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汀国局势的剧变,从它这里开始。而剧变的主角有王大毛,楚长风,当然更少不了金鑫。当然他现在叫赵天昭。
楚长风在部队即将出北泽之地之前就已经派了好几个信使去联络王大毛。在金鑫旁观者看来,楚长风这样举动其实非常危险。万一王大毛没有和解的意图,反而派兵守在北泽之地边上,那他们肯定就出不了北泽之地了。部队所带的粮草经过近大半个月的消耗,已近殆尽。如果去走回头路,可能要饿死不少人。
但尽管金鑫有这样的担心,他也没有阻止的权力。对他来讲,最坏最坏的打算无非就是一走了之。凭着叮咚的特殊能力,他自信可以在天星闯荡一番。只是目前还没有到那种情形,他们犯不着去走那一步。
据信使回报的消息来看,事情发展还算比较顺利。王大毛应允了楚长风的见面请求。双方约定的见面地点就在梁城。
从势力范围划分来看,目前梁城在王大毛的控制之下。梁城的城守叫梁之平,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军人。在之前,王大毛根本不知道他,也更不屑于去认识他。他们中间隔着好几个层级。所以当梁之平接到王大毛要来梁城的消息时,他以为是信使走错了地方。
后来经过再三确认,梁之平才确信,王大毛是真的要来。但他不明白,王大毛为什么要来梁城?如果是游玩,梁城这不毛之地根本没有任何可以让人赏心悦目的地方。如果是视察,以梁城的位置,也非战略要地。梁之平想了几天也没有想通,索性他也就不想了。
梁之平把王大毛的下榻地点安排在了梁城客栈——梁城内最好的客栈。为什么它是最好的,因为整个梁城就它一家客栈。梁之平提前就跟客栈打好了招呼,把整个客栈都清空了,其中几个房间还特地重新打扫装饰了一番。对于官家的要求,客栈老板不敢问也不敢不从啊,只管照办就是了。梁之平把接待工作准备好之后,就静待王大毛的到来。xǐυmь.℃òm
到了约定的那天,梁之平穿戴整齐,带着一帮手下,早早地就在梁城城门口迎接了。说是城门口,其实就一破土堆而已。一些好事且机敏的百姓很快就嗅到不寻常的味道,三五成群的聚集在一边远远地看着。他们再笨也大概知道,今天肯定是有大人物来梁城。对于这个消遣娱乐项目极其匮乏的时代,一点芝麻绿豆小事都能广泛传播,更何况现在是真正的有好戏看。
梁之平让手下去把人群驱散,但人群就跟怕火的蚊子群一样。火把来了,他们就退,火把退了,他们又来。他们与官兵的距离终始保持既安全又不影响观看的范围。
终于,道路的远处出现了一队骑兵。一看装束,梁之平就认出了这是王大毛军队的精锐骑兵。很快,这队骑兵就到了梁之平的跟前,为首的一个问梁之平,“你就是梁城城守?”
梁之平俯身说道,“正是下官。不知尊驾如何称呼?”
“称呼免了,快差人带我去看下客栈。”这人话刚说完,就拉了一把马的缰绳往梁城里面去了,根本不给梁之平回话的机会。梁之平也是有经历的人,对于对方这般无礼行为,他也忍了。他转头招呼了一个手下赶紧跟上骑兵队。他在心里琢磨着,既然先头部队到了,那想必王大毛也不远了。
果不其然,一盏茶时间之后,一支举着各种彩旗的华丽队伍终于出现在道路尽头了。随风飘来的还有隐约可以听见的锣鼓声。队伍走得近了些,梁之平就看到了几面大彩旗上绣着龙飞凤舞的‘王’字。他指挥着手下们赶紧下跪迎接。终于,这支队伍慢悠悠地到了梁之平的跟前。
“属下梁城城守梁之平恭迎王大帅。”梁之平说完之后,就对着队伍行了叩拜之礼。队伍并没有因为他的跪拜而有所停留,直到一辆被八匹马拉着的豪华马车来到梁之平跟前,整个队伍才停了下来。马车侧窗的金黄色帘子被掀开,伸出一只手,挥了几下。走在马车边上的一个小厮赶紧跟到梁之平面前,“大帅让你们起来。”
“谢大帅。”梁之平虽起了身,但依旧保持低头俯身的姿态。
队伍又继续往前走,很快就消失在了梁城深处。梁之平望着消失的队伍,心绪难平。老子干巴巴等了几个时辰,TMD就为了这一下!
“老大,接下来我们干嘛?”梁之平的一个手下小声问道。
“我TMD怎么知道。”他没好气地回答。“爱干啥干啥。”
手下们见梁之平没脸色,就都识趣的退下了。
时间很快到了傍晚。这个时节,梁城的天都黑得特别晚。梁之平在府衙里已经准备收工回家。这时,他的一个手下三步并两步的跑了进来,“城主,刚才有几个看着不一般的生人进了城。”
“怎么不一般?”
“反正就是看着不像一般人。”
“知道他们去哪里吗?”
“暂时不知道,不过我已经派人跟了。”
梁之平站着略微思索了一下,“今天进城的人多不多?”
“不多。大多是周边村庄做买卖或赶集的老面孔。”
“生人就你刚才说的那一队?”
“是的。总共有六七个人。”
“六个还是七个?”
“好像六个,又好像七个。”
“你TMD不识数还是怎么,六个七个数不出来吗?”
“不是,不是。刚好他们来的时候我没在城门口,是我下面的人跟我讲的。我这不是就赶紧来跟你汇报了吗,也就没具体细问了。”
“多大人了,做事还是这么毛毛躁躁。”
梁之平手下‘嘿嘿嘿’地笑了几声。
“行了,我知道了。你赶紧回去盯着那帮人,可别起乱子。”
“得令。那我去做事了。”
梁之平看着手下跑出府衙,忽然两只眼皮开始跳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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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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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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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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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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