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要把藩王的俸禄降下去,而且要让皇亲国戚不能拥有田地,就算是拥有土地也不可买卖百姓的土地,国家封赏那是另外一码事。
至于百姓的地越种越穷,到最后种不起地无奈只得把土地卖给地主,卖给皇亲国戚、卖给国家功臣,然后这些农民就成为了佃农,整日辛勤劳作,最后却只能勉强保持温饱。
就如同朱松的爷爷奶奶一样,死的时候连个像样的棺材板都没有,只能用草席把遗体包裹起来,这岂不是一件悲哀的事?
而对于这一点,朱松其实也想过一个办法,那就是大明海禁不能有,就算是国家要管控也可以在沿海各个码头设置一些,专门收取海关税的官员和职位。
比如市舶司,比如司礼监,只要大明能够加强对周边诸国的贸易,经济上去了,百姓的日子自然而然也就过得要比现在更好。
不过如此一来,问题同样也会出现,就比如若是解开海禁商人的地位就会直线上升,但商人的地位直线上升,很有可能他们会用手中的钱勾结官府再做下不法之事。
所以对于商人的地位,朱松倒是没觉得有改的必要,商人的地位可以一直排在社会的最底层,也可以一直管控着商人的高消费,可是不能让人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不穿。
大明的规矩商人不得穿丝绸只能穿粗布衣,如此一来岂不不是打击了人家挣钱的积极性?
商人挣了钱,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仔细的查证商人一年的收入,挣的越多,交的税也就越多,国家自然而然也就有钱了。
可现在朱松知道自己想这些都想的早了些,若是燕王靖难真的成功了自己,顶多也就是继续当当朝廷的亲王,每个月拿着朝廷发放的俸禄,然后种着朝廷分赏给自己的土地。
自己到时候就彻底的闲了下来,再朝廷中又并没有职位,自然而然皇上是不会听自己的话的,所以大明朝未来的命运真正如何,也不是朱松该考虑的了。
朱松的人生理想就是摆烂,可今天那小兵对自己说的那些话让朱松对自己的理想第一次怀疑,是不是自己穿越过来其实是带着一些使命来的?
如果自己穿越过来,结果还只能是继续摆烂,然后对整个大明的未来毫无改变,那最后扬州十日这样的悲剧还是会再次上演。
“自己到底要不要摆烂呢?真是一个让人艰难的选择。”
……
那名俘虏连夜离开了北军军营之后,又连夜进了南军军营,找到了李景隆之后,将朱松的亲笔书信交给了李景隆。
李景隆接到朱松的书信,非常的激动,在他看来既然朱松愿意给自己回信,那么这事就完成了一半,他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打开了信,看到了上面朱松对自己说的话之后,他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来了。琇書蛧
“想不到想不到,燕王居然会因为粮食不足,而把所有的粮食全部放在北平城,军营之内居然没有多少的粮食,这就意味着每日支撑北军的军粮都是要一趟一趟的从北平城运过来,运到军营再吃到各个士兵的肚子里面。”
“说来这都是和燕王平时带兵的风格和习惯,他就像是半个元人一样,在草原上元人都会带足一日的口粮以此来保证军队的供应,他们往往不会带很多的粮草,因为这样不利于他们施展他们的优势,无敌的机动性。”
“朱棣驻守北平多年,也懂得以己之长攻敌之短,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在关内他还采用这样的办法,那看他是必输无疑,这不是给了我一个大好的可乘之机?”
“你是大功一件,我与韩王已经约定好了,只要我们抓住燕王,回京之日就是你拜将封侯之时,到时候可别忘了请本国公喝一杯酒啊!”
那小兵光是幻想未来败将封侯的美好日子,就已经乐得鼻涕泡都快出来了,听了这话之后他赶紧朝着曹国公李景隆跪下。
“能为朝廷出一份力能为国公爷和韩王殿下出一份力,是小人的荣幸!若小人真的拜将封侯了,之后请国公爷爷拭目以待,小人一定会为国公爷大摆一场宴席!以此来谢谢国公爷的知遇之恩。”
……
李景隆按照约定好的时间,过了夜半子时之后,他亲自率领了一支兵马出了南军营帐,向北平方向赶去,绕开了北军营地确定没有引起北军注意之后,李景隆带着兵马,出现在了北平城外一座丘陵之上。
李景隆站在这座丘陵之上,看着下面拉的长长的运粮的队伍心中只觉得好笑。
自己之前居然对这样的对手感受到了恐惧,自己真是纸上谈兵,兵法读的多了,居然连朱棣这样的货色,自己都会害怕。
现在看来,自己并不应该害怕朱棣,而那朱棣却应该害怕自己,因为自己只要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自己只要一出手顷刻之间就能摧毁北军的后勤补给!没了后勤补给没了北平城北军就真的是毫无退路,到时候燕王就只是自己功劳簿上的一个小小的功劳。
李景隆想到此处,他那莫名其妙的自信心,再一次回来了,他拔出腰间的佩剑,发号施令道。
“我大明的儿郎们,我等为国效忠之时终于到了,下面就是燕王朱棣的北平,在那儿有北军的粮草,只要我们截断北军的后勤补给线趁乱杀入北平城主这场战争就结束了!”
“众位儿郎们!跟随本将军冲啊…”
李景隆说完,一马当先的冲了下去,后勤补给的北军士兵们,突然发现有人朝着粮食冲了过来,顿时戒备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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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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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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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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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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