗上一斗。”ωωω.χΙυΜЬ.Cǒm
“本王并不在乎他们什么书上看的大道理,什么圣人之言圣人之道,本王只在乎这一亩三分地,能否让天下的百姓吃饱了饭,”
“收拾一下,咱们准备回京,不是他们一直给本王上折子嘛,六部官员也大多都是看戏的状态,本王也得找几个得力的帮手啊,总得在朝中培养一下自己的势力,才能和他们斗,给皇上分忧!”
朱松下了令之后重新穿好了衣裳,骑上马先行走了一步,回到了京师就开始走关系串门。
朝堂上的那些官员们,对朱松并不是很通气,就算朱松去亲自拜访他们,他们也是能忽悠就忽悠,能糊弄就糊弄,绝对不会和朱松一条心的。
所以朱松主要的目标还是那些皇亲国戚、靖难功臣,皇亲国戚之中当然不能去找那三位皇子,而是要找永乐皇帝的女婿们,就是那些驸马爷。
而功臣们自然也不能找排在前面的几位,张玉、朱能、张武这些都是朱棣的得力干将,朱松想让他们和自己站在一条线上,哪怕是带着他们挣银子,他们也是不会同意的,说白了这些人都是武夫,又忠心于朱棣,他们根本就看不透朱松的真正用意,绝对会以为朱松是在损害朝廷的利益。
所以那一天朱松像是打了鸡血一般,上午种了地过了中午便疯狂的串门,一直串到了晚上夜幕降临,朱松这才悠哉悠哉的回了家。
朱松是找了永安公主朱玉英的驸马广平侯袁荣,又找了永平公主朱月桂的驸马富阳侯李让。
找到这两位驸马,朱松以利相诱,两位驸马爷自然是抵挡不住诱惑,站到了朱松这边,而后剩下的驸马爷也不用朱松一个一个亲自登门拜访了,毕竟是长辈,就交给这两位驸马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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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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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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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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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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