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让所有城中的捕快、巡逻官差注意陌生的僧人,发现有可疑之人立刻监视、控制起来。
如此严密的布署之下,过了几天,果然发现了蛛丝马迹。
已经回了林家村的甜宝接到吴知府派人快马传讯,立刻又让大舅舅驾马车送自己去了府城。
云州府衙后院,甜宝见到了那个发现假和尚踪迹的捕快。
“你确定是咱们要找的人?”
甜宝问向那名捕快。
名叫小六的捕快点头道:“甜宝小姐,我和另一名兄弟已经跟踪了那人一天一夜了,应该就是您要找的那个假和尚。”
“那人头上缠着布巾,但是脑袋上露出来的部分全都是光溜溜的,不像咱们还会露出点头发。另外那人穿着长袍,但是走路快一点的话,步子一迈大,就能隐约看到褐黄色的布鞋鞋面,很像是和尚们穿的僧鞋。”
“咱们还身着便装跟在那人身后不远处,听那人跟别人说话,口音确实有点怪,有点像咱们知府大人的京城口音,但是又有些怪怪的音调,很像这里经常见到的苍澜国商人说话的口音。”
甜宝一听,这么多的特征,听起来确实是跟自己要找的那个假和尚很像。
她问:“你们查到他的住处了吗?他是住在城里吗?”
小六点头:“查到了。昨晚咱们远远地跟在那人身后,一直看着他在城里买了些东西,貌似感觉到了城里有些紧张的气氛,匆匆出了城。咱们缀在后面,一直跟到了城西几十里外的一座小庙里,见他进去后就再也没出来。我让兄弟在那门口守着,我就匆匆回来报信了。”
甜宝点头,道:“那好,劳烦你再带一下路,咱们去将那贼人抓起来。”
说着,她目光转向了吴知府。
吴知府会意地点头,转头咐吩候在一旁的捕头:“李捕头,你带一队人过去,一定要将那朝廷通缉的要犯捉拿归案!”
李捕头领命,带着小六就要去集合其他捕快一起出发。
甜宝叫住他们:“等等,我也去。”
吴知府和林大壮异口同声:“不行!”
吴知府道:“甜宝,那贼人有武功,捉拿过程肯定有些危险,你不能去!你若是有什么闪失,我怎么向丞相大人交待?”
林大壮也担忧地扯着甜宝的袖子:“甜宝,让捕快们去将人抓来就好,这种事咱们还是不要掺和了吧,太危险了!你要是出事了,我也不好回去跟你姥姥她们交待啊!”
正是因为知道那假和尚有武功,所以甜宝才担心捕快们抓不住他,她想去看看能不能帮上点忙。
可是,吴知府和林大壮怎么也不肯让她去。
林大壮拉着甜宝,吴知府飞快地向李捕头使眼色,让他赶紧带人出去。
甜宝没办法,只能顺着大舅舅和知府伯伯的意,坐在府衙后院等着结果。
他们一直从上午等到中午,吃过饭后又等到了半下午,还不见人回来。
甜宝实在坐不住了,拉着大舅舅就要出门去看看。
林大壮拗不过她,只能被她拉着往门外走。
然而他们还没走到门口,门外突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出去一看,出去的那队捕快们都回来了。
只是一个个的都垂头丧气,脚步虚浮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有的身上还挂了彩。
两名捕快的身上受了伤,李捕头的胳膊上也被砍了一刀,虽然已经被简单包扎过,但是鲜血还是洇出了纱布,显见受伤不轻。
再一看他们身后,并没有任何犯人的影子。
“怎么回事?没抓到?”
吴知府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好不容易找到了那要犯的踪迹,却没抓到人。
已经打草惊蛇了,下次要再找出那人来,可就难了。
说不定,还会给他逃出边关,逃回苍澜国去。
要是被皇上知道他办事不力,他这知府的位置都坐不稳,更别说升官了。
李捕快的脸色有一些苍白,受伤的那条手臂垂了下来。
他愧疚地道:“回禀大人!咱们将那座小庙围了起来,奈何里面不止有那一个贼人,还有几个和尚也会武功,掩护着那贼人逃跑了。那贼人逃走后,那几个和尚就咬破口中毒牙自尽了!”
吴知府一听,脸色更加黑了。
他竟不知道,在他管辖的府城周围,居然还有一座藏着好几个苍澜国奸细的和尚庙。
“罢了,这事也怪不着你们。你们辛苦了,下去休息吧!受伤的人,每人领二两银子,自己去医馆找大夫上药吧!”
吴知府摆摆手,让李捕快带着人退出去。
他转身看向甜宝,眼神抱歉。
甜宝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她就知道那人能在大越国潜伏这么多年,干了这么多的坏事都没被人发觉,肯定是不会那么容易束手就擒的。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和尚庙里,居然藏着好几位苍澜国的武功高手,这谁能预料得到呢?
这事,不能怪小六两人,毕竟他们已经是很尽责地跟踪到了那人的落脚处了。
也不能怪李捕头他们,毕竟他们也没想到庙里的和尚也是那贼人的同伙。
甜宝想了想,只能写了封信,交给吴知府,让他派人送到边关去交给爹爹。
让爹爹和景叔叔他们加强边关的防守和盘查,尽量将那假和尚拦下来,绝不能放他回苍澜!
依爹爹和景叔叔对那害了他们两家人的罪魁祸首的仇恨程度,他们一定会恨不能将那假和尚抓起来大卸八块的。
果然,还不到十天,边关就传来喜讯,那个假和尚想要偷偷潜回苍澜,结果被仔细盘查的将士们给抓住了!
苏大将军的信中写得很详细,那假和尚脱掉了僧衣僧帽,脚上也没再穿僧鞋。
而是在路上杀了几个商人,打扮成一个行商模样,穿着锦缎长衫,头戴苍澜国富商常戴的虎皮帽子,带着两个仆从赶着马车,大摇大摆地企图从城门混出城外。
结果被早就被仔细交待过的兵士们发现了端倪,将那人的帽子掀开,果见一颗光溜溜的大卤蛋脑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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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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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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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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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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