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广宁城一应官员,终于辽王的,全都被压到了开原,送进了大牢,再从开原和大宁各选出一部分官员管理广宁城。
而大宁城留下的士兵比较少,只留下了区区三万人,朵颜三卫也被朱松带上了,开原的兵马,再算上大宁的兵马,一共是差不多十五万兵马。
而统领这十五万兵马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朱松,但名义上却有三位藩王,韩王辽王和大宁王。
朱松知道朝廷第一阵,派出了老将耿炳文,朱棣一定能够打赢这个耿炳文,但同样时间对于朱松和朱棣来说并不充裕,朱松在接管了大宁城的军队之后,在原地等候开原城十万兵马,随后两拨兵马到齐,这才上路直奔居庸关。
山海关根本就过不去,因为山海关依旧是朝廷的力量,从正面攻打长城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也特别的不理智,朱松手上这十五万兵马不能全都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所以用不着朱棣特意派人提醒,朱松就早早的定下了目的地,就在居庸关,只要进了居庸关就相当于鱼入大海,到时候朝廷就彻底一发不可收拾了。
朱松身穿盔甲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身旁是宁王、辽王被安排到了队伍的中间,是因为朱松看见辽王就觉得烦。
宁王身上也穿着盔甲,他其实并不想穿,但是架不住朱松逼着他穿,没办法不穿也得穿。
宁王看着朱松:“其实你也信不过四哥是吧?”
朱松听了之后,回头看了宁王一眼,特意放慢了速度和他并列前行。
“十七哥这话怎么说?”
朱权微微一笑:“这还不简单,你要是真的能信得过四哥的话,你又何必孤身一人前来,领十万大军来的是你的老丈人,原来在云南任右军都督,后来调回了京师,你的王妃还有侧妃和你的儿子都在开原城。”
“你要真是能信得过四哥的话,何不把妻子孩子还有你的岳母一起送到北平?我这么说的难道还不够明显吗?你其实也怕四哥会以你的家人来要挟你!”
朱松听了之后,看了朱权一眼,随后哈哈大笑。
朱权眉头一皱明显有些不喜:“你笑什么?难道我说错了吗?你不就是不相信四哥怕四哥用你的家人威胁你交出兵权吗?”
朱松笑完,随后看着朱权道:“十七哥有的时候我也挺佩服你的,简单的问题都能被你想复杂了,我为什么不带上我的王妃,还有我的孩子,其实很简单,因为咱们这一次出去是打仗,咱们可不是去游山玩水,是要死人的。”
“从古至今,你见哪一个将军外出征战,还带上自己的妻子的,这不是等着乱自家的军心吗?”
朱权冷哼一声,显然他不信朱松的这个答案。
“老二十你就别瞒着你十七哥了,你那点儿花心眼子我还不知道,你不就是怕四哥以你的家人威胁你,你到时候就算是不想交兵权也得交了。落得和我和十五哥一样的下场。”
“四哥是什么人啊?放在过去四个就是乱世中的枭雄,曹操一般的人物!四哥会接受你掌握的兵权比他的还要庞大还要多吗?不会的,尤其是我麾下的朵颜三卫,现在变成你的了,他对我的朵颜三卫可是垂涎已久,好几次提出要用他的火枪兵跟我换,我都不换。”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呀,我倒是想看看这么聪明的你,到时候面对同样鬼精鬼精的四哥的时候,你们两个谁能赢呢?”
朱权不愧是朱权,就是比朱植聪明多了,朱松不带妻子和孩子随军而行,把妻子孩子安排在北平城的确有这方面的考虑。
谁知道四哥到时候会不会翻脸不认人,逼着自己交出兵权,没了兵权自己就会落的和朱植、朱权一个下场,甚至也许可能会比他们还要惨。
所以兵权必须要有,而且要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中,朱松没想过当皇帝,但是朱松得让朱棣知道我帮你是因为我跟着朝廷没了活路,我帮你是因为我觉得跟着你有活路,你要是不给我活路的话,那大家就都别想好过。
被朱权说中了心事,朱松也丝毫不见慌张。
“十七哥就如你说的一样,四哥是一个鬼精鬼精的人,但有的时候就是聪明人才懂聪明人的想法,真正聪明的人是能了解别人的想法,知道谁对自己有威胁,谁对自己没有威胁。”ωωω.χΙυΜЬ.Cǒm
“其实我们兄弟几个心里面想的都是一样,都巴不得这天底下有哪位藩王揭竿而起,和朝廷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这样兄弟几个的爵位就都能保得住了,也不用做得像十二哥一样,自焚的下场。”
“而我是继四哥之后,第二个宣布清君策的藩王,我也是头一个支持四哥的,你觉得这份情义不够重吗?”
“更何况他在前面打我,在后面打,我先后吞掉了广宁城大宁城的兵马。广宁城的兵马这个时候实在是起不到什么好的作用,还不如就留在广宁城,让他们接着守城,至于你的五万人和我的十万人,这些可都是精兵中的精兵,这份情义不够重吗?”
“你也可以再回头看看我们的队伍,绵延数十里,为什么会这么长?是因为我们的人数众多吗?十五万这在哪儿到哪儿啊,是因为在我们的大军后面还有运粮队,运粮队的车从这一直排到了十里地以外,这份情义还不够重吗?”
朱权听了之后哑口无言,是啊,这份情义太重了,而且当年若是没有朱松的话,只怕是王妃和燕王三子,也不会那么快的回到北平,这份情谊同样也重的很。
四哥是一个复杂的人,他能争善战,同时胸中沟壑万千,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有人能预料到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他是一个枭雄,但却并不是彻底没了心,没了感情的枭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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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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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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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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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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