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和辽国为了保持战力的最大化,双方汇集在一起,一同向宋国袭来。
而这,正中了莫宇的下怀。他不怕金国和辽国合兵,就怕他们分兵。
毕竟,金国和辽国也是有世仇的,他们就算兵合一处,反而会相互摩擦,发挥出来的实力都会衰减不少。
若是他们分兵行动,莫宇就要难受许多了,现在宋军能用的兵力也就五十多万,一旦对方分兵,自己就分身乏术,很有可能被其中一方突破封锁,直奔都城。
不过就算是正面对抗,宋军也不占优势,毕竟对方人数上是实打实的比宋军多了几十万。
第一次正面作战时,对方用人命来填补血衣卫撕开的缺口,硬生生将宋军打退,血衣卫斗阵亡了数十人。
还好血衣卫守城还是很厉害,否则宋军就要被打得大败而归了。
莫宇心知,正面作战难以取胜,于是莫宇便决定采用当年冠军侯的战术,只留下一百血衣卫守城,其他血衣卫组成一支骑兵,绕过对方的大军,直取辽国首都。
这是一个大胆的决定,没有后勤,轻装上阵的血衣卫,哪怕他们个个都是顶级高手,稍有不慎,所有的血衣卫就要全部埋葬在辽国。
不过这也是莫宇经过深思熟虑,和军师团队讨论之后最有机会反败为胜的方法。
辽国由于之前内部叛乱,内斗已经损耗了许多兵力。再加上之前败给莫宇,又损耗了许多士兵。这次征兵过后,辽国内部已经没有多余的兵力了。
血衣卫这一千多位顶级高手,是完全有能力攻下辽国的都城的。
战术决定之后,便是实施。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血衣卫们偷偷地分几批离开了大营。
由于有着上一次辽国战败,赔偿的战马。血衣卫前进的速度很快,几天的时间就深入了辽国腹地。
就在血衣卫离开之后,宋军就选择了被动守城,辽军和金军一看宋军成缩头乌龟了,以为是被打怕了,立刻发动了进攻。
莫宇早就做好了守城准备,什么滚木,油锅,金汁,都准备了不少。
很快血腥地守城战爆发了,无数的生命在战场上被收割,城墙下堆起的尸体,已经将整个护城河都填满了。
莫宇看着战场上发生的一切,哪怕他能以一敌十,以一敌百,在这数十万计的战场上,依旧只是一片小小的浪花。
“哪怕我的内功再强,在这片战场上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我的力量还是太弱了。”莫宇来到武侠世界这么久了,他第一次有了这种想法。
守城这边战况胶着,血衣卫骑兵那边则是捷报连连。
一路上的城镇关隘没有一个能阻挡血衣卫骑兵的脚步,他们就如同一支射向辽国心脏的箭矢,摧枯拉朽,直取性命。
辽国方面很快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立刻就向前线驻军送去急报,并且将周围城镇的守军全都调集到都城来。
可是这一来一回的时间实在是太慢了,血衣卫骑兵的速度也非常快。等前线辽军收到这条消息的时候,血衣卫骑兵已经打到了辽国都城下方了。
辽国的都城大门紧闭,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然而紧闭的大门,对于血衣卫来说想要攻破实在是太简单了。
几十位血衣卫轻松就爬到了城墙之上,展开了一场“清扫”之后就轻松打开了城门,血衣卫进入都城,再故技重施进入皇城。
带头的莫宇将新登基的辽国小皇帝从皇位上拽了下来,将小皇帝像个小鸡一样掐着后颈,走到辽国的大臣们面前。
然后莫宇当着诸位辽国大臣的面,说道:“你们辽国若是再敢犯我大宋疆土,我还会再来一次这里,下一次,可不会这么简单了。”
说完,莫宇一掌拍在了辽国大殿里的石板地面上,留下了一个掌印,然后莫宇也没对小皇帝做什么,直接离开了辽国皇宫。
小皇帝和大臣们沉默了许久,终于,一位老臣说道:“陛下,退兵吧。”
小皇帝战战兢兢地点点头。
莫宇的目的自然不是真的指望他们退兵就行了,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牵制前线辽军的视线。
果然,前线辽军在收到都城受到威胁的情报后,立刻停止了攻城。
辽军打算退兵了,可金军不干了,明明是你辽国要与我结盟,一同伐宋,结果你说不打就不打了,我们金国损失的兵力和经费怎么办?
不过辽军可不管金军怎么想,他们现在只想以最快的速度回援都城。
辽军一撤军,金军也没什么心思想要继续开战了,他们也知道,只凭自己的兵力,无法拿下宋军的这座要塞。
就在金军准备撤退的这个晚上,莫宇暗中拜访了金军的大营,金军统领虽然疑惑,但还是见了莫宇。
莫宇直接提出,和金军结盟,一同伐辽,现在辽国军心不稳,后方遇险,正是进攻的好时机。
金军统帅一听,心中也是颇为意动,毕竟辽军刚刚才坑了自己一把,正好可以找机会处一口气,而且若是能将这些辽军歼灭,辽国也就没有力量来防守了。
当然,真正让金军统帅信服的,还是这位武安王居然敢冒着生命危险来和自己结盟,不论是这份胆量还是这份诚意,都让金军统帅十分佩服。
不过金军统帅不知道的是,来这里的莫宇其实只是一个血衣卫而已。身为一级分身的武安王,自然不可能以身犯险。
于是,双方定下了盟约,决定一同攻伐辽国。
金军和宋军一同出兵,追击正在撤离的辽军。
辽军没想到金军居然和宋军勾结到了一起,对辽军形成了包夹之势。m.χIùmЬ.CǒM
辽军本身就因为都城遇险,士气低落,此时又被双方夹击,惊慌不已,只过了一会儿,就被金军和宋军杀了个四散奔逃。
四十多万的辽军,最后就连二十万都不剩了。死的死,逃的逃,俘虏的被俘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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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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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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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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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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