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黎背着背篓过来,就发现大堂客满,服务员的态度,一如某些年代文描述,异常豪横。
虽然墙上写着为人民服务,但是还不是个人民?
姜黎找上一个刚空下来的服务员大姐,礼貌地道明来意。
“松树菌?刚摘的?”
听到姜黎道明来意,这大姐略显疲惫的面容瞬间露出欢喜之色。
“对,刚摘的!”
“我从山上摘了,直接回村赶客车进城的,大姐您可以看看!”
姜黎放下背篓,让对方上手查看自己采摘下来的松树菌。
很新鲜,还带着泥土草木的清香。
“妹子,你等会儿啊!”
这大姐检查过松树菌的品相后,跟她叮嘱一声,便匆匆离开。
姜黎坐在饭店门口的台阶上,静静地等待着。
她捡的这些松树菌,品相很好,只要饭店的管事人见了,肯定不会拒绝。姜黎对此是信心十足的。
几分钟后,那服务员大姐带着一个中年男人匆匆而来。
巧合对方那一身中山装,尤其是上衣口袋里插着的那根钢笔,姜黎便知道,对方应该是国营饭店的管事人。
然后,等那服务员大姐开口介绍,也证实了姜黎的猜测。
孙志良,国营饭店的主任。
“小妹子,你这松树菌挺好的,三毛钱一斤,你看成不?”
“成!”
怎么可能不成?
这个时候,大米也才两毛多钱一斤。
虽然松树菌的营养远在大米之上,但这时候的人,还真的不讲究这个,哪怕是十几二十年后,山珍野味的价值其实也没提高多少,虽然物以稀为贵。
而且,这些松树菌可都是新鲜,没晒干过的。
满满一背篓的松树菌,足足五十四斤。wWW.ΧìǔΜЬ.CǒΜ
三毛一斤,一共十六块二。
没有抹零的说法。
毕竟,这个年代的钱,一分都是钱。
在一些困难的家庭里,恨不能一分钱掰成两半儿花。
“小妹子,以后如果还有这样的山货,或者是野味什么的,你尽管送过来,价钱好说。”
交易达成,孙志良又补充了一句。
对此,姜黎自然是求之不得。
“小妹子,这晚上回村的车没了,你晚上有地方歇脚不?”
“要不,我帮你在招待所开个房间?”
许是见姜黎可怜,孙志良善意开口。
姜黎果断摇摇头,道:“孙主任,谢谢您的好意,今儿月亮挺亮的,我走回村,不费多长时间的!”
乘车到县城,一个多小时。
主要是因为路不好走,车子开的并不快。
来的时候,姜黎可做了估算,若是她跑步回村,至多两个小时。这回儿还不到七点,她抓紧时间回村,时间上还是来得及的。
至于路上会不会遭遇危险?
如果是之前,姜黎可能还有些担心,但现在?就凭她如今的身体素质,除非是有人打冷枪,不然的话,等闲几个壮汉,都不够她一只手捶的。
不过,在离开前,姜黎买了两毛钱的馒头。
虽然有着超人一般的身体素质,但饿了就是饿了。
吃不饱,哪怕是超人,也遭不住。
单吃馒头有些难咽,但条件就这个条件,姜黎还是能克服,不过就是慢慢吃罢了。
因为刚开始吃了馒头,不适合剧烈运动,姜黎走得还挺慢悠悠。
结果就是,等她回到村里,时间已经到了夜里十点多。
只是,她一个人住,也没人管她什么时候回家。
回到家,从井里提了水出来,烧了个半热,姜黎简单冲洗了一下,然后又弄了点粗粮喂鸡。
之后,上床睡觉。
松树菌的生意既然可以长久做,那她这些天就得抓紧了。
如今,毕竟这东西是有时间性的。
至于摘了松树菌回来晾晒然后去卖?
姜黎是暂时不考虑的。
她得抓紧时间攒点钱,现在是夏天,天气热,一切好说。等天气凉了,若是她不能攒下点家底,把这屋子好好拾掇一番,这个冬天可是很难熬的。
第二日一早,姜黎依旧是早早起来。
身体着实有些酸痛。
昨儿一天的运动量有些大,肌肉明显有些不适应。
然而,对姜黎来讲,这都是必须克服的。
不过姜黎知道,现在的酸痛只是开始。
这肌肉过量运动造成的酸痛,走平路或者上坡路的时候都还好些,而一旦走下坡路,那滋味,真正是怎一个酸爽了得!
可惜,姜黎没有让自己慢慢适应的资格。
没有伞的人,只能用力奔跑。
她依旧是沿着老路进山,先去查看昨天下的套子,看看有没有愚蠢的野味上钩。
然而,没有。
在狩猎野味这方面,姜黎明显是缺了点运气,也缺了点实力。
没有野味,姜黎干脆去继续采摘松树菌。
山里的松树林子不少,这让姜黎的收获多多。
因为考虑到时间的问题,姜黎这次可是带了两个背篓。
即便是如此,姜黎依旧早早把两个背篓装满,背上背一个,手里提一个,一百多斤的重量,手拿把掐。
等姜黎顶着大日头从山里出来,刚到村子这边,就遇到了熟人。
张可兰!
姜老二的媳妇儿,姜锦的亲妈。
“黎儿,你咋摘了这么多菌子?”
“哪儿摘的啊?”
“前儿个,我还说今年山里这东西不多呢!”
张可兰看到姜黎,很是热情地迎了上来,伸手就朝着姜黎手里的背篓伸去。
姜黎往旁边一闪,避开张可兰伸过来的手,冷冷地问了一句:“你想干啥?”
“你这丫头,咋跟长辈说话的?”
张可兰瞬间冷了脸。
姜黎撇撇嘴,道:“你是谁的长辈?”
“拜托大婶你清醒点,不是年纪大就是长辈!”
对于姜家的这些人,姜黎连面子上相处都不想维持。
她分户出来,除了一身衣裳,啥都没有。
就这样的姜家,还想让她承认,怕不是在想屁吃。
“姜黎,你个死丫头,反了你啊!”
张可兰气急败坏地抬手指着姜黎,“就算你分户出去,你也是姓姜的,我是你二伯娘,你不认我,就不怕天打雷劈?”
姜黎呵呵笑,道:“我怕,我怕老天先把你们这些个禽兽不如的劈死!”
“到时候,我还得去给你们收尸,我嫌麻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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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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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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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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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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