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也没有反感连晴晴这样的人,反而有些欣赏。在这个社会里,连晴晴这样的人大多会成为社会的精英,因为她们为了达成自己目标,可以不择手段,如果换个好听的说法,就是奋不顾身。在这一点上,金鑫自认自己做不到,就算他明白这道理也没用。
在上飞机之前,金鑫还在心里打鼓,可别跟连晴晴坐到一起,毕竟商务舱位置就那么几个。但操淡的生活就是喜欢让你怕什么,就给你来什么。既然事实已经无法改变,倒不如微笑积极面对。
“好巧,我就坐你边上。”连晴晴对着低头在玩手机的金鑫说。
“是啊,好巧。”金鑫礼貌回应。
“您之前去过芸南吗?”
“没有。我很少出差。这里去芸南要多久?”
“要飞三个小时左右吧。还挺远的。”
“这么久。不过刚好可以睡个觉。”
“呵呵,是的呢。我帮你跟她们要个毛毯。嗨,美女,麻烦给我们两条毛毯。”连晴晴倒是挺热心。
不一会儿,两人各自接过空姐的毛毯。金鑫从背包里拿出两条黄金握在手里,然后用毛毯盖住,就准备睡觉。不过他还是礼貌的跟连晴晴说了下,“太困了,我先睡会。”
“你睡吧。”连晴晴虽然对金鑫手握黄金睡觉的举动很是好奇,但她还是忍住没有问他。这年头,有点特殊癖好的人太多,尤其是有钱人。
就在金鑫装作呼呼大睡实际脑子里却在思考人生的这个时间。一个长相凶悍,满脸横肉的中年人,走进了林明聪的办公室。
“林总,你找我?”
“丧彪,帮我处理个人。”
“谁。”
“叮咚美业的董事长,叫金鑫,这是他的照片。”林明聪边说边把一张金鑫的照片递给了丧彪。
“金鑫?”丧彪对着照片出了会神,“这名字听上去有些熟悉啊。”
“前段时间这家伙上过电视报纸的,就那个一亿买画的二货。”
“哦哦,就他啊,我想起来了。”丧彪话锋一转,“不过,这活我接不了。”
“为什么,他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你有什么好怕的。”
“林总,他初出茅庐不假,但可不是个毛头小子。现在道上风头最劲的就是他了。“
“什么情况?他道上还有势力。”
“这么说吧,暖州道上排前一前二的两大社团,因为跟他闹了过结,最后都各自赔了一个亿了事。这还不算,前几天,排前二社团的老大,因为他,都住院去了,差点没救过来。”其实丧彪对于这些事,也是捕风捉影的,真正实情他也没了解多少。
“他有这么厉害?”林明聪心里吃惊不小,在他眼里,金鑫也就是个小暴发户。
“可不是,道上一号二号人物都在他前面认了怂,其他人谁还敢动他。”
“这么说来,暗得不行,那就只能跟他明着来了。”其实对于林明聪来说,他也不喜欢借用黑道去处理问题,毕竟他们做正经生意的,涉黑会成为他们的一个污点,一旦被竞争对手抓住把柄,后果可大可小。但用黑道解决问题的优势在于不用受什么法律道德约束,粗暴高效。正因为如此,所以急性子的林明聪就成了丧彪的常客。“今天他去了芸南,你那边有没有认识的人?”林明聪还是不死心。
“现在什么行业都讲究抱团,连锁经营,我们当然也得与时俱进了。那边我招呼可以帮你打好,但具体需要他们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可能还是需要林总亲自跟他们讲了。”丧彪虽然表面看上去长得粗犷,但并不代表他心思就不缜密了。混江湖的,谁人可碰,谁人碰不得,得分得门清。
现在对于丧彪而言,只听传闻,不见其人的金鑫,其危险性可比林明聪大多了。他可没有这么二,为了钱去触金鑫的霉头。赚了还有命去花的钱才能叫钱,赚了没命去花的钱叫冥纸。在丧彪以为,得罪了金鑫,他有可能连躺医院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火葬场了,而得罪林明聪,大不了也就损失点生意人情,了不起就吃几年牢饭,但命肯定丢不了。两者一权衡,丧彪心中答案自然分明。
林明聪对于丧彪的婉拒,当然很是不快,但他面上并没有显露出来,这点城府他还是有的。他装作很通达的样子,反而说了几句让丧彪宽心的话。在跟丧彪要了芸南当地黑帮负责人电话后,林明聪就把他送出了门。
这时,林芳芳刚好走了过来。
“哥,那人谁啊,看着好凶的样子哦。”林芳芳对着丧彪的背影问林明聪。
“就一工地上的包工头。”林明聪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去行州上班了么?”
“去上班又不是去坐牢,反正那边也无聊,就请假回来玩几天咯。”
“好吧,咱林家大小姐,是有任性的资本的。说吧,今天找我干嘛?”
“就只是来看看你也不成啊,真是的。”林芳芳撒了下娇。
“行行行。”林明聪对这个妹妹也是溺爱。
两人边说边笑地进了办公室。
“怎么样,行州那边还呆得习惯吗?”
“习惯我还能回来。”
“哈哈,三伯就是这样的人,你还不了解吗。”
“真是有代沟啊,跟他没法沟通。”林芳芳说着,摇了摇头,“早知道毕业时就去读研究生了,或者出国留学,那样还能落个清静,省得现在整天听他在耳边叨叨叨。”
“路是你自己选的,怪谁哦。”林明聪瘪了下嘴。
“咦,这照片上的人,不就是那‘人渣’吗。”林芳芳对着放在办公桌上的金鑫照片奇怪地问。
“哦?怎么个渣法?”
“勾结校外的社会青年,欺负学校里面的女生。”
“还有这回事,这人还真看不出来啊。”林明聪听到林芳芳的这番话,心里暗喜了下。现在听到任何关于金鑫的负面消息,他都会开心,因为这样的消息每多一次,他在赵心妍那边的胜算就大一分。
“可不是吗,衣冠禽兽说的就是他。”林芳芳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说到金鑫她就想把所有恶毒的词都用在他身上。“你怎么会有他的照片的啊?”
“这么渣的一个人,当然要教训教训他了。”
“大哥是因为上次拍卖会的事情吗,你准备怎么教训他?”
“算是吧。之所以当时没有立刻给他点颜色看看,是怕太过于明显。如果他刚跟我们林家结怨就出事情,别人很容易就会怀疑我们。现在拍卖会也过去一段时间了,而且这家伙还去了芸南,天时地利都有了。所以我准备在当地找人搞他。”林明聪对林芳芳倒也不避嫌,林芳芳作为豪门后代,对于杀人放火这种事情耳濡目染地也听过不少。古词云,一将功成万骨枯,其实豪门也大抵如此,杀人放火金腰带,资本的积累都是野蛮和血淋淋的。
“啊。干嘛要在他身上冒风险啊?”
“放心,没事的。那些人做事很干净的。”
“哦。哦。”林芳芳忽然心里变得空唠唠的。
“别担心了,那边山高皇帝远的,不会查到我们这里的。”
“那最好了,那最好了。”林芳芳回答地有些漫不经心,眼神也已经晃忽。
“看你脸色都变了,是不是没休息好,去那边沙发上躺一会吧,我还有个会,就不陪你了。”林明聪双手握住林芳芳的肩,把她推到沙发边上,“你好好休息下,晚上我叫上明觉,我们仨聚下吧。”Χiυmъ.cοΜ
“好的。你忙吧,我没事。”
“那我走了。”
林芳芳对着林明聪离开的身影发了会呆,脑子里不知怎么就浮现出金鑫臭屁哄哄的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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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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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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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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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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