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官携夫人,参见韩王殿下!韩王妃。”
朱松和冯妙亲赶紧一人一边,将老两口扶了起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岳父岳母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不要再叫小婿殿下,叫小婿的名字也好,叫女婿也可以。”
冯诚听了之后,依旧诚惶诚恐的说道。
“殿下,这怎么能行呢?这是规矩,是礼节!”
朱松看着岳父岳母如此诚惶诚恐,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估计是去年宋国公一案爆发,可能岳父岳母也多多少少受到了一点影响,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甚至于连称呼都不肯改。
朱松在心里叹了口气,原来作为历史旁观者的时候,一直认为朱元璋诛杀功臣做的有点过,可是后来穿越过来近距离,或者说直观的投入到这个家庭之后,朱松发现,站在朱元璋的角度,这样做也许没错。
如果是原来的先太子朱标的话,他能够压制得住这帮功臣,可是现在换成了朱允炆,朱允炆不论是从政治能力、个人魅力还是手段上,都要比他的父亲差了很多。
也许自己是朱元璋的话,为了江山太平,为了自己的后代着想,可能也会杀掉这些功臣,不过这也是燕王能够靖难成功的最大的一个因素就是了。
他们坚持要用尊称,朱松也就不管了,众人纷纷坐下,二位岳丈岳母甚至连主位都不愿坐,非要和朱松和韩王妃坐在下席。
闲聊天的时候,岳母一直在观察着朱松和女儿之间的状态,心中甚是满意,看来正如传言所说的一般,韩王朱松待人敦厚。
自己的女儿嫁过去才两日就和韩王殿下举案齐眉,若不是韩王殿下对自己的女儿好的话,又怎会如此?
朱松让陈正把自己带来的礼品拿出来,岳丈和岳母还要推辞,可是朱松强硬的态度之下岳丈岳母还是接受了。
原本冯诚冯大人家的府上用餐的规律是一日两餐饭,不为别的,就为这样能多多多少少省一点钱,可朱松来了中午就得再加一餐饭。
也是因为一日两餐饭,早饭吃的比较晚,看着老两口不怎么动筷子,朱松一番不解,还是王妃在旁解释朱松这才明白。
如今自己在京师内,除了老爷子朱松已经没有牵挂了,现在娶了王妃,那岳丈和岳母就是自己的牵挂。
若是岳丈和岳母留在京师,等到自己回到辽东,靖难之役爆发,朱允炆若是以岳丈和岳母相要挟,要自己在辽东出兵攻打燕王的话,自己岂不是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想了想,朱松想到一个好主意,既然岳丈和岳母在京师当官当的这么憋屈这么的小心翼翼,那不如把他们两个带到辽东。
虽然辽东人口少城也不大,但是王府里还是有很多房子的,就把岳丈岳母安排在辽东,除了天气寒冷以外,剩下的几乎没什么缺点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岳父是一位武将,是以去世的郢国公的亲儿子,在军营之中也是立了不少战功的,最擅长居中指挥。
自己已经有了一个敢冲锋陷阵的张铁柱,若是能再来一位居中指挥的大将,那就太完美了。
想到此处,朱松打定了主意。
吃过了饭,韩王妃去陪岳母,母女两个头一次分开肯定有很多话要说,而朱松也被岳丈邀请在府内走走。
虽然此时冯诚府内已经没什么下人了,总共才四个人伺候老两口,而且这四个人之中还有一个比他们老两口岁数还大,但是这府内的花园却照料的很好。
一番询问之下,朱松这才知道,原来这花园乃是丈母娘亲自照料的,冯家遭此变故,冯诚也因为叔父的原因,在京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就算是在都督府衙门里,也是没有人愿意多搭理他几句。
要不是和陛下成了亲家,只怕是冯诚依旧和以前那般。
而且若不是朱松在辽东做错了一点事,结果毫发无损,还弄得陛下弄得皇太孙高兴,地位大涨,恐怕就算是和陛下成了亲家也无济于事,因为嫁给的是不怎么受宠的皇子。
但如今倒是不一样了,韩王的地位倒是水涨船高,陛下喜欢的紧,皇太孙也喜欢的紧,一个是现在的老板,一个是以后的老板,两任老板都这么喜欢,朱松的地位不高那就怪了。
其实府内下人少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担心这其中混进了锦衣卫的察子。
朱松都不用想,自己在应天的王府,所有都是老爹亲自安排的,包括府内的下人也是。
这里面有多少是清白的,有多少是锦衣卫安插进来的,朱松一直是两眼一抹黑,所以在家里的时候就连说话也都是小心翼翼。
行至无人处,朱松这才放心的对岳丈说道。
“岳父,我有一个打算,既然岳父和岳母在京师住的不开心,处处如履薄冰,那不如辞了官,等到过了年之后我带着岳父和岳母回到辽东,在那儿岳父和岳母就不用活得如此累了。”
冯诚听了之后摇了摇头,他知道这是女婿的好意,可是自己身为臣子哪能说走就走?
“殿下呀,并非是下官不愿意跟殿下走,也并非是下官觉得辽东乃是苦寒之地,不愿意去,实在是食天子禄,当为天子分忧,方是为臣之本分。”
朱松点了点头:“岳父这并非是辞官,也并非是弃陛下而去,这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换了一个职位而已,在京师天子脚下,处处透着不方便,尤其是去年宋国公一案……”
朱松顿了顿,随后继续说道:“况且我在辽东开原城,还需要一位能居中指挥的将领,岳父累官至右军都督府右都督,又立下不少的战功,将开原的兵马交到岳父的手里,小婿这才放心啊。”
“更何况,一朝天子一朝臣,当今陛下为何诛杀功臣,想必岳父也是心知肚明,他日若陛下驭龙归天,当今皇太孙登基,也许这应天府又将会变成一座危险的石头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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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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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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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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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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