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丢人归丢人,朝廷大军的确元气尚存,朱棣可以击败朝廷大军十次,但只有朝廷大军击败朱棣一次,那对朱棣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这也是李景隆真正的底气所在,可如今看到北军气势冲天,巴不得与朝廷大军狠狠的厮杀在一起,李景隆的心理又开始没了底。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北军不过打了几次胜仗而已就骄狂至此,那就让他们再多狂一会儿吧,骄兵必败,传本帅的率领下去,任何人不许出战。”
底下的士兵们也正有此心思,上一次攻城结果被人出城杀了个回马枪,杀的是望风而逃,杀的是军气涣散,士气低迷,此刻这帮南军也的确没有这个胆量在出兵与北军交战撕扯在一起。
一个人的恐惧是可以改变自己的认知的,一个人若是在战斗之前就升腾起对对方的恐惧,那么对方即便没有那么厉害,也会在恐惧之人的心里被强化成犹如天神下凡一样。
在朝廷大军的大多数士兵的眼中,燕王不愧是燕王,不愧是能深入漠北八百里,马踏北元的猛将!
在他们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甚至燕王朱棣已经不能用猛将来形容了,这他妈就是天神!天神下凡!
郑坝村营帐之外,朱棣看着朝廷大军一直也没个动静,心中也是有些郁闷。
这李景隆一看就是怕了自己,可他怕了自己龟缩在里面不出来,自己带来的,将士们不断的腰斩,这气势会一点一点消耗光的,到时候如果他在挥师冲出的话,即便是自己不惧,可士气没了这一战会变得尤为艰难。
朱松虽然把兵权交给了朱棣,但朱棣依然不忘记二十弟,将二十弟拜为北军偏将军。
所以此次出战,朱松和朱棣是一起来的,此刻朱松就骑马立于朱棣左手侧。
“二十弟,这李景隆猥缩不战,如此下去我们就怕喊上一天一夜,他们也不会出来与我们交战,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朱松听了之后细细想了想。
“简单,当然是用激将法。”
“哦?”朱棣笑呵呵的问道:“愿闻其详。”
朱松指着朝廷大军的大营。
“四哥,你看这些李景隆虽然作战能力一般,但到底是表哥的儿子,基本功还是很扎实的,各营的营帐排列、大营的布防都做得十分到位,如果我们率军强硬冲进去的话,结果势必会损失惨重。”
“而我军人数较少,不如南军那么家大业大,所以依我看来我们不如以言语激之,只要那李景隆中了激将法,一定会率军出来与我们作战。”
“而且,我观李景隆,行军用军,六十万大军皆以中军,为主中军向哪儿走?这六十万大军就向哪走,有可能李景隆手下并无能够独立作战的将领,也有可能是有,但李景隆不懂得用,也有可能不是李景隆不懂得用,而是李景隆忌贤妒能生怕别人抢了他北征的首功。”
“既如此,不如就当着南军全军的面,弄一首顺口溜给李景隆听,他听了之后必然会忍不住!”
朱棣听了之后凑了过去,兄弟两个坏到一起去了,开始研究怎么编这一段顺口溜,只听得一炷香过后两个人哈哈大笑。
又是一刻钟,只见北军之中站出来了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这不光人长得高长得大,而且长得还胖,胖人底气足,嗓音自然而然也就更洪亮。
朱棣一抬手,这几个临时喇叭兵就扯着嗓子大喊道。
“李景隆,李景隆,本身就是一根葱!”
“靠着爹,当国公,一本兵书看不懂。”
“架着鹰,牵着狗,纨绔子弟手牵手。”
“开营门,来投降,回到京师去尿床!”
“回到京师去尿床!”
这顺口溜真可谓是杀人诛心,这李景隆本身就是一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可是自身的能力却加在一块也不过二两重。
他干着纨绔子弟最喜欢干的架鹰牵狗的事,但是却从来都不允许别人叫他纨绔子弟,一叫他他就急,在京师,他是国公也自然而然所有人都顺着他,生怕得罪了他,可出了京师来到这个地界,在朱棣和朱松眼里他就是个纨绔子弟。
而朱松作为穿越者,虽然之前接触李景隆不多,但历史上对其人的评价,朱松还是记得的?
若不是他嫉贤妒能,其手下都督瞿能早就已经攻破北平城俘虏燕王世子,就算燕王从大宁城带回了兵马,最后又能怎么样呢?
可就因为他嫉贤妒能硬生生拖着人家不让去,怕人家抢了他的功劳,这才拖到燕王朱棣回来。
现在虽然发生了改变,但朱松却也知道,李景隆是不会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在性格上有所改变的。
所以当李景隆站在瞭望台上,看着北军一个一个的肆意嚣张的模样,在听着那刺耳的顺口溜,他要气死了要气炸了。
而朱松的操作还没结束,又找了几个肚子里面满是存货的士兵站了出来,解开裤子对着朝廷大军的营帐方向,就开始撒尿。
这一下成了压垮李景隆最后一泡尿。
“混蛋!这帮混蛋!传本帅帅令立即打开营门,随我出战燕王!”
……
这一天仗都打完了,南军士气不佳,一直是被北军压着打,死伤人数也比北军要多得多,每次交战都是给北军送俘虏、送兵器、送盔甲,打的灰头土脸的,再退回营帐之中,把拒马高高的抬起,以此来抵挡北军骑兵的冲击。
北军营帐之内,朱棣、朱松、张玉等人正围着郑村坝的地图商议军事。
朱松说道:“我们拖不起,朝廷能拖得起,是因为朝廷除了北平辽东以外还有十几省的粮草支援,只要时间拖得越长对我们越不利。”
“这么多的土地,只要给朝廷五年的时间,朝廷就会再养出一只四十万的兵马,可我们却不能,短则三年之内,我们必须得想办法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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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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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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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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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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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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