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对了,你是本王的亲卫千户,你要走了谁来保护本王!”
说话间外面的军士都已经准备好了,唯独只剩下朱松的帅营还没有打包,朱松离开顺营,士兵们以最快的速度将帅营拆了,随后朱松带着众位将士继续上路直奔北平。
……
李景隆这几天都疯了,一个小小的北平城,自己手上掌握着将近六十万的大军,六十万的大军啊!就算是六十头猪,硬生生往城墙边上赶,也能把城墙给推倒了吧?
同样让李景隆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北平城内的将士和百姓们就这么认可那个燕王,直到这个时候了,他们还要和燕王同生共死,没有一个人,没有一支部队打开北门,从北门出逃。
朝廷大军的攻势不可谓不猛烈,但北平守军的反击也同样猛烈,城内用作守城的石头滚木,还有热油用完了,那就在城墙附近开始拆民房,用拆民房得到的的砖头、房梁,在充做滚石和滚木置于堂内,实在没有烧滚烫的热油,那怎么办?
那就烧大粪,自然不是牲畜的粪是人的粪,把人的粪在锅里面烧的滚烫,不仅丝毫不亚于滚烫的热油那么强大的杀伤力,而且还恶心人,最重要的是烫伤了之后很快就会感染。
攻城和守城本就不是对等的战争,一个在上一个在下,那帮朝廷大军们本就久疏于战阵,而北平军又打的血腥打的凶猛,再加上这粪水“生化攻击”,这帮朝廷大军现在看着北平城门是直觉的脑袋迷惑。ωωω.χΙυΜЬ.Cǒm
李景隆知道现在不能急,自己之前还是小看了燕王,小看了北平士兵他们反抗朝廷的士气居然有这么强烈,在李景隆看来朝廷出兵就是平叛,而燕王和燕王所属的部队,那就是叛贼,是逆贼!是假冒伪劣产品。
光从立场上一个就突出了一个正义,另一个自然而然也就突出了一个邪恶。
可关键,每个人对每方势力的定义是不一样的,李景隆觉得朝廷是正义,而北平从上至下的官员将士们,却觉得燕王是正义,当今朝中一定有小人当道,不然建文帝又如何会听信小人谗言,迫害自己的亲叔叔?
所以当两方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那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这种先天优势自然而然也就不复存在了,而接下来要拼的就是双方的决心,胆识,战术和士气。
李景隆想起当年洪都一战,蓝玉守城一百日,以城中三万多兵对抗陈友谅六十万大军,足足坚守了一百一十七日,陈友谅就是没把城攻破。
最后活生生的把时间拖到了太祖皇帝造好了战船集结了兵马,运好了粮草,最后来了鄱阳湖决战,干掉了陈友谅之后,紧接着朱元璋便将矛头对准了张士诚,后来北伐,驱逐鞑虏,一统华夏。
论起军事才干,朱棣未必就比蓝玉差,所以自己之前曾自信保证三日之内必将攻克北平,实在是小看人了,只怕这北平城没有个几十日是绝对攻不下来的。
“北平所剩粮草应该还有多少?”李景隆低声的问道。
旁边的副将闻言急忙答道:“回大帅的话,北平的今年赋税是都交足了的,所以如此推算北平城内的军用粮草,其实也只够支撑两三日的了。”
李景隆听了之后心中大定,蓝玉能坚守洪都一百多天,那是因为城中本来就早有太祖皇帝准备好的二百万石粮草,洪都城内的那将士们不愁吃,自然而然就能坚守住城,可北平城内却没那么多粮草。
“传本帅的帅令,不打了,他们愿意守就让他们守去,等到两三日之后我看看他们没了粮草,还怎么打,到时候只怕他们会求着我把他们俘虏了,他们会把燕王朱棣五花大绑送出城门。”
李景隆说完抱着肩膀,志得意满地看着正在交战的南北军,双方却不知在大明的更北处,长城以北正有一支来自辽东的十几万部队,带着数十万石粮草星夜赶来。
北平城墙西城门之上,朱高炽真的如他所说的那一般将自己的儿子绑在胸前,宛如东汉末年三国的赵子龙一般护佑幼主在敌阵中杀个七进七出。
说他能在敌阵中中像赵子龙一样杀个七进七出,那实在是有些扯淡,但朱高炽在作战之时也十分英勇,即便是腿脚不便,但身躯稳如泰山。
朱高燧相比起朱高炽就要勇猛的多了,不过他一直在大哥的周身涡旋,有敌军士兵登上墙头直奔朱高炽过来了,便一刀把那士兵砍成两半,护卫在大哥身边,时时刻刻注意大哥背后以及周身两侧是否有敌军接近。
北平士兵们每当有些力竭,或者觉得城头下乌压压的人群人头攒动,总是觉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他们就会抬头看一眼燕王世子,看一眼燕王世子胸前的孩子。
别的暂且不说,世子的儿子朱瞻基,即便是年岁极幼只有一岁,但是在爹胸前待的也是一直安安静静,根本就不怕什么尸山血海。
不过这孩子胆子倒是大,也有可能是他根本就理解不了现在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但朱高炽总是要时不时的低头看一眼自己的儿子是否还活着,是不是在自己没注意到的时候儿子被伤到了?死了?每当低头看到儿子活泼的笑脸的时候,朱高炽这才踏实下来,但过了一会儿心又悬了起来,周而复始。
经过奋力反抗,这一波朝廷的攻势也被成功的打退了回去,南军们灰溜溜的撤军,北平将士们再一次庆幸自己又活下来了,可看到地上躺着的死不瞑目的战友,一股悲凉之感油然而生,大家开始收敛战友和敌人的尸体,心情沉重。
朱棣在北城门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帮蓝军士兵明显是接到了李景隆的指示,李景隆知道这北门最为重要,一定是一向喜欢身先士卒的朱棣亲自驻守,只有朱棣死了,那北平就是一盘散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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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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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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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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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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