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近前,林大壮已经将趴倒在地的人翻了过来。
三人又是齐齐一愣:怎么又是他?
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赫然又是那个小乞儿!
这是什么样的缘分啊?
在青山县见了一次,刚在府城帮了他一次,现在他又躺在这里是几个意思?难道要他们再救他一次吗?
甥舅三人毕竟都是善良的人,互相看了看,再往四周瞧了瞧,还是不忍心将人留在这没有人烟的地方,万一被野兽叼走了呢?
“大舅舅,咱们要把他救回庄子里吗?”
甜宝仰着头问。
林大壮点了点头。这条路很少有人过来,而且有野兽出没,总不能让这昏迷的孩子留在这里吧?
无奈之下,林大壮把人抱进了马车里。
回到庄子里,林四喜见他们救了个人回来,也很是惊奇,小翠立即去帮他们烧了热水。
林大壮找出一身景陌的衣裳,帮着小乞儿擦洗了身子,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然后又给人喂了些粥水,人就悠悠醒了过来。
小乞儿皇甫昊从昏迷中醒来时,刚睁开眼,眼前一张放大的脸差点又将他惊得昏过去。
甜宝见人醒了,拍着手欢呼:“太好了,小哥哥终于醒了!喂,你为什么又昏倒在路边啊?”
皇甫昊闻言,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
他其实是饿的浑身无力,才体力不支昏倒在路边,没想到又碰上了这三人。
从醉仙来酒楼后院醒来时,他看见吴知府走进了院子,就偷偷地从人群里溜了出去。
听说府衙到处都在抓乞丐,他只能偷偷地逃出了府城,漫无目的地在郊外走着,却没想到,饥饿加上迷/药的后劲,他昏倒在了路边,又被这三人所救。琇書網
他挣扎着坐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干净的厢房里,身上还换了一身洗得干干净净的衣裳。
衣服虽然是普通的棉布料子,但是洗得干干净净的,还带着清新的皂角味道,穿着非常舒服,根本不是他那身破破烂烂的乞丐衣服能够比拟的。
“我、我的衣裳呢?”
皇甫昊红着脸问。
林大壮将粥碗放下来,给他身后塞了个枕头,让他靠坐得更加舒服,憨厚地笑着道:“你的衣服有点脏,我已经给你洗了,很快就会晒干了。”
皇甫昊一时不知所措。
林大壮拍拍甜宝的脑袋:“甜宝,咱们先出去吧,让这个小哥哥好好休息一下,过会儿就吃午饭了。”
甜宝也就没有再追问,被大舅舅带了出去,留下小哥哥一人在房间里思考接下来的去处。
林大壮做好了午饭,将小乞儿叫过来一起吃饭。
皇甫昊有些羞赧地走了出来,甥舅四人这才发现,他的身形跟景陌的差不多,景陌的衣裳穿在他身上刚刚好。
“休息好了吗?快过来吃饭吧!”
林大壮热情地招呼着。
见小哥哥走得慢吞吞的,甜宝跳下椅子,哒哒哒地跑过去,扯了人的衣裳下摆,就把他往饭桌这边拖。
苏景陌见了,嘴唇抿了一下,脸上绷得紧紧的。
面前的饭桌上摆了满满的一碗白米饭,还有三菜一汤的家常菜,虽然不丰盛,但是却散发着家的温馨和温暖,让在外流浪了几个月的小乞儿差点红了眼眶。
“快吃吧!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这里也没有条件做好吃的,只能让你将就着吃了。”
林大壮热情地招呼着人吃饭。
皇甫昊轻声说了声谢谢,低着头默默地吃饭,面前的白米饭上却突然多了一筷子葱花炒鸡蛋。
他抬头一望,正对上小女娃澄澈如一汪清泉的眼睛。
“这是我最爱吃的葱花炒蛋,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皇甫昊将菜夹起来放进嘴里,其实就是一道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葱花炒鸡蛋,甚至用的油还不够多,但是他就是觉得这菜莫名的好吃,连宫里御膳房最好的御厨做出来的山珍海味都没有这么好吃。
甜宝见他吃了自己夹的菜,开心地又给他连夹了几筷。
苏景陌见了,赶紧给那臭小子碗里夹了好几筷子菜,然后对甜宝道:“好了,他碗里有菜了,你快点吃吧!”
皇甫昊听出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语气里是对自己满满的不满,于是也不说话,沉默地低头吃饭。
见他只是低头扒饭,不主动夹菜,林大壮和林四喜也给他夹了几筷子菜,他都丝毫不嫌弃,全部吃下了肚子。
流落在外几个月,过惯了食不裹腹的日子,甚至连人家吃过踩过的馒头都要捡起来吃,野狗叼着的肉骨头都要去抢上一抢,他哪里还有身为皇子的骄傲和矜贵?
吃完了饭,收拾好碗筷,林大壮几人又开始收拾行李,将今天买的一大堆礼物放好。
皇甫昊见这几人貌似即将离开的样子,不由心中惶然。
自己接下来又该何去何从?
正收拾东西的林大壮见他这茫然的样子,想起了什么,便问他:“你家在哪里?咱们明天就要回青山县了,你要坐马车一起回去吗?”
林大壮想着,上回见这小子是在青山县城,也不知他要不要回去?
皇甫昊迷茫地摇了摇头。
家?他有家吗?他出生的那个地方在好远好远的京城,深宫内苑,他应该,再也回不去了吧?
甜宝正将自己的小玩意儿收拾收拾,转头见他这样子,跑过去仰着小脸问:“小哥哥,青山县离这里这么远,你是怎么过来的?”
林大壮也顿时想起了这个问题,青山县城到府城,将马车赶到最快也要几个时辰,这孩子凭着一双腿是怎么走那么远的路来到这里的?
皇甫昊的脸有些红,声音低低地道:“我藏在别人装货物的马车里,躲在箱子里过来的。”
想当初在青山县时,他将乞丐爷爷安葬好后,孤身一人也不知道该去往何处。
冥冥中有个声音告诉他,让他到府城里来,他就想办法过来了。
他不知道的是,他本来应该在府城里遇到前来寻找自己的外祖父,然后跟着他回到京城,回到那个危机重重的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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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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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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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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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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