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大哥,我们就这样接受他的东西?会不会不妥啊?”曹云问。
“那这些东西你想不想要嘛?”
“想要是想要,但就是怕说出去不好听啊。”
“怎么个不好听法啊?”
“肯定会有人说我们见钱眼开咯,刚到唐城,就收了这么重的礼。”
梁之平哈哈一笑,“你啊你。做人呢,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也别把自己不当一回事。要在该当回事的时候就当回事,不当回事的时候就不当回事。你一个堂堂武将,面对穷凶极恶的对手都不怕,还怕那些流言蜚语啊。闲话时常有,不听自然无。你以为你不收这份礼,就不会有人说你了。要是你真不收,说不定就会有很多背地里骂你是傻鸟。有钱不拿,就是呆瓜。所以,不管你怎么做,你都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同你。反正收与不收都会被人在后面说,那还不如别管别人的嘴巴,自己怎么舒服就怎么来。既然你心里是想要的,那就收了呗。”
“道理是这么讲没错。可这事要是传到大帅耳朵里,不知道他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你把大帅当成别人中的一个不就好了。”
“梁大哥,这说得轻巧,但,但是我做不到啊。毕竟他还是我们的大帅啊。”
“那我问你,你是担心大帅会怎么样?是不是怕他觉得你要投靠唐城了?”
“难道他不会这样想嘛?”
“会。可就算你不收唐争北的这份礼,他也会这么想。”wWW.ΧìǔΜЬ.CǒΜ
“那程度肯定会不一样啊。”
“是不一样,但本质有区别嘛?”
“当然有区别啊,如果不收这份礼,他也就只是有这份顾虑而已,而一旦我们收了,他这顾虑怕是真要变成怀疑了。”
梁之平听了曹云的话点点头,表示认可。“你说得对。但有个问题我要问你,你跟大帅是为了什么?你的弟兄们跟你是为了什么?”
“大家出来当兵打仗无非就是混个饭吃呗,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有个前程。”
“俗话说,有奶就是娘,谁给咱好处,谁就是咱爹娘啊。”
“话是这样讲没错。但道义上总归有些说不过去。”
“道义这东西呢,如果对我们有利,我们就讲,如果对我们不利,那它就是狗屁。先不说大帅会怎么看你收了唐争北这份大礼的事情,你最应该考虑的是跟着你走南闯北的那些兄弟,他们会怎么想。相比大帅,我倒觉得,你的这些兄弟对你而言更加重要。大帅还把你当一个他的将领,你觉得是因为什么?因为你是曹云,还是因为你是风骑团的头领?”
曹云怔了一下,“当然因为我是风骑团的首领啊。”
“对啊。如果没有风骑团,你觉得你还能入大帅的法眼吗?”
“应该不会。”
“所以啊。你作为一个头领,最应该想的事情是怎么壮大自己的风骑团,只要你的风骑团实力足够强,就算别人对你有不满,别人也不敢随便对你发作。忠诚,义气这些东西只有配上实力之后才更有意义。若没有相应的实力,我们就算再忠义,在别人看来也是谄媚而已。”
听完梁之平的话,曹云沉默不语。
梁之平接着又说,“算起来,你我名义是上下级关系。但我其实不如你,至少你还有一支战功赫赫的风骑团,而我呢,孤家寡人一个。”
“梁大哥,你可太谦虚了,凭你的本事,假以时日,必然在我之上。”
“不说这些。本事这种东西,是需要有发挥的地方的。”
“是啊,英雄若是无用武之地,那也是芸芸众生而已。”
“所以啊,你现在有自己的势力,一定要好好把握发展壮大啊。”
“多谢梁大哥的劝告的,我会的。”
“另外,你也不用太担心大帅那边。大帅真要怪罪,那也是我的罪。毕竟你现在是归我统领。真有什么事儿,我会替你担着的。这唐家的礼也是我让你收的,你只是听命行事而已。”
“梁大哥果真仗义啊。我曹云在此替风骑团的几千号兄弟谢过梁大哥了。”
“曹将军你言重了。既然大家有缘一起共事,那我也要对得起这个缘分。算起来,你我还是有不少相似之处的。我们都是半路跟了大帅,也都不是大帅的嫡系之人。说难听点,我们都是棋子而已啦,而且是随时可被丢弃的棋子。”
梁之平的这句话算是说到了曹云的心坎。自从他投靠了王大毛之后,过得简直就是颠沛流离的日子,说难听点就是,哪里有坑,他们就被拉去哪里。当初跟着他的好些兄弟也都已经战死不少了。原来他过万的战力也渐渐地被削减到了几千。他甚至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他的风骑团完全有可能真得会跟这名字一样风吹云散。上次,他们被当成筹码去帮楚长风打了不少的仗。幸好,楚长风还是一个有原则的人,没有随便拉他们这骑兵团去当炮灰。但跟他一起的步兵军队就没这么幸运了,在多次攻城之后,几乎已经伤亡大半了。每次攻城,这些步兵都是被排在最前面的位置。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借出去的兵就是寄人篱下的人,主人要怎么样也就只能怎么样。说来也好笑,当初来当兵的人都是为了活命的,但这活命的代价却又是需要他们拿性命来当赌注。一边的饿死,一边的战死,区别在于,饿死是必然的,战死却不是。他们都会不自觉的认为,自己也许不会是哪个最倒霉的人。
可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多主角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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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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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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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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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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