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又是从何处听说?”
“是我娘亲的婶婶的表哥的儿子的同窗,在府衙里当差,师爷让他们这段时间说话做事要小心些,不能在大人物面前丢了知府大人的脸面。”
……
甜宝默默地听着,与二哥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这件事,最好还是不要告诉四舅舅,不能给他太大压力,稳定发挥才是最重要的。
正交谈中的林大壮和凌风远也听到了旁边那桌人的交谈声,由于这是个角落位置,所以相对比较安静,那几人虽然已经压低了声音,但就在他们旁边的甜宝四人也听得清清楚楚。
凌风远与林大壮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又继续聊其他的话题。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饱饱的,虽然甜宝觉得这里的菜没有自家的好吃,但她是个不挑食的好孩子,填饱肚子才是重要的。
所以凌风远就惊讶地看着这个才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娃一口气吃光了三碗米饭,喝了两碗汤,比他这个成年男子吃得还要多。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甜宝在家里能吃四五碗饭,这还是在外面收敛了些,要不然怕会惊掉凌风远的下巴。
反正二哥身上还带着糕点呢,待会儿饿了再吃糕点填肚子。
付账的时候,凌风远争取了一下,被林大壮拦住,他也就没坚持。
这几人给他的印象很好,听说他们家也有个秀才要参加这次秋闱,他也想好好结识一下。
不嫌弃他身份的学子不多,大多是捧高踩低、附和着李风远对他嘲讽的人,希望林家兄弟不会是那样的人。
他们刚付完账走出饭馆门口,却见门口正停着一辆马车,从车上下来的正是李员外。
“员外伯伯!”
甜宝开心地打招呼。
“你们怎么在这里?”
李员外一抬头发现是他们,有些讶异,随即想到这是饭馆,他们自然是来吃饭的。
“难得你们能找到这饭馆来,这是我家在府城的三间饭馆之一,这里有些偏僻,不是本地人和来过的熟客,一般人不会找到这里来。”
“是刚刚结识的这位凌兄弟带咱们来的。”
林大壮也赶紧上前回答。
李员外看了看过来见礼的凌风远,见他一副书生打扮,好奇甜宝他们怎么会跟一个书生结识。
不过他也没问什么,双方见过礼之后,他便邀请几人进去再坐坐,喝喝茶聊聊天。
林大壮看向凌风远,见他婉拒,也道:“员外刚到府城,应该也很忙吧?咱们还要再去逛逛,就不多打扰了。”
李员外确实很忙,在甜宝他们优哉游哉逛街吃饭的时候,他已经视察了好几处产业了,午饭都还没来得及吃呢!
见他们要走,他也就不挽留了,目送他们上车离开后,就进去叮嘱伙计和掌柜,记住刚才的那几人,以后再来吃饭要给他们打折优惠。
“林大哥认识这饭馆的老板?”
凌风远好奇地问。
林大壮答:“李员外是咱们青山县人,咱们跟他一起来的府城,还住在他郊外的庄子上。”
“姓李?庄子?该不会跟李家庄有些关系吧?”
凌风远猜测着。
“这就不清楚了,没听李员外说过李家庄,他那个庄子也没其他主子,他的家人都在青山县城。”
林大壮其实对李员外也不是很了解,李员外喜欢跟甜宝聊天,他只是一个接送甜宝的工具人而已。
临分别时,凌风远告诉他们:“明天是城南郊外清风观大庙会,很热闹,你们可以去看看,也可以为家里的考生祈愿求个平安符。”ωωω.χΙυΜЬ.Cǒm
“那凌兄弟明天也去吗?”
“我跟几位同窗约了一起去,清风观的香火很旺,符、签也很灵,你们不妨也去看看。”
“好,多谢凌兄弟告知!”
“不客气。多谢林大哥今天的款待,改日若不嫌弃,可到我家吃顿便饭。我家虽没有大鱼大肉,但我娘亲烧菜手艺也还不错,自己做的一些腌菜也很受邻居们喜欢。你们还要在这住十来天,不嫌弃的话送些腌菜给你们开开胃。”
“好,那就先多谢凌兄弟了!”
“林大哥客气了!我先走了,希望明天能在观里再见。告辞!”
“凌兄弟慢走!”
听到有庙会,甜宝特别期待。
她还没去逛过庙会呢!听说庙会比街上的集会还要热闹,也可以说是在郊外举行的大型集会,十里八乡的摊贩都会挑着担子去道观的必经之路上摆上摊子,卖什么的都有,逛起来一定很好玩。
她眼巴巴地望向大舅舅,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格外可爱。
“好了,知道了,明天带你们去清风观!”
林大壮好笑地摸了摸甜宝脑袋上的两个小揪揪。他本就是带两个孩子来玩的,自然愿意带俩孩子去开开眼界,顺便也给老四求一道平安符。
回去庄子后,林大壮跟林四喜说了今天认识了凌风远的过程,又说了明天的庙会。
虽没见过面,但是听大哥的叙述,林四喜也对凌风远这人有了些好感。
不过对于明天的庙会,他还是不愿意参加。
“大哥,明天还是你带景陌和甜宝去玩吧!离考试没几天了,我还是想再多看看书,今天你们买回来的几本书对我太有用了!”
甜宝一听,拉着四舅舅的手不依:“四舅舅,你不能读死书,死读书。有时候多出去走走看看,对你做学问也是很有帮助的。不是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吗?你一直关在屋子里,怎么能做出好文章来呢?明天跟咱们一起去庙会看看吧!至于考试,你不用担心哦,只要稳定发挥,一定能中举的!”
林大壮也觉得甜宝说的有道理,也劝道:“甜宝说得对,你一直都很用功,要看书也不差这一天半天的工夫。出去走走散散心,说不定会眼界更开阔,做起文章来更顺手。”
林四喜听他们都这样说,也不好拒绝,最终还是答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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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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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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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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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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